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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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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探究可以用常常是模糊的,但并不完全无关紧要的辨认特征来识别,这些特征将它与某些它可能与之混淆的其他研究相区别。这些特征中最明显的也许是它只关心过去。但“历史探究”和“历史理解”这些表达只有当它们代表一种范畴独特的探究和理解模式,并且当这种模式的种种条件被详细说明时,才可能获得一种明确的意义。通过假定它们将涉及过去,和用一般术语来思考一种与众不同的过去,我们可以合适地把这种过去认定为历史过去,我已经开始了我对这些条件的探索。我并不假定我已经证明一个历史过去一定是这种特征的。我也不规定这种过去得是一个历史过去。但对那些也许由于他们在一些据说是历史著作中所遇到的东西,而倾向于把一种历史过去,同样或别样地认作范畴上同样与众不同的那种我称之为实践的或说教的过去的人,我回答如下。首先,当我发现在一部历史书里讲述了这两种历史时,我并不沮丧,因为不能指望任何书都避免有点混杂,而我们这里只关心历史书中的“历史”。坚持认为历史探究可以正当地关心这两种过去并不只是给它一个更宽泛的正当关心的范围,而是把范畴混乱的特征强加给历史理解。其次,我已经说过,因为实践的过去本身不真正是过去,不是一个对过去的批判探究的产物,只有在否认历史理解真正关心过去,剥夺它对过去批判探究的特性——一件有点过分的事——的情况下,我们才可以认为它是一个历史过去。
现在我打算考察这个论题,即一个历史过去由相关的事件经过所组成,这些事件是从被认为是过去的幸存物的当前对象中推断出来,它们自己被调集在一起作为关于过去的历史问题的答案。要求我们考虑的问题是:什么是一个历史事件?可以从当前的幸存物中得出历史事件的探究和推断程序为何?存在于历史事件之间、它们可以根据它构成一个事件过程的那种关系的特征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