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调解的程序

第五章 行政诉讼调解的程序

对于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来说,不可避免地要对其进行实体、程序规则的构建,以免调解过程中的无序性与不可控性。霍姆斯法官讲过一个与程序有关的故事,他说即便是一只狗也明白被人无意绊倒和故意踢一脚的区别。伯尔曼教授在后面加了一句,如果狗主人为同一件事情,时而奖赏时而惩罚,就是狗也会烦躁不安。[1]行政诉讼调解成立的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将需要进行进一步学理上的分析与研究,同时行政诉讼调解的费用承担应当如何划分,也是行政诉讼调解制度不可回避的研究内容。此外,行政诉讼调解在行政诉讼可以适用的阶段,也是需要从实践和学理的角度进行深入地探讨。(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