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附则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依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贷款、赠款管理的实施办法。

第五十九条 项目实施单位依法直接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举借,并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为其提供担保的贷款,参照本办法管理。(https://www.daowen.com)

第六十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9月1日发布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