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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这个词是意义不明确的;它一般至少在两个不同的意义上被使用。在一个意义上它意味着在人类生活中一切发生过的事情的概念大全,或意味着在这个大全中根据某个地点和某个时间及某个实质身份得到详细说明而得到识别、以某种方式相关的种种发生事情的过程。这种意义出现在像“世界的历史”、“犹太人的历史”、“瑞士的历史”或“早期英格兰银行的历史”这样的表达式中。这里,形容词“历史的”意思是那地那时在这个特定方面实际发生的事,无论我们是否知道关于它的无论什么事。这样的“历史”的“制造者”是发生之事的参与者。
在另一个意义上,“历史”的意思是某种对发生事情的某个这样的经过的探究和某种对它的理解;史学家从事的事业和结论。这种意义出现在像“英国语言历史辞典”,或“当读兰克或梅特兰[1]时,感到自己是身处一种非凡的历史的想象中”,或“英国史”这样的表达式中。这里,形容词“历史的”是指某种探究,无论我们对它结论的真理或可靠性可能怎么想,人们根据某些特征认为它是一个历史探究,而不是另外一种探究;它指在这样一种探究过程中达到的那种理解。这里,“历史”被认为不是由那些其言词或行为被研究的人“造成”的,而是由史学家“造成”的。
这两种意义是不同的,但不是脱节的。它们在诸如“蒙森的罗马史”[2]这样的表达式中结合在了一起,这个表示意指(或想要意指)由蒙森作为某种探究,即识别一个史学家的那种探究的结果记下的对发生事情的理解。蒙森没有参与创造罗马共和国,但可以说他是罗马共和国历史的创造者之一。
我这里关心的是这些意义中第二种意义的“历史”;关心的是作为一种探究的历史和一种历史探究的特性。我要用“历史”这个词来意指一种可以识别的探究模式,用“历史理解”这个表达式去辨别一种独特的理解模式。我用一种探究的模式来指种种有关条件,这些条件把它构成了一种独特的探究,使它既有别于在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情的混乱中胡乱摸索,又有别于相似的独特探究。这些有关条件当然是形式的,但没有这些条件,就没有能详细说明的模式,就不可能有探究,因此不可能有随后的结论。
再者,一种理解模式不仅仅是一种态度或一种观点。它是一种自主的理解方式,可以根据确切条件详加说明,逻辑上它不能否定或肯定任何其他理解模式的结论,或甚至发表任何关于它的相关言论。我寻找的是一些有关条件,根据这些有关条件,人们可以认为一种探究是“历史的”探究。
在这点上可以注意到,一般对这个计划有两种反对,因为它们都是警告人们甚至不要着手这个计划。首先,据说历史探究是一个人类的发明;除了在被称为史学家的人的著作中,在别的地方找不到它;那些著作远没有显示统一的特征,而是展现了极为多样的不同事情;在历史探究种种变化的风格中没有可辨认的趋势,使我们假定它们是通往某个确定状况路上的各个阶段,或者是对这样一种状况无关紧要的偶然偏离。或者,就像一位作者提出的,历史探究不是独特的“思想模式”,而应该被看作是“由那些将他们最好的精力献给研究过去的人设计的许多兴趣、技术和传统的共同家园”。
现在,毫无疑问,历史探究是史学家的发明,他们应该维护那种创造性,这是正当的,他们用这种创造性从他们怀疑是一个哲学的普罗克汝斯忒斯[3]令人生厌关注的东西去追求历史探究。但不能因此说历史理解没有特有的逻辑特性,这种怀疑是弄错了地方。物理科学探究和结论的多样性和多变性肯定并未使寻求一种科学理解的逻辑成为一个失败的努力。人们把历史探究识别为结合在一起关心过去的多种多样的任务,这种认识认为历史探究至少有某种独特性质可以进一步予以详细说明。只关心过去必需些什么?此外,史学家出于试图将历史作为一种理解模式来探究,不怕在由他们各种兴趣和技术构成的家园里自由活动。可以将它构成一种理解模式的种种条件并不是进行历史探究的公式或它应该同意的预先想好的规范;它们是它理论的假设,它们仅仅作为预设反映在一个历史写作中,这些预设详细说明它是某种探究,将它与别种探究相区别。
第二个反对大致如下:历史探究关心理解,或如他们所说(我错误认为),是“解释”。并且,因为(据说)不可能有范畴上不可比较的理解模式,着手详细说明一种独特的历史理解模式只能是错误地试图在历史探究中发现对于所有有效理解共同的原理。此外,人们宣称,所有有效理解的样板都是“科学”解释的样板;即根据“一般规律”或规律性来解释,这些规律性与被认为是一个“过程”的各组成部分有关。因此,任何关心历史理解特性的人的正当工作不是去寻找一种不可能的特性,而是用这个范例来展现它。这个观点无疑值得仔细考虑;我认为,它不可能站得住,但也不能粗暴地不予考虑。但是,我现在不考虑它,不是让它来阻挡我的计划,我将在我第二篇论文回到这个反对,在那里它涉及我关于历史事件和它们相互关系的论述。
有三个进一步的初步考虑可注意。首先,我这里关心的不是可以称为历史探究方法论的东西。可能有某些研究方法对历史探究是适当的,甚至是它特有的。实际上已经做了种种努力去系统阐述这样的方法,并且要么指示性地表述它们,要么把它们作为评估历史探究实质结论的标准。但无论这样的方法地位如何,它们不是我讲的将历史区别为一种理解模式的条件或假设。
其次,我并不关心有时被称为历史探究“社会学”的东西;即在历史写作反映史学家当时种种处境的方式、他的种种感情、种种偏见、种种忠诚,和他对当前需要的感觉,以及为了选择他特殊的事务他可能有的什么“关心”或隐蔽的目的这些方面来思考历史探究。例如,吉本[4]为什么放弃了他写一部瑞士史的计划而转向写罗马帝国衰亡,或是什么吸引蒙森注意帝国的罗马或吸引兰克注意17世纪的英国?当代各种环境的什么结构可用来说明关心19世纪晚期英国“宪政”史或“经济”史的历史探究的红火,或者说明美国当前对古代和近代“奴隶制”的关心?种种这类考虑与史学家对他们从事的事务的选择有关,可能略微说明他的探究,启发迄今还未探究过的研究路线,或要不然制约它进行的过程,但它们不是我所关心的。无论它们作为史学家想象范围的指示物有多么重要,我们不能提出它们去支持或证明他的探究的确是历史的探究,而不是别种探究。我也不关心历史探究的“历史”;即不关心了解和试图历史地说明历史编纂的计划和实践方面的变迁。我关心也许可称为历史探究的逻辑的东西,“逻辑”不是被理解为与结论的真理有关,而是与我们可以据以承认它们是结论的条件有关。
第三,一种理解模式不能用所谓主题来详细说明;这里,如始终那样,理解的条件详细说明被理解的东西。这不是因为有些事物有历史,而别的事物没有,而是因为有历史就是已经被赋予以某种方式被理解。我关心的是详细说明一种理解模式,这种理解模式赋予无论什么有待理解的东西以历史性。
现在,“历史”这个词指从事一种探究,它没有预兆就从人类理智无选择的摸索中脱颖而出,有了可以辨认的形态。就像其他这样的事务一样,它的形态多少有点模糊。它的实践者以慷慨著称;他们倾向于向所有似乎有相似关切的人敞开大门,欢迎和提供一堆杂七杂八的理智计划,在它们的多样性中发现优点。然而,在这个水平,甚至在人们只根据通常被说成是史学家的作者们遵循的探究种种方向识别它时,它也不是一件完全不加区别的事情。它有某些识别标记,某些描述特征的起组织作用的观念,和一部它给予专门意义的表达式的词汇表:“过去”、“发生”、“情况”、“事件”、“原因”、“变动”,等等。当它们来到我们身边时,这些识别标记常常是模糊和不确定的。但是,认出它们就是我们最初摸索着试图去辨认和抓住当前的探究方式,得出历史理解的逻辑的事业必须从它们开始。这是一个理论事业,它的设计不仅仅是根据其必要条件来合成一个独特、一致、理想的理解模式,而也是要证明,通过将这些必要条件与那些给予当前这个偶然的探究方式多少有点模糊的形态的识别标记相联系,我们可以正当地认为它是一个“历史的”理解模式。我们可以正是以这些来开始。
因此,我提出从把历史识别为一种探究和理解的模式着手,这种探究和理解模式根据一种过去的观念、一种事件的观念、某些事件间有待建立的重要关系的观念和一种变化的观念来进行。这并不暗示这是一张巨细无遗的历史理解术语表;在思考这些术语时将会出现其他术语。这也不是说,就如它们现在那样,没有进一步的说明,它们联合构成一种独特的“历史”理解模式,或实际上任何范畴独特的理解模式;那可能只在进一步决定这些表达式时出现(如果它终究出现的话)。因此,我提出,通过把“什么是历史探究和理解的特性”的问题分解为“可以把什么明确的和与众不同的意义给予‘历史过去’、‘历史变化’、‘历史事件’和‘事件间的历史关系’这些表达式”,来使这个问题便于处理。虽然我必须依次考虑这些问题,但直到它们都被回答了,它们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回答。我将从“历史的过去”这个观念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