二、乞言

二、乞言

“乞言”是一种仪式。关于这种仪式,《礼记·内则》指出:

凡养老,五帝宪,三王有乞言。五帝宪,养气体而不乞言,有善则记之为惇史。三王亦宪,既养老而后乞言,亦微其礼,皆有惇史。[32]

对此,孔颖达《正义》解释说:

此一节论五帝三王养老之礼。“五帝宪”者,宪,法也。言五帝养老,法其德行。“三王有乞言”者,言三王其德渐薄,非但法其德行,又从求乞善言。“五帝宪,养气体而不乞言”者,覆说上五帝宪之法,奉养老人,就气息身体,恐其劳动,故不乞言,有善,则记之为惇史者。惇,厚也。言老人有善德行,则记录之,使众人法,则为惇厚之史。“亦微其礼,皆有惇史”者,言三王养老,既法德行,又从乞言,其乞言之礼,亦依违求之,而不逼切。三代皆法其德行善言,为惇厚之史,故云“皆”。皆者,皆三代也。[33]

依据《礼记·内则》的记载及《正义》的疏解,我们知道,“乞言”是作为养老礼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存在的。既然二者存在这种关联,那么,要把握“乞言”的真相,就有必要先对养老礼做一些说明。

关于“养老”,早期文献有很多这方面的记载,由此可见当时人们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周礼·地官》载大司徒职责时说:“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郑《注》:“养老,七十养于乡。”贾公彦《周礼注疏》谓:

云“养老,七十养于乡”者,案《王制》云:“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彼谓大夫士也。《王制》又云“凡三王养老,皆引年”,注云:“已而引户校年,当行复除也。老人众多,非贤者不可皆养。”故《食货志》云“七十已上上所养也”。此云七十养于乡,亦谓有贤行者也。云“五十异粻之属”者,是《王制》文。《礼记》常法,庶人食稷,士兼食黍,大夫又加以粱。今虽庶人,至五十,或与士大夫同食黍粱,故云异粻。[34]

对于《周礼》的这条记载,贾公彦在注解时一再引述《王制》的说法,强调养老的对象是那些有德行的老人,可是这些老人并不是大夫士,而是庶人。对于贾公彦的这一说法,孙诒让在《周礼正义》中又做了一些补充:

依贾义,则庶人之老当七十养于乡,八十养于国,九十养于学,校大夫士之老养,迟二十年,故郑引《王制》而易其文。《王制》孔疏引卢植、王肃说,谓五十养于乡,即养庶人之老,非郑义也。《群书治要》引此注,作“七十养于学”,则疑据《王制》改,与贾本不同。又《管子·入国篇》云:“凡国都皆有掌老。年七十已上,一子无征,三月有馈肉;八十已上,二子无征,月有馈肉;九十已上,尽家无征,日有酒肉,死,上共棺椁。劝子弟,精膳食,问所欲,求所嗜,此之谓老老。”亦即养庶人之老之事。[35]

又《周礼》载遗人之职说:“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乡里之委积,以恤民之艰厄;门关之委积,以养老孤。”贾公彦《周礼注疏》说:“云‘门关之委积以养老孤’者,门谓十二国门,关谓十二关门,出入皆有税。所税得者,亦送帐多少,足国用之外,留之以养老孤。故《司门》云‘以其财养死政之老与其孤。’”[36]此条记载强调从物质方面为老人提供生活保障。整体上,《周礼》的记载所讨论的养老,主要是基于生活方面而言的。

在养老问题上,需注意的还是《礼记》的相关记载。其《王制》篇云:

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37]

孔颖达《礼记正义》指出:

“有虞氏以燕礼”者,虞氏云:“燕礼,脱屦升堂。”崔氏云:“燕者,殽烝于俎,行一献之礼,坐而饮酒,以至于醉。以虞氏帝道弘大,故养老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者,崔氏云:“飨则体荐而不食,爵盈而不饮,依尊卑而为献,取数毕而已。夏既受禅于虞,是三王之首,贵尚于礼,故养老以飨礼,相养敬也。”“殷人以食礼”者,崔氏云:“不饮酒,享大牢,以礼食之,殷人质素,威仪简少,故养老以养礼。”“周人修而兼用之”者,谓周人修三代之礼,而兼用之以养老。春夏养老之时,用虞氏燕礼、夏后氏飨礼之法。若秋冬养老之时,用殷人食礼之法。以周极文,故兼用三代之法也。[38]

由此可知,其一,虞、夏、商虽然均重视养老,但在具体仪节是有差异的,如虞采取燕礼的仪节,夏用飨礼的仪节,而殷用食礼;其二,周则兼用虞、夏、商养老之礼。何以如此,郑《注》谓:“兼用之,备阴阳也。”孔疏解释说:“以燕之与飨是饮酒之礼,是阳,阳而无阴。食是饭,饭是阴,阴而无阳。周兼用之,故云备阴阳也。”[39]这就涉及燕礼、飨礼、食礼的问题。所谓“燕礼”,孔疏谓:

“燕礼”者,凡正享食在庙,燕则于寝,燕以示慈惠,故在于寝也。燕礼则折俎,有酒而无饭也,其牲用狗。谓为燕者,《诗毛传》云:“燕,安也。”其礼最轻,升堂行一献礼,毕,而说屦升堂,坐饮以至醉也。……然凡燕礼亦有二种,一是燕同姓,二是燕异姓。若燕同姓,夜则饮之;其于异姓,让之而止。故《诗·湛露》“天子燕诸侯”篇,郑笺云:“夜饮之礼,同姓则成之,其庶姓让之则止。”其此燕飨食致仕之老,皇氏云:“则当用正飨、正食、正燕之礼,以其有贤德者,不可以亵礼待之。”其飨死事之老,不必有德,又是老人不宜久立,当用折俎之飨,燕食之食,老人不合夜饮,当用异姓之燕礼。[40]

燕礼其实是一种饮酒之礼,它存在燕同姓与燕异姓的不同。对于致仕之老,亦即年老退休的官员,一般采用同姓之燕礼;至于死事之老,亦即那些因其子孙为国事牺牲而孤独的老人,大抵采用异姓之燕礼。所谓“飨礼”,孔疏指出:

皇氏云享有四种:一是诸侯来朝,天子飨之,则《周礼·大行人职》云“上公之礼,其享礼九献”是也。其牲则体荐,体荐则房烝,故《春秋》宣十六年《左传》云:“享有体荐。”又《国语》云:“王公立饫,则有房烝。”其所云饫,即谓飨也。立而成礼,谓之为饫也。其礼亦有饭食,故《舂人》云:“凡飨食,共其食米。”郑云“享有食米,则飨礼兼燕与食”是也。二是王亲戚及诸侯之臣来聘,王飨之,礼亦有饭食及酒者,亲戚及贱臣不须礼隆,但示慈惠,故并得饮食之也。其酌数亦当依命,其牲折俎,亦曰殽烝也。故《国语》云“亲戚宴飨,则有肴烝”,谓以燕礼而飨则有之也。又《左传》宣十六年云:“享有体荐,宴有折俎,公当享,卿当宴,王室之礼也。”时定王享士会而用折俎,以《国语》及《左传》,故知王亲戚及诸侯之大夫来聘皆折俎飨也。其飨朝廷之臣,亦当然也。三是戎狄之君使来,王享之,其礼则委飨也。其来聘贱,故王不亲飨之,但以牲全体委与之也。故《国语》云“戎翟贪而不让,坐诸门外而体委与之”是也。此谓戎狄使臣贱之,故委飨。若夷狄君来,则当与中国子男同,故《小行人职》掌小宾小客,所陈牲牢,当不异也。四是享宿卫及耆老孤子,则以醉为度,故《酒正》云:“凡飨士庶子,享耆老孤子,皆共其酒,无酌数。”郑云:“要以醉为度。”[41]

由于对象身份的差异,飨礼在仪节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孔疏引皇氏之说已经清楚地说明这一点。依据他们的说法,尽管在招待诸侯时除了酒之外,还有饭食,可是,在招待耆老孤子上,则唯有饮酒。所谓“食礼”,孔疏指出:“有饭有殽,虽设酒而不饮,其礼以饭为主,故曰食也。其礼有二种,一是礼食,故《大行人》云诸公三食之礼有九举,及公食大夫礼之属是也。二是燕食者,谓臣下自与宾客旦夕共食是也。”[42]可见,“食礼”以饭为主,酒只是摆设。依据孔疏的这些解释,我们发现,养老礼的仪节是因人而异的,也就是说,不同身份的老人所享受的待遇是存在区别的。或者说,当时社会存在不同的养老礼,关于这一点,孔疏引皇氏云:“人君养老有四种:一是养三老五更;二是子孙为国难而死,王养死者父祖;三是养致仕之老;四是引户校年,养庶人之老。”[43]这是在养老礼问题上首先要注意的。

其次,虞、夏养老以酒为主,而殷商则以饭为主。周代的养老礼虽然综合使用虞、夏、殷的这些仪节,但据孔疏,这种综合并不是针对饭与酒的,而只是将燕礼、飨礼、食礼用于不同季节。这就引出另外一个问题,即周代社会一年到底进行哪些养老礼,对于这个问题,孔疏指出:

熊氏云:“天子视学之年,养老一岁有七。”谓四时皆养老。故郑此注“凡饮养阳气,凡食养阴气,阳用春夏,阴用秋冬”,是四时凡四也。按《文王世子》云:“凡大合乐,必遂养老。”注云:“大合乐,谓春入学,舍菜合舞。秋,颁学合声。”通前为六。又季春大合乐,天子视学亦养老,《世子》云凡视学,必遂养老,是总为七也。[44]

这就是说,在天子视学的年份,一年当举行七次养老礼。可是,也有学者认为一年举行养老礼的次数并不止这个数目。[45]一是据《礼记·文王世子》中郑《注》提及的“秋颁学合声”,还有《月令》记载天子仲春、季春两次视学,可见天子每年例行三次视学养老;二是每年例行的五次养老之礼,《周礼·夏官·罗氏》载中春“罗春鸟,献鸠以养国老”[46],《礼记·月令》载仲秋“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47],还有“三次是在学校于春、秋、冬三季分别举行释奠礼祭祀先师之日”进行的。[48]然而,“除上述每年例行的八次养老礼之外,只要有特殊情况导致天子视学,就必然举行养老礼”[49],也就是说,有时还存在非常例的养老礼。

其实,我们还必须注意到乡饮酒礼。乡饮酒礼,又称为“乡礼”,是周代社会十分盛行的饮食礼仪。“乡”,在甲骨文中的字形象为两人围着盛有食物的食器跪而对食,这一字形反映上古时期人类群居谋食的现实。当人类还处于集团谋食阶段,通常的情况是人们共同劳作以谋取食物,然后大家坐在一起分享。[50]这一意义上的“乡”后作“飨”,《说文》云:“乡人饮酒也。从乡,从食,乡亦声。”[51]王贵民指出:“乡饮酒礼创始于宗法制度全盛时期,延续于宗法制度废弛,但宗法组织依然存在,社会尚需要这一礼教维持的封建时代。而当封建制度行至末运,封建礼教淡化,仅存于社会中的宗法组织残余,已经不足以支撑这类礼教的复兴,其废弃则不可避免。只是寓于其中的敬老尊贤和维持宴饮的正常秩序等等意义,自然还有借鉴的价值。”[52]据《礼记·乡饮酒义》孔疏的分析,乡饮酒存在四种情形,“一则三年宾贤能,二则卿大夫饮国中贤者,三则州长习射饮酒也,四则党正蜡祭饮酒。总而言之,皆谓之‘乡饮酒’。”一般而言,“乡则三年一饮,州则一年再饮,党则一年一饮也”,孔疏解释说:“天子六乡,诸侯三乡,卿二乡,大夫一乡,各有乡大夫。而乡有乡学,取致仕在乡之中大夫为父师,致仕之士为少师,在于学中,名为乡先生,教于乡中之人,谓‘乡学’。每年入学,三年业成,必升于君。若天子乡则升学士于天子,若诸侯之乡则升学士于诸侯。凡升之必用正月也。将用升之,先为饮酒之礼”,“若‘州一年再饮’者,是春秋习射,因而饮之,以州长为主人也。若‘党一年一饮’者,是岁十二月,国于大蜡祭,而党中于学饮酒,‘子贡观蜡’是也。”[53]对于乡饮酒本身而言,杨宽指出:“乡饮酒礼起初的礼节该是很简单的,后来贵族在不断举行中,就越来越繁,《仪礼·乡饮酒礼》记述的,该已是春秋、战国间比较繁复的一种。”[54]举行乡饮酒礼的意义,孔疏引郑《目录》云:“名曰《乡饮酒义》者,以其记乡大夫饮宾于庠序之礼,尊贤养老之义。”[55]这样看来,先秦社会进行的养老礼其情况确实是相当复杂的。

最后,阐述养老礼进行的相关仪程。《礼记·文王世子》载:

天子视学,大昕鼓征,所以警众也。众至,然后天子至,乃命有司行事,兴秩节,祭先师、先圣焉。有司卒事反命。始之养也。适东序,释奠于先老。遂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适馔省醴,养老之珍具,遂发咏焉。退修之,以孝养也。反,登歌《清庙》。既歌而语,以成之也。言父子、君臣、长幼之道,合德音之致,礼之大者也。下管《象》,舞《大武》,大合众以事,达有神,兴有德也。正君臣之位,贵贱之等焉,而上下之义行矣。有司告以乐阕,王乃命公、侯、伯、子、男及群吏,曰:“反,养老幼于东序。”终之以仁也。[56]

天子视学这一天,天刚亮就击鼓召集学士,学士到齐之后,天子驾临。有司安排好祭奠先圣先师的仪程,天子来到东序,亲自释奠于先老,然后安排三老、五更、群老的席位。天子亲自检查肴馔酒醴,并且察看奉养老人的各种美味。当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奏乐迎接三老五更。三老五更即位于西阶下,天子退酌醴酒敬献,行孝养老人之礼。礼毕,三老五更入席,乐队登堂歌唱《清庙》。歌毕,贵宾自由畅谈,以阐释天子养老的深意。贵宾的发言都是围绕父子、君臣、长幼之道而展开,以此印证《清庙》之歌的深刻含义,这是养老礼中最重要的环节。堂下管乐队演奏《象》曲,跳着《大武》之舞,以表达周之灭商是天命神授,文王、武王有德当兴。这些歌舞明确君臣之位、贵贱之等,这样,尊卑上下的道理就推行到社会。有司报告演奏完毕,天子就告诫与会的诸侯回去之后也要在东序举行养老之礼。养老之礼就在天子这句仁及天下的话中顺利结束了。这是《礼记·文王世子》所载天子视学养老的仪式规程。

又《礼记·乡饮酒义》载:

乡饮酒之礼,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听政役,所以明尊长也。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养老也。民知尊长养老,而后乃能入孝弟。民入孝弟,出尊长养老而后成教,成教而后国可安也。君子之所谓孝者,非家至而日见之也,合诸乡射,教之乡饮酒之礼,而孝弟之行立矣。[57]

乡饮酒礼上,六十岁的人坐着,五十岁的人站着陪侍,听候差遣,这表示尊敬年长者。六十岁的人有菜三豆,七十岁的人有菜四豆,八十岁的人有菜五豆,九十岁的人有菜六豆,这表示对老人的奉养。人们懂得尊敬、奉养老人,然后才能孝顺父母、敬事兄长。在家能够孝顺父母、敬事兄长,到社会上才能尊敬、奉养老人,然后才能形成教化。形成教化,然后国家才能安定。君子教导人们孝顺父母、敬事兄长,并不是挨家挨户去宣扬,而是在乡射礼时把人们召集起来,把乡饮酒礼演示给他们看,孝悌的德行就建立起来了。这是乡饮酒礼上养老的一个仪节。至于乡饮酒礼的详细仪节,杨宽依据《仪礼·乡饮酒礼》的记载,将其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一是谋宾、戒宾、速宾、迎宾之礼;二是献宾之礼;三是作乐;四是旅酬;五是无算爵、无算乐;六是送宾及其他,而每个大程序之下又分为若干小的步骤。[58]

在阐明养老礼之后,再回到乞言与养老礼的关系上来。皇氏认为人君养老有四种,其中为死事之老所进行的养老礼,恐怕只限于生活层面的照顾,难以与乞言联系起来。至于养三老五更及致仕之老,在这种场合之下,乞言应该是存在的。还有养庶人之老,依据贾公彦《周礼注疏》的说法,这些庶人之老是有贤行的,这样的话,就并不排除其与乞言的关系。据《礼记·内则》的记载,五帝时期就存在养老仪式,举行这一仪式的重要目的是效法老人。《诗经·大雅·行苇》序云:“周家忠厚,仁及草木,故能内睦九族,外尊事黄耇,养老乞言,以成其福禄焉。”毛《传》说:“乞言,从求善言可以为政者。”[59]对于养老礼中的乞言,有称之为惇史的专门负责老人言行的载录。所谓惇史,《礼记·内则》中孔疏解释为“惇,厚也。言老人有善德行,则记录之,使众人法,则为惇厚之史”,[60]可是《诗经·行苇》中孔疏则提出“礼有内外小史大史,无惇史,正以待接老人,择史之惇厚者掌之,惇非官名也”[61]的看法,比较起来,二者的理解略有区别。由于有惇史的记载,从而形成乞言文献。在这个问题上,柳诒徵的看法颇值得注意,他说:“古史孔多,唐虞时已有五典。史克述《虞书》慎徽五典(《左传·文公十八年》),《皋陶谟》称五典五惇,是唐虞之前,已有若干典也。五惇之义,自来未析,稽之《内则》,盖古有惇史,记载长老言行。《皋陶谟》所谓五典五惇,殆即惇史所记善言善行可为世范者。故历世尊藏,谓之五典五惇。惇史所记,谓之五惇。”[62]按照这个看法,五惇就是典型的乞言文献。当然,依据前面的论述,乞言文献是言行两录的。就此处的主旨而言,我们关注的是乞言文献中言论的形态。遗憾的是,五惇这样的乞言文献并没有流传下来。不过,后世的一些记载为考察这一问题提供了若干线索。《仪礼·士冠礼》载:“(即冠)奠挚见于君,遂以挚见于乡大夫、乡先生。”郑《注》载:“乡先生,乡中老人为卿大夫致仕者。”[63]冠者即冠后拜见君主及长辈,自是冠礼仪式之一部分,然而《国语·晋语六》有这样的记载:

赵文子冠,见栾武子,武子曰:“美哉!昔吾逮事庄主,华则荣矣,实之不知,请务实乎。”

见中行宣子,宣子曰:“美哉!惜也,吾老矣!”

见范文子,文子曰:“而今可以戒矣,夫贤者宠至而益戒,不足者为宠骄。故兴王赏谏臣,逸王罚之。吾闻古之王者,政德既成,又听于民,于是乎使工诵谏于朝,在列者献诗使勿兜,风听胪言于市,辨祅祥于谣,考百事于朝,问谤誉于路,有邪而正之,尽戒之术也。先王疾是骄也。”[64]

赵武冠礼后拜见栾武子等人,接受他们的告诫,这种场面似乎可以视为“乞言”。就栾武子等人的言论来看,其箴诫的色彩是比较浓厚的。又如《论语·卫灵公》篇云:

子张问行。子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立则见其参于前也,在舆则见其倚于衡也,夫然后行。”子张书诸绅。[65]

子张向孔子请教“行”,这自然可视为教学行为,然而未尝不可视为“乞言”。孔子的回答其实也颇具箴诫色彩。

倘若说这两个例证与养老礼之间并没有直接关联的话,那么以下资料可作为论述乞言与养老礼关系的补充。《礼记》所谓的“乞言”,虽然有向老人请教的意味,但在“乞言”这样的场合之下,这些言说在体式上应该不是长篇大论,而是短小精辟之言。《晋书·王祥传》载:“天子幸太学,命祥为三老。祥南面几杖,以师道自居。天子北面乞言,祥陈明王圣帝君臣政化之要以训之,闻者莫不砥砺。”[66]这里提到“乞言”,只是史官用“陈明王圣帝君臣政化之要”概括王祥的言论,很难看出这些言论在形态方面的特征。幸好《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裴注引《汉晋春秋》具体记载了王祥的言论:“帝乞言于王祥,祥对曰:‘昔者明王礼乐既备,加之以忠诚,忠诚之发,形于言行。夫大人者,行动乎天地,天且弗违,况于人乎!’”[67]不难看出王祥言论的格言体式特征。杜佑《通典》卷六十七引述两则乞言的材料,现抄录如下,以此可窥见“乞言”文献的特征:

后魏孝文帝太和十六年,诏以前司徒尉元为三老,前大鸿胪卿游明根为五更。于明堂设国老位、庶老位于阶下。皇帝再拜三老,亲袒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于五更行肃拜之礼;赐国老、庶老衣服有差。既而三老言曰:“自古人所崇,莫重于孝顺。五孝六顺,天下之所先。愿陛下重之,以化四方。”帝曰:“孝顺之道,天地之经,今承三老明言,铭之朕怀。”五更言曰:“夫至孝通灵,至顺感幽,故经云‘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愿陛下念之,以济黎庶。”帝曰:“五更助三老以言至范,敷展德音。当克己复礼,以行来授。”礼毕,乃赐步輓一乘。诏曰:“三老可给上公之禄,五更可食九卿之俸,供养之味,亦同其例。”

后周武帝保定三年,诏以太傅燕国公于谨为三老,赐延年杖。皇帝幸太学以食之。三老入门,皇帝迎拜门屏之间,三老答拜。设三老席于中楹,南向。太师晋国公宇文护升阶,设几于席。三老升席,南面凭几而坐。大司寇楚国公豆卢宁升阶,正舄。皇帝升,立于斧扆之前,西面。有司进馔,皇帝跪授酱豆,亲袒割牲。三老食讫,皇帝又亲跪授爵以酳,撤去。皇帝北面立,访道,三老乃起,立于席后。皇帝曰:“猥当天下重任,自惟不才,不知政理之要,公其诲之。”三老答曰:“木从绳则正,后从谏则圣。自古明王圣主,皆虚心纳谏,以知得失,天下乃安。惟陛下念之。”又曰:“为国之本,在乎忠信,是以古人云:‘去食去兵,信不可失。’国家废兴,在于赏罚。若有功必赏,有罪必罚,则为善者日益,为恶者日止;若有功不赏,有罪不罚,则天下善恶不分,下人无所措手足。”又曰:“言行者,立身之本,言出行随,诚宜相顾。陛下三思而言,九虑而行,若不思不虑,必有过失,天子之过,事无大小,如日月之蚀,莫不知者,愿陛下慎之。”三老言毕,皇帝再拜受之,三老答拜。礼成而出。[68]

后魏孝文帝在太和十六年举行了一次养老礼,任命尉元为三老,游明根为五更。在乞言仪式中,三老、五更分别提出自己的看法,孝文帝表示接受。后周武帝在保定三年的养老礼中,于谨担任三老,武帝请教“政理之要”,于谨就此发表看法。上述两则材料涉及乞言,在形式上,通常是天子向三老、五更请教,因而呈现问答的形式。然而,就乞言仪式而言,请教者的提问往往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三老、五更的答语,毛《传》就明确强调乞言是“从求善言可以为政者”,《晋书·王祥传》也说“祥陈明王圣帝君臣政化之要以训之,闻者莫不砥砺”,这些均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对于乞言来说,尽管表面上是请教者与老人之间对话,但能够被载录下来的通常只是老人的言论。《礼记·内则》说“有善则记之为惇史”,这里的“有善”显然是指老人的善言善行。这些老人的言论在形式上通常是简短而又富于教益的,即呈现鲜明的格言特征。

上面两则乞言材料之所以会呈现对话的形式,其根本原因在于天子参与其中。在古代社会,盛行“君举必书”的传统,君主的言行的通常是被关注的,因此,这两则乞言材料呈现对话形式并不意外。然而,君主的言行并不是必须被关注的,特别是在乞言仪式中,比如《汉晋春秋》载:“帝乞言于王祥,祥对曰”,天子的问话是有意被忽略的。更为重要的是,乞言仪式并不是非有君主参加不可,或者说,乞言仪式更多的是在其他群体中展开的。《礼记·文王世子》载:“凡祭与养老乞言,合语之礼,皆小乐正诏之于东序。”郑《注》:“学以三老之威仪也。养老乞言,养老人之贤者,因从乞善言可行者也。”孔颖达《礼记正义》解释说:

“凡祭与养老乞言,合语之礼”者,此之一“凡”总包三事也:一是祭,二是养老乞言,三是合语之礼。“皆小乐正诏之于东序”,谓祭与养老乞言及合语之礼,皆小乐正之官诏告世子及学士于东序之中,谓小乐正以此祭及养老、合语三者之威仪以教世子及学士等。学以三者,学,教也。教以三者威仪容貌,言祭与养老乞言及合语行礼之时,皆有容貌,故小乐正教之。[69]

除未来担任君主的世子之外,学士也需在小乐正的指导下学习乞言方面的威仪,这就意味着,学士在未来的生活中也极可能有参与乞言仪式的机会。由此可以推知,乞言是当时社会习见的仪式。其实,前面提到乡饮酒礼,就是盛行于基层社会的“欢宴节与饮酒节”[70],而伴随这样场合的乞言,大都是在普通民众之间展开的,那么,人们普遍关注的自然是老人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