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制混乱的清朝

币制混乱的清朝

如前所述,明朝败亡最直接的原因是军事失败。在明帝国最需要军事力量的时候,其军事机器却已沦落到最低效的状况,其有限的军力若全力平复西北方向农民起义军,或全力防守东北方向清朝铁骑,或可取得局部成功,但却没有能力同时在两面作战。1638年,当明军看到扑灭起义军的曙光之时,皇太极大规模入侵,迫使明军增援东北,之前的战果化为乌有,李自成与张献忠得以席卷半个中国。

进一步追究,这实际上是传统中原汉族帝国面临的老大难问题,即如何应对来自草原的军事威胁。代之而起的清朝,对这一问题提供了远比明帝国更好的方案:清朝构建起南北两院制的二元帝国体系,长城之北以大可汗身份统领女真、蒙古各部落,长城之南以皇帝权威治理官僚体系及其下属臣民;南方的税赋足以支持清帝打消贵族分权企图,而草原骑兵则为帝国提供了冷兵器时代最强大的军力。因此,和平终于在血腥屠杀之后来临,中国经济也在清初“永不加赋”“与民休息”等政策护持之下快速恢复。

此后,白银的故事继续在中国上演。白银从西方流向东方,一方面滋润着大清帝国,另一方面使得中国的未来更加充满不确定性。清代主要制度承接明朝,白银仍旧大行其道,所谓“大数用银,小数用钱”,而且历代的钱币都可使用,银钱混杂两用,如兵饷之类的发放也是“银八钱二”。

早在明代万历年间,时人谢肇淛就在《五杂俎》中洋洋洒洒地描述银钱通用与混用的各地风俗,“用钱便于贫民。然所聚之处,人多以赌废业。京师水衡日铸十余万钱,所行不过北至卢龙,南至德州,方二千余里耳。而钱下加多,何也?山东银钱杂用,其钱皆用宋年号者,每二可当新钱之一,而新钱废不用。然宋钱无铸者,多从土中掘出之,所得几何?终岁用之,而钱亦不加少,又何也?南都虽铸钱而不甚多,其钱差薄于京师者,而民间或有私铸之盗。闽、广绝不用钱,而用银抵,假市肆作奸,尤可恨也”。

即使到了清代,银两作为法定货币的地位已经确立,银在中国仍旧没有演变为铸币形式。千家驹认为银两从官方层面是一种本位币(1),原因有三点:征税在一两以上必须收银,一两以下则听民自便;在银两与制钱的比价方面,法令规定制钱一千换银一两;规定纹银为标准成色,而且政府会计都用银两计算,表面上白银没有无限法偿,但大额交易不可能支付制钱。

但如果把清朝货币制度直接定义为银本位,也容易忽略其复杂混乱之处。关于清朝货币制度有很多定义与讨论,但就其实际作用而言,白银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而铜钱在特定区域场所仍旧占据优势。根据学者考证,政府开支几乎都用银,而且清代也奖励民间用银,乾隆十年谕“嗣后官发银两之处,除工部应发钱文者仍用钱外,其支用银两,俱即以银给发。至民间日用,亦当以银为重”。(2)

清无前朝发钞之弊,没有大幅通胀之忧,但复杂之处则在于其币制之混乱。

姑且不论种类繁多的铜钱,就是白银一种货币也令人头疼。我们曾经说过不少货币名称起源于重量单位,比如英镑,不过这些单位最终都和这种货币没有直接联系,但是在中国,银两很长时间之内仍是一个货币单位,进化不大,可见其原始。讽刺的是,到了鸦片战争时期需要对外支付的时候,不得不支付600万墨西哥银元,原因也是与中国银两度量衡混乱有关。

美国人马士(Hosea Ballou Morse,1855—1934)从1874年起曾经在晚清中国海关服务多年,他被认为是赫德的亲信。他提供了很多一手资料,后世不少研究都绕不开他。马士曾抱怨,“银两兑换也是可以把人弄糊涂的一个问题,它会使一个普通人无法了解中国税制的奥妙。中国除铜‘钱’外,没有铸币,目前10 000铜钱约等于1英镑,2 000铜钱约等于1美元。中国白银货币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全国有不下几百种标准;就在一个地方也会有十几种标准,彼此相差数额可以达到10%以上。甚至库平银,也仅在帝国国库方面使用,它在国内其他各地只是一种会计上的货币”。(3)

这种混乱事实上延续了数百年,即使到了近代也是一本糊涂账。从晚清到民国,中国往往被视为银本位,事实上,更确切的说法,中国是没本位,正如1914年北洋政府的自白,“今日中国所大患者,无本位也”。其间,不仅银两、银元不同种类混用,铜钱、洋币也流行,钞票有外国银行和钱庄“私票”,就是银两也分为虚银和实银,实银分为宝银(元宝)、中锭、裸子、小镙、散碎银等,元宝又分为各地的成色,如上海的“二七宝银”和天津的“白宝”等。单单就称量实银的秤来说,也各有不同,在北洋政府时期据说有上百种之多。各种虚银更是形形色色,如库平银、广平银、海关银、漕平银等。

由于各地各行业的虚银形形色色,其兑换划算也是金融业的重要业务。当时山西票号流行一个银色歌,把各地的主要用银单位“纹银”“豆规”“公估纹银”“化银”等整合进顺口溜。

天津化宝松江京,纹(番)银出在广朝城,

上海豆规诚别致,公估纹银西安行;

票色重贵足纹厚,云南票锭莫忘情,

川白锭出成都省,荆沙老银沙市倾;

二四估宝属武汉,桂梧化银记分明,(https://www.daowen.com)

常纹周在湘潭县,长沙用项银出名,

常德市纹银为主,金陵项化是足色,

粗俗不堪人目视,诚恐难记随口诵。(4)

中国货币的混乱局面,首先是中央地方割据的结果,使得货币从铸造到使用都具有地方性。其次,也在于各类私铸的繁盛。

金融研究员石俊志曾经总结说,“西汉王朝在秦朝货币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予以完善,形成了三项重要的原则:(1)朝廷垄断铜钱铸造权,严禁百姓铸造;(2)法律保护朝廷铸造铜钱的流通,各级官府及百姓,对朝廷铸造的优劣不同的铜钱,不得有所选择,必须同样接受;(3)禁止百姓销毁流通中的铜钱。这三项原则,对于当时的货币流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5)但事实上,严禁民间铸币并不容易实现,宋朝更是彻底放弃了禁止私铸的政策。从很早开始,私人铸造就颇为繁茂,历朝历代都有,私铸甚至被自由主义者认为是民间自由铸币的传统之一,又被国家主义者诟病为缺乏货币主权意识的证据补充。万志英指出,早在15世纪,银锭与私铸铜钱联手,很大程度上取代了朝廷铸行的官方货币,甚至明朝一度放弃铸币。

私人铸造流行,其实也是一个典型的中国法治悖论,禁令越多,往往表示情况越难以控制。历史上往往都禁止私铸钱币,但历代的私铸很少因此消停,反而有各种名目,当时也有不少相关的记载,“私铸则有所谓沙壳、风皮、鱼眼、老砂板、毛钱、灰板、鹅眼、水浮等名目,盖皆薄而小,杂以土砂铜铅锡而铸造者也。人皆夹此小钱于制钱中以充用,而钱之市价、钱之名称,亦因此私钱混杂之多少而大分别”。(6)

私铸不仅屡禁不止,甚至公开出现,公家和个人都有涉足。私铸往往被认为不乏公家人参与。经济学家马寅初就说过一个小案例,“铜元局逐日鼓铸铜元,原有一定之钟点,铸数自不太滥”。但不少铜元局参与铸钱的人可以公然将铸钱时间延长一两个小时,多铸的余利归个人所有,堂而皇之叫“局私”。另一方面,当时国际势力在华不受约束,国外银行只要满足本国规定的准备金要求,即可以在中国发行货币,其信用比起国内政府的货币信用不算差。

私铸门槛低,也说明古代铸币的技术水准门槛不高。当时不仅流行外洋,以往朝代的钱币也在使用当中,官方铸币与私人铸币并行流通。换个角度来看,或许成本因素可以帮助解释上述现状。在前工业时代,如果官方货币本身在技术上无法做到杜绝仿制,那么私人铸币其实难以杜绝。事实上,英国金币的成功有赖于蒸汽机发明之后的技术革新。而当时中国铸造水平仍旧低下,铸造成本很高,在乾隆时期据说平均成本占金属价值的15%以上,这一水平导致官方铸辅币很多时候几乎无利可图,历史上也不乏因此停止铸造的案例,同时也使得民间铸造继续盛行。

如此混乱的币值,可谓兑换者的天堂,不仅中国钱业的兑换业务大有可为,也为各种官员上下其手设置了不少空间,其中涉及各种利益,随后币制改革一直无法彻底推进的原因之一亦在于此。马士提供的一个真实的案例是关于当时银两换算何等大费周折:“从库平银折合铜钱的兑换率是每两2 600文,从铜钱再往回折合库平银的兑换率却是1 105文,因此,一笔70.66两的税款,经过折合就要交纳166.29两。但是我们这里拿一个经常发生的事实来说吧,从江苏省税收里拨解甘肃省的协饷,税票原来是按库平银计算,但缴税时却按当地银两计算;当税款汇解上海时又折成漕平银,到上海后再折成上海银,等到汇解甘肃时(假定是汇划)却又要再折回漕平银,款子到了甘肃又按当地银两收进;甘肃所收银款还要折成库平银来和江苏结账,再折成本地银两存进钱庄,又折成库平银来和帝国国库结账,然后再折成当地银两或铜钱准备开支。”

中国混乱的货币制度中,不仅出现银钱混用,地方性也很强,不说各地的铸币,就是统一的铜钱比价也不同。《泰晤士报》记者莫理循早年以学生身份游历中国,他就记录了同一时期不同地区的铜钱比价:在东部各省,一吊钱为100个铜钱,10吊钱相当于一块墨西哥鹰洋。但当时中国有18个省,一吊钱对应的铜钱数各地不同,比如太原是83个,直隶省则只有33个。日本人出于谍报需要,观察更为仔细,在19世纪80年代各地钱价如下:北京(大钱称当十钱),五个一百文,五十个一吊,一美元凡九吊五百文;天津(小钱称京钱),五十个一百文,五百个一吊,一美元凡二吊四百文;通州(小钱称京钱),五十个一百文,五百个一吊,一两凡三吊四百文;上海(小钱称老钱),一百个一百文,一千个一吊,一美元凡一吊二百五十文;烟台(小钱称老钱),一百个一百文,一千个一吊,一两凡一吊七百三十文;蒙古(小钱称老钱),一百个一百文,一千个一吊;山海关(小钱称东钱),十六个一百文,一百六十个一吊;盛京(今沈阳),三十三个二百文,一百六十个一吊,一两凡九吊六百文。(7)

这看起来是天方夜谭,却是真实的故事。如此烦琐的过程,也给不少人中饱私囊提供了方便之门。官僚机构往往会谋取自身福利最大化,国外观察家在晚清一边无可奈何地目睹了在兑换中的各类“神奇事迹”,一边特别强调这并不是开玩笑,而是确凿的实际叙述,“经手人在这一连串9次兑换里,每次至少可从折解数额获得0.5%的好处,至于款子在地点转移时,从兑换率上所得的好处,以及向纳税人所进行的‘勒索’,都还没有计算在内。并且,我们所叙述的是过去的情形多,现在的情形少,因此,我们就更不该忘记,过去解款照例是真正把银子从江苏运到甘肃去的,就是现在,也还常常这样做,但是这种直接运款,并没有把上述的反复兑换的情形省略,采取直截了当的交割办法”。

由此可见,清朝的腐败几乎是一种制度性腐败,而币制混乱能够持续多年甚至也是腐败的一种副产品,这样的转换手续也为官员的自由裁量权大开方便之门。历史告诉我们,任何一种制度,无论其好坏,其实也有传统,货币制度的混乱也是如此。

随着明代中叶之后税收的实物征收变为银两征收,无论碎银还是后来清朝的银元,都需要重铸成为分量更大的银锭。而碎银熔铸过程的损耗往往就成为官员要求民众额外缴纳的部分,这一部分往往不归国库,而归地方,所谓“火耗”“羡余”之类,有时候甚至高达预定税额的一半,往往层层摊派,有增无减。比如《金瓶梅》一书中,场景应该是在北方,有一次西门庆和吴大舅就谈到了屯田,税收时都以银作为单位,“而今这济州管内,除了抛荒苇场港隘,通共二万七千亩屯地。每顷秋税、夏税,只征收一两八钱,不上五百两银子。到年终才倾齐了,往东平府交纳,转行招商,以备军粮马草作用”。总数也就是五百两银子税收,其中所谓“羡余之利”轻松可以达到两成(“现一年也有百十两银子寻”)。到了清代雍正一朝,特别取消火耗而改成养廉银,这算是古代的“高薪养廉”制度,养廉银甚至十倍百倍于官员薪水,但是本质上也于事无补,没有统一的货币度量其实给了官员上下倒手的机会。

系统溃败的代价显而易见。它徒然大量增加了交易成本,也使得钱庄“旅途中为转运和护送所需的费用,而且由于长途跋涉,所费时间,不是以日计而是以月计的”。不仅天子无法彻底改变这一情况,官僚集团本身也越来越强大,甚至已经到了反腐即亡国的地步,导致后来推行币制统一遭遇很多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