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创业创新,营造就业良好氛围

(四)鼓励创业创新,营造就业良好氛围

(1)有关部门协同配合,认真贯彻“稳就业就必须稳企业”要求,积极实施“稳岗护企”行动,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确保安徽省区域经济运行总体稳定,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为做好中职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省政府强化促进就业创业的责任,支持职业院校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开展培训就业对接,根据培训后到企业就业人数,给予奖励;对到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就业的职业院校紧缺专业(工种)毕业生,给予补助。

(3)加强创业教育和培训。在职业学校全面推行创业教育,开设创新课程,将创业创新教育融入专业课程或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允许在校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部分市依托企业投资,建立中职学生创业创新基金,为学生创业提供原动力。企业通过资金扶持活动吸引优秀毕业生,享受学生创新成果,实现学生、学校和企业三方共赢。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对应届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将中职毕业生列入补贴发放范围,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进一步促进中职毕业生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