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体
有些人认为,如果只关注国家行为,就无法从战争研究中学到太多有价值的内容,更合适的做法是进行其他层面或者其他类型的分析。对于某些类别的战争研究,确实是如此。在某些案例中,人们可能更愿意关注国家之外的分析单元,这样做也是合理的。如果对战争的原因和结局感兴趣,特别是前者,观察军事领导人、政治家、外交官、负责工业和劳动力的官员以及民众的观点和行为或许更合适。然而如果我们对于战争胜败如何影响战后国际权力分配感兴趣,情况并非如此。在这里,个人决策和行为的作用微不足道,国家是唯一的行为体。
把国家作为尤为重要的行为体也带来了问题。为了比较一个国家在战争之前和战争之后的行为,我们必须确定我们在整段时间内比较的是同一实体的行为;否则,就可以合乎情理地判断,行为差异是由实体不同导致的。这类比较的内在问题在于,国家并不如人所愿,可以随着时间推移始终保持一个稳定单元的状态。确实,人们对一个国家生命力重要指征的性质展开了深入讨论。在理想情况下,我们应该期待一个国家至少拥有固定的领土和人口,政府对领土和人口享有主权,国际社会中多数国家给予该国正式的外交承认。现实与理想截然不同。国家或者收缩或者扩张,已经建国的国家不复存在,新的国家取而代之。此外,有些国家将对外事务的控制权转让给其他国家。有些国家至少在部分上被国际机构托管。还有一些国家对于其法定管辖范围内的人口和领土只享有象征性权力,这些国家实际上是由反叛团体控制的,反叛团体又受到外国运作的权力机构的指使。19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这一现实。20目前为止,人们编纂的最全面的国家清单基于这样的假设,那就是并不是每个国家在任何时间都拥有所有关键要素:包括主权、领土延续性和国际承认。21
在确定我们准备观察并衡量其表现的国家清单的时候,我们很清楚应该纳入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所有战斗方,并将一组未参战的国家作为控制群体。我们显然需要这样的控制群体:我们必须能说明这些行为是战斗各方独有的,而不是非战斗方也有的行为。在确定战斗方清单的时候,我们首先选择了辛格和斯莫尔在其经典搜集信息的著作《战争的代价》(The Wages of War)中确定的包含全部战斗方的清单。我们在清单中还增加了最初的一组控制群体,包括所有在冲突时期已经建国然而没有参战的国家。22
我们必须对第一个清单上的国家精挑细选。我们马上从样本中删去了所有欠发达国家。还没有一种方法可以令人满意地估算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国家能力。23由于这个原因,在辛格和斯莫尔列出的两场战争参与者的清单中,必须排除许多参与战争的国家。不幸的是,这类国家数量很多,包括蒙古、保加利亚、波兰、罗马尼亚、埃塞俄比亚、希腊、巴西、土耳其和芬兰。有些国家在通过第一次筛选之后,又由于另一个原因而被淘汰:那就是缺乏相关数据。我们在研究中删去了南非和新西兰,因为有关其能力的数据不足以完成我们的分析。
我们还需要考虑这一事实,那就是南非、新西兰、澳大利亚、挪威、德国、日本和奥地利在对本研究很重要的部分时期并不是完全自由和独立的国家。我们并没有因此而将这些国家从清单上除名。例如,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非尚未获得自治领地位,而挪威尚未从瑞典独立。它们在法律上尚未获得自由。然而无论其法律地位如何,因为这些国家在事实上和行动中是自由的,我们最后还是把它们当作自由和独立的单元。由于在二战结束后被占领,德国和日本在我们研究的整个时期都不是自由的,而在战争开始之前,奥地利被德国吞并。对于我们的研究而言,这些国家丧失独立性将带来灾难性后果。在战争中丧失行动自由也许并不重要。然而如果一个国家在此前或此后受到一个或者更多国家的控制,该国家可能会在分配资源方面丧失独立性;这反过来将会影响其战前的增长模式或战后复苏。由于无法控制由于外国占领而导致的数据变化,我们决定把所有在占领后恢复国家认同的国家都视为具有连续性的单元。我们纳入德国和日本的时候没有考虑其占领时期。然而,因为1919年奥匈帝国解体了,我们舍去了奥地利。24
将奥地利排除在研究之外的另一个原因是,该国经济在战前经历了严重的混乱,这已反映在其国家数据中。被德国吞并只是这个饱经疮痍的国家遭受的最后一个打击。我们找不到令人满意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导致的数据偏差。我们还排除了西班牙,它在两场战争中都是中立国。西班牙在一战结束到二战爆发前经历了革命和内战,导致土地荒芜,民众生活困苦。这对西班牙的体制造成了灾难性影响,导致我们很难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关键时期估算其国家能力,去掉这个国家似乎是唯一的选择。
我们应该在这里指出,其他国家也面临类似问题,然而不那么严重。正如前文所述,我们仍然保留了这些国家。总体而言,获取俄国和苏联的数据面临重重困难,我们还是留下了这个国家。美国和许多其他工业化国家是我们研究的核心内容,它们均受到大萧条的严重影响,制造权力资源的国民生活各部门百废待兴。这些经济错位极其严重,使我们很难估算两次大战期间国家能力的正常水平,因此影响了我们对该国倘若不打仗其能力所能达到水平的估算。
分析团体
我们已经凑齐了戏剧中的全部演员,现在我们必须将国家分组,归入在分析中发挥核心作用的不同群体。我们需要把演员分为作战国和非作战国、战胜国和战败国、积极国和被占领国。首先我们必须区分参与战斗和袖手旁观的国家,在大型国家联盟中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并不是总能轻而易举地作出这样的区分。例如,在二战进入尾声的时候,阿根廷向轴心国宣战了。阿根廷从未向战争地带派出一名士兵,在战争大部分时期它显然同情对手。阿根廷是作战国吗?另一个例子是巴西。巴西仅仅派出极少的力量参与战斗,其主要贡献是允许其他国家使用其空军基地为派往非洲的飞机加油。苏联在二战的最后几个月加入了对日本的战争,当时德国投降已成为大势所趋。因此,苏联参与冲突是为了分一杯羹,在战后时期赢得新的势力范围。我们该如何将战斗方与其他国家区分开来呢?非作战国有的处于完全中立状态,有些则只是象征性地参与了战争。
对于赢家,我们也面临着同样的困难。法国在二战中的处境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在二战大部分时间里,法国完全被德国占领。然而法国在战争开始和结束时都属于战胜联盟的阵营。法国是与英国、苏联和美国同等意义上的赢家吗?我们只能拒绝接受这样的观念。我们也需要对输家作出同样的区分。意大利在开战时属于轴心国一方,在中间改变效忠对象,最终作为同盟国的成员结束了战争。意大利究竟是赢家还是输家呢?
在阐释理论概念时,可操作的定义必须澄清可能出现的模糊之处。分类需要界定概念:作战国和非作战国、积极国和被占领国、战胜国和战败国。下面就是我们的定义。
第一,作战国是指那些至少在战争中损失了五千名士兵的国家。
第二,由于奉行严格中立政策或者象征性地参与战争,损失士兵人数不足五千名的国家被视为非作战国。此外,我们还使用了四种理论和操作方面的区分方法对作战国进行分类。(https://www.daowen.com)
第三,在冲突最后三分之一时间仍然在同一阵营战斗的作战方属于积极作战国。
第四,在冲突最后三分之一时间(由于被占领)脱离其在战争之初的阵营的国家被归类为被占领的作战国。因此,法国、英国和意大利都是一战中的积极作战国;意大利和法国在二战中是被占领的作战国。
此外,要对战胜国和战败国作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界定也面临问题,我们需要在理论层面消除不确定性。这些定义如下。
第五,在冲突结束后保持全部领土,或者作为战争的直接结果在冲突后立即拓展领土的国家被视为积极作战的战胜国。这样界定的理由很简单,在大战中没有一个胜利者能够容忍丧失其管辖范围内的领土。
第六,上述观点的反面可以界定战败国:丧失领土是战败国的特点。在转让领土的时候,即使其领土损失得到了充分的补偿,也标志着显而易见的失败;因为没有任何一个胜利者能够屈服于这样的条件,只有战败国才别无选择。我们将这些国家界定为积极作战的战败国。25
第七,我们还应该提到另一类国家:那些在冲突结束后丧失领土的国家,在丧失领土的过程中被别国占领,我们将其称作被占领的作战战败国。例如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都在战争中失去了领土,最后它们都得到了补偿,而德国承受了损失。我们在分析中几乎没有探讨这一类国家,因为缺乏支撑的数据。
运用三种根本的两分法(作战国和非作战国、积极国和被占领国、战胜国和战败国)进行的分类并没有穷尽所有的逻辑组合。然而它们满足在分析战争的时候各种在理论上很有趣的可能性,可以通过文氏图来简单地表示(见图3.3)。26
图3.3 分析群体的文氏图
我们对另一种区分方式也很感兴趣,它跨越了我们列出的所有分析团体。我们想要分析战争对大国以及整个国家群体的影响。我们力求分析每场世界大战对每一个国家和所有国家产生的后果。之所以要这样分解,是因为我们的案例样本太小,有必要探究我们发现的行为模式是否不过是集合的产物。当我们将每个国家分离开来,这样行为模式是否将不复存在呢?然而我们需要强调两点。我们并不想在每个国家的层次上进行分解。第二点同样重要的是,要知道分解的结果并不是独立的发现,因为它们都基于同一个样本。27
表3.2展示了我们如何将所有的国家归入上述分析团体。
表3.2 一战和二战中交战国和非作战国的样本
∗指大国。
由于理论上的限制以及缺乏数据的问题,18个国家的样本和31个案例是我们可能实现的最佳组合。这些国家数量确实有限,然而足以完成我们要从事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