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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个也许可以被称为“实践”模式的模式不是唯一的变动模式,我而后将考虑目的论变动和根据目的论来理解的历史变动的合适性。
目的论变动的思想是不同的连续的思想,这些差异的连续可以被认为是变动,是因为这些变动的每一个都被认为是一个潜在的东西成为现实的东西过程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步骤或阶段。这是一个变动的过程,在此过程中,X在连续的改变中成了Y,在此过程中,Y被理解为是潜在于X中。这是一个真正的变动概念:有差异,有同一性。但同一性不是这个情况中的一个分开的东西(就像被洗牌的扑克牌),从一开始就呈现的是一个不变动的目的或命运,它决定了各种差异及其相继的连续,只有在这个变动的过程完全时这个目的才达到。
“过去”构成了一个单一的目的论过程的观念是荒谬的,虽然人们可能期待史学名家显示这个过程的全部(至少概要),他们中不太有雄心的人可能从事解释某个挑选出的细部。人们可以像康德那样,想象人类从事着这样一个有目的的旅程,但历史探究在这里必须至少着手揭开它的目的论,只要史学家仍然对它的开始和结束一无所知(就像他必定是的那样),这内在地不可能。例如,奥古斯丁能够把从创世记(或者也许是从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到基督降生的世界史描述成一个独一无二的目的论模式的变动过程,只是因为他已经认出了它的最初状况和它的结局,能够论证,这个结局是潜在于这个开始的一个真正结局,因而能够把每一个介入的事件解释为通往这个结局之路上的必要步骤。但即便如此,他承认这是对过去的这个特殊过程的一种“预言的”(而不是历史的)解释,考虑的只是一些选出的较“重要”的发生之事,不可能辨明这个过去任何后续的、还未完成的过程。
因此,历史变动可以等同于目的论变动的论点甚至都不是似乎有理的,除非历史过去被理解为由许多完成了的(但在目的论上无关的)目的论过程组成,不是人类经验包罗万象的完成了的篇章(像斯宾格勒的“文化”或汤因比的“文明”),就是用概念来识别的人类事业的部分,像托洛茨基的“经济统治”。[90]
但是,即使我们不管把历史探究视为根据记录下来的发生之事在某个排他的目的论过程中所占的位置来理解它们,而把那些不能被指定这样一种位置的发生之事作为非事件来拒绝的错误观念,我也不认为这个历史变动方面的主张能被证实。
首先,一个目的论过程可以根据过程的种种差异被认为是一个变动过程,这些差异被理解为以一个始终如一的秩序彼此相继的典型阶段,在这些阶段中,根据其种类识别的一个初始条件达到一个已知潜在于它的典型目标。因此,一锅达到沸点的水可以被描述为一个目的论变动的过程。这里,初始条件是可测量的热源和有着已知和有限的吸收热的能力的水。构成这个变动过程的种种差异就是对一个温度计的不同识读;是一个始终如一的各个阶段的接续,这些阶段彼此相继直到水吸收了它能吸收的所有的热,这时,温度计在海平面上达到华氏212度。但构成一个历史变动的过程的那些差异不是那些被潜在性推动、彼此相继、导致一个本身不是不同的目标的典型阶段。它们的多种形式、不相关的历史事件从这里那里汇集成的一个聚合,是一个结果的所谓先行事件,这个结果本身是一个差异,它们偶然合在一起构成它未知和不能预见的特性。
其次,一个目的论是一个理想的变动过程,它由于其抽象性保护,既不会偏离它的进程,也不会达不到它的目的。橡子是潜在的橡树,在一个典型不同的连续中,人们让它们达到它们内在的目标,岂有他哉。由于将橡树看作是橡树中唯一的生产者,这个过程可以被描述为一个循环的目的论变动。没有先有的橡子就没有橡树;没有一棵潜在的橡树就没有橡子。但是,在一个历史探究中,当我们放弃这个抽象世界,注意真正发生的事(was eigentlich geschehen)时,我们被迫承认这颗或那颗橡子可能达不到它的目的论命运:它可能被一头猪吃掉。但这并不意味着一个史学家必须像亚里士多德那样,准备通过允许一个“偶然之事”的成分证明目的论变动合格,或像伯克一样,倾向于将人类过去思考为一个神圣设计的目的论秩序,准备承认人类的反复无常,以得出结论说,这种秩序只有从长远观点看才能成功,而且只有当它周期性地和随机地纠正由于人类犯错误倾向造成的偏差。[91]它也不意味一个史学家有时应该准备放弃目的论变动的观念。它的意思是说,一个历史过去决不可能是以目的论变动的模式安排的。“没有橡子就没有橡树”可以是一个形式上的真命题,但这颗橡子事实上在当时当地产生这棵橡树,却不是一个目的论的必然;它是一件在一个目的论变动过程中没有任何位置的偶然发生的事。相反,一个关心根据其历史先行之事理解某个橡树林生成的史学家,必定不会从看到必定有许多橡子在那里开始(正如威灵顿公爵的一个历史传记作者将从看到他一定有一个人类母亲和父亲开始);他将试图将它与先行的历史事件相联系,像这片橡树林由“能人”布朗[92]于1720年所植,当时他正在对新建的布兰希姆府邸的庭园作景观美化。
然而,历史探究和理解有时影响了目的论变动的语言。我们可以把“世界史”能被理解为一个目的论过程的主张放在一边,也把除非被还原为许多必然不相关的目的论变动过程,过去是一个“无历史”的虚空这个论点放在一边。但在一个历史变动的过程被说成是一个“辩证”过程的地方,在它被说成是“发展”的地方和它被描述成“进步的”[93]或“有目的的”时,目的论(或类似它的某个东西)就产生了。然而,在大多数这样的场合,这只是多少无意的表示赞同目的论变动的方向,也许是要将历史变动与纯粹偶然的发生之事的连续相区分,并且不管是否合适,用将最有效地达成这件事的明确词语这么做。[94]或者它可能只是一个偶然服从流行的类比。[95]或者我们可以把它视为一个要赋予历史理解以它不能有的“哲学”性质的笨拙企图。所谓“辉格党”史学家(关心“英国宪法”的出现)和他们在别处的对应者试图根据目的论的变动建构一个实践的过去,以便给它的结果一种“自然的”、不可避免或令人赞美的性质那种想象的优越地位。[96]但为了要保持他们故事的目的论完整性,他们被迫将这个历史故事的许多变迁作为非事件加以忽视。简言之,目的论历史原则上是一个自相矛盾,在人们尝试它的地方,它通常是一个公开承认的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