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画幅宽高比
画幅宽高比,是指边框宽和高尺寸之间关系的一组数字。例如,1.5∶1就是一个画幅宽高比。第一个数字1.5是边框的宽,而第二个数字1是边框的高。中间用冒号分隔开两个数字(编注:中文则用比号)。画幅宽高比是指宽与高的比值,而不是边框的实际尺寸。

这个边框的宽高比是1.5∶1,我们测量了高(通常给它赋值为1),然后将高与宽相比。由于宽是高的1½倍,所以宽高比是1.5∶1。
一个图像平面的宽高比,可以用测量出的高度来除宽度得到。例如,一个屏幕高20英尺,宽60英尺,那么它的宽高比就是3.0∶1。这个计算的数学过程很简单:60÷20=3。这个屏幕的宽度是高度的3倍。
画幅宽高比这个词可以应用于任何胶片、视频以及数字画幅。既可以衡量我们用来捕捉画面的摄影机,也可以衡量我们用来观看画面的屏幕。
胶片画幅宽高比
标准的35毫米电影胶片,其每个画格四孔高。最大画幅尺寸(full aperture,全孔径)大概是1.33∶1,或者说画格的宽度是高度的1⅓倍。

全孔径摄影机能够运用宽高比为1.33∶1的胶片的整个画幅来拍摄图像。超35毫米(super 35)是全孔径摄影机的另一个名称。这种摄影机往往用来拍摄特殊效果的镜头,因为它们拍摄的图像可以覆盖整个画格,分辨率更高,而且在后期剪辑中有更大的灵活性。通常,整部影片都用超35来拍摄,可以让最后的成片以多种不同的宽高比发行放映。

大多数35毫米的胶片摄影机,拍摄出画面的宽高比要比1.33∶1小一些,这种尺寸称作学院孔径(academy aperture)。这种摄影机不会用边框的左侧部分来记录影像,因为这个区域(由虚线代表)是用来记录电影声音的。相较超35摄影机,用学院孔径摄影机拍摄出来的电影并不具有那么灵活的宽高比。
数字画幅宽高比
专业的用于拍摄电影的数字摄影机会模仿胶片摄影机的宽高比。其他类型的数字摄影机可以应用于很多其他的媒体,因此数字摄影机可以应用很多种宽高比,下面详细论述。
屏幕宽高比
宽高比同样可以描述图像平面以及屏幕。记住图像平面是影像存在的一个“窗口”。理解不同的宽高比是很重要的,因为不同屏幕的画幅比例是不一样的。为电视节目做的视觉设计同故事片的可能完全不同。为因特网设计的视觉内容,让我们可以有机会创造新的或者改变原来的宽高比。
院线电影银幕、电视屏幕以及电脑屏幕可以应用很多标准的宽高比。院线电影银幕的宽高比通常为1.85∶1。

1.85∶1的画格或者屏幕,宽度大约为高度的1⅞倍。

在欧洲,电影银幕的标准宽高比是1.66∶1。银幕的宽度是高度的1⅔倍。

有一种更宽的宽高比为2.40∶1的院线电影银幕也已经被使用。这里银幕宽度几乎是高度的2½倍。这通常叫作西尼玛斯柯普宽银幕电影(Cinemascope),这个体系运用了变形镜头(anamorphic lenses)来创造更大的宽高比。在附录中有对这个体系的详细讨论。

还可以用70毫米的胶片来发行电影,其宽高比为2.2∶1。有关于70毫米的更详细的信息列在附录中。
Imax和Omnimax这两种巨型银幕制式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它们运用特殊的65毫米摄影机和独特的70毫米放映机。这两种银幕的每一画格都有15孔宽,其银幕宽高比大约为1.3∶1。Imax运用普通的球面镜头(spherical lenses)投射在巨大的平面银幕上,而Omnimax则应用鱼眼镜头(fisheye lens)投射在倾斜的巨大穹顶屏幕上。

电视和电脑屏幕只有有限的宽高比范围。标准的NTSC电视和很多家用电脑的屏幕的宽高比大约是1.33∶1。
测量1.33∶1的画格或者屏幕,其宽度是高度的1⅓倍。另一种描述电视宽高比的方式是4×3,意味着其宽是4个单位,高是3个单位。通常,电视宽高比都被描述为3×4,从技术角度讲,这是错误的,但是它仍指的是4×3的宽高比。

大多数高清电视(HDTV)屏幕的宽高比为1.76∶1或者是16×9(宽16个单位,高9个单位)。
2002年以前制作的电视节目宽高比用的是旧的标准NTSC(美国国家电视系统委员会)1.33∶1宽高比。而自从2002年以来,大多数的电视节目制作成高清的宽高比为1.76∶1格式。这个比例几乎可以与1952年以后拍摄的标准1.85∶1的电影兼容(在1952年以前,电影拍摄的宽高比是1.66∶1以及1.33∶1)。传统的宽高比为1.33∶1的电视图像并不适合宽高比为1.76∶1的屏幕。许多在高清电视上播放的宽银幕电影的图像宽高比为16×9,电影图像也有可能变形,以适应包括宽高比为1.76∶1在内的多种比例的屏幕。当宽高比为2.40∶1、1.85∶1或者1.66∶1的电影画面展现在传统的NTSC1.33∶1电视屏幕上时,宽高比兼容性的问题就出现了。关于这个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可以见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