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 记

后 记

写作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考验他的体能、耐心的事情。写作本书耗费了将近两年多的时间。2011年笔者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时,导师让我继续研究行政诉讼调解。其实,当时我是不太愿意继续研究这一选题的。一方面是研究行政诉讼调解的学者和论文已不在少数,另一方面是本人撰写的以行政诉讼和解为题的硕士学位论文,在毕业答辩时受到了答辩老师在学术观点上的各种质疑。基于以上因素,我就萌生了更换研究选题的想法。但是,导师执意让我继续研究,我也只好作罢。后来,通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和思考,我才意识到导师的良苦用心,这就是研究的持续性。我通过搜集大量的中外文献以及到各地法院去进行实地调研,对行政诉讼调解的构建目的、意义与设置有了新的认识,所以也激发了我对这个选题进行更为深刻探究的热情。这时我也确信这个选题依然是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2014年本选题也在校内评选中获得了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编号:2014BSLW08)。正是因为对这个选题研究了有六年之久,所以毕业后,当我已经在高校从事教学研究工作时,我依然继续围绕与行政诉讼调解有关的其他调解类型进行研究。例如,回族地区的阿訇调解等内容。

在这里我特别要感谢的是我的导师高家伟教授。老师为人正直,学术严谨,对我近几年的学术能力的培育耗费了很多心血。对老师的知遇授业之恩,我将永远铭记于心!感谢给我点拨、教导的应松年教授、朱维究教授、马怀德教授、薛刚凌教授、张树义教授、刘莘教授、刘善春教授、信春鹰教授、王万华教授、何兵教授、王天华教授、刘飞教授、郝倩教授、焦洪昌教授、张吕好教授、李曙光教授、王湘军教授、刘杨教授,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和研究生院的石奇、屈荣莉、陈维厚、肖宝兴、王鹏昊等老师。

必须还要感谢的是王敬波教授。王老师从硕士到博士阶段的六年都给予我很多支持与帮助,让我在迷途中少走了很多弯路。感谢郎佩娟教授。郎老师从我入研究生院开始,就在学习生活中给了我很多的关心与帮助,也对我提出了很多学习建议,这都为我后来的成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还要感谢解志勇教授。解老师除了知识渊博之外,为人也随和热情。在泰安挂职院长助理期间,解老师多次来到挂职单位看望我们几位挂职的同学,并与我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此外,感谢山东省泰安市组织部的领导;感谢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张海鹏庭长、朱惠东庭长及张纯昌庭长;感谢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吕华院长及全体干警,感谢他们在我挂职期间给予的支持与帮助。感谢法大石亚军书记对我能力的认可和学习上的帮助。虽然没有能继续在本校从事博士后研究,但是石书记对我的教诲,我时刻都记得。石书记谦逊的行事风格至今让我敬佩不已。我认为这才是一个大学党委书记应有的修养和作风。

感谢我的博士室友龙凤钊,在一起三年同窗成了学术上互相提高与切磋的战友。感谢我的同学对我多年来的关照,他们是苏志强、郭泰和、吴园林、尹少成、李向东、吴又幼、张鹏(供职于法大教务处)、张鹏(供职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陈立如、曾文远、王全达、王峰、乌兰那日苏、张奇、刘宗珍、祖博媛、李燕、金薇、吴陶、姚梅娟、刘永林、张玉泉、陈小兰、陈美达、张劲、冯望、高胜华、许燕、杰文津、王凌松、马玉、马晓东、赵怡智、解陆、徐小强、马莉、夏小涛、周淼鑫、昌永岗、张子洋等。感谢我的同门师兄弟妹们,他们是刘行、王巍、刘东刚、李大勇、陈雷、李新振、佘芮、王勇、王华伟、卜迎晨等。太多需要感谢的人,在此就不一一列出,一并感谢!

感谢我所在的单位——宁夏大学政法学院的领导和全体同事,没有他们的关心和鼓励,这本书也不会这么快就与读者见面。感谢宁夏大学科技处的领导和各位同事对本书出版的大力支持与帮助。感谢宁夏人民出版社的杨敏媛编辑,正是她对本书的校正才使书中的文字标符能够有较少的疏漏。

由于本人的学识积累有限,虽几经努力,仍恐有负恩师所期。书中如有论述不当之处,还望各位读者能够谅解与指正。(https://www.daowen.com)

最后感谢我的父母,我的妹妹,多年来对我在外学习的支持。感谢我的岳父岳母把心爱的宝贝女儿放心交给我,我绝对不会辜负你们对我的信任。感谢马英杰大哥对我生活上的帮助。感谢我的爱人马丽媛女士一直能够默默地支持我。

现代文明下的我们处于矛盾、冲突、敌对、不安与焦虑的状态之中,我们丧失了对社会的责任,缺少相互间的信任,我期待通过构建全面、系统及实用的纠纷解决机制来化解争议,使社会更加美好。对于我来说,我期望诗意地生活,轻松与自在,超然世外。不追逐名利,不羡慕财富,以一个读书人应有的自我内省,陶醉在书香的浪漫情怀中。我也许应该带着一份超然上路,去领略世界,漫步于海阔天空之下,去寻找真实的自我。

何磊

2014年3月19日于法大研院初稿

2016年4月16日于宁夏静心阁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