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情伦理的第二人立场

第六章 移情伦理的第二人立场

作为道德性自利的尊严说明,不仅作为道德主体在针对他人做出道德行为过程中,我们采取第二人立场为自己提供旨在增加他人福利的道德行为理由,同时,当作为道德对象在向他人提出尊严要求时,我们仍采取第二人立场以合乎尊严的方式要求尊严,来满足自身的自利性要求。因此,基于移情的道德实质上都是在采取第二人立场解释主体何以能做出得到他人认同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从而成为主体与对象间“作为平等责任的道德”[1]

作为使道德成为可能的前提,第二人立场要求移情者具备将自己置于他人立场的能力,移情是我们能够采取第二人立场的基础。通过移情,我们可以想象性地进入他人立场或通过感受他人感受,以一种我们对他人的困境感同身受,因而导致我们想要使他人免于痛苦的方式,使我们站在第二人立场承认他人向我们提出的、表达在消极情感中的要求,以及其中所蕴含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最终通过我们增加他人福利的行为,对他人予以一种道德回应。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与他人共同采取第二人立场进行的相互回应究其本质实际上就是“理由给出”[2]。我们采取第二人立场对他人进行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我们认定他人同时也采取第二人立场,对我们所做出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予以认同。由此,基于对他人提出要求所预设的立场的认同,我们承认他人具有一种我们与他人彼此间必然对等承认的权威,认识到我们对于他人的责任,采纳他人当下对我们所提出的具有道德规范性的行为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