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举措

五、工作举措

(1)政府统筹推进力度大。2019年7月,经福建省委常委会审议,出台《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着眼于今后5~10年,提出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等15项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重点任务。先后召开全省教育大会以及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多次研究部署职业教育工作,全省职业教育政策支持体系逐步完善。

(2)持续优化布局结构。开展中职学校分级建设,将中职学校达标率和规范化等级率纳入省对市、县教育督导的指标,推动各地强化资源整合,提高办学能力和水平。2015年以来,各地撤销、合并、停止招生中职学校(不含技工学校)50所,占全省中职学校数的24.5%。全省现有具备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156所,超过一半的中职学校达到规范化以上等级。

(3)优质校建设成效显著。实施“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着力打造一批办学理念先进、办学特色突出、办学水平高的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在建设福建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发挥带动辐射作用。在全国首创“分类立项、分类支持、逐年考核、动态管理”的职业教育重点项目管理机制,实现了公平竞争、择优培育、能上能下、有进有出,形成职业院校创新发展“比学赶超、整体提升”的良好氛围。2015年以来省级财政共投入专项资金10.29亿元,建成55所省示范性现代中等职业学校。

(4)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持续深化。2018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深化产教融合十五条措施,调动行业企业、学校和社会等各方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性,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2016年以来,组建21个省级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涉及的行业基本覆盖福建省重点产业领域。建立专业“正负清单”制度,遴选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85个、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30个,校企共建公共实训基地14个、专业群实训基地41个。

(5)加强质量评价。全面实施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含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3个部分,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评估中职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成绩作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中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依据之一。

(6)推动中高职协同发展。支持各地以优质高职院校为龙头,组建区域职业教育办学联盟,充分发挥高职院校的引领作用,引导区域中职学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九市一区均成立职业院校联盟,覆盖了60%的中职学校。探索高职院校托管中职学校的治理新模式,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等6所优质高职院校委托管理了闽清职业中专学校等11所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进行了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帮带、共建、共管的有益探索,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统一管理、相对独立、资源共享、各具特色”的办学模式,为切实解决困扰中职学校管理领域和中高职衔接方面的突出问题开辟了一条新路。

(7)统筹做好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统筹协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求各设区市教育局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并按照普职大体相当的要求,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明确所有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各设区市划定的普高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较好地保证了中职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