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中介人义务

3.汽车 保险中介人义务

(1)保险代理人的监管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个人。监管的内容有保险代理人的设立、保险代理人的执业管理

(2)保险经纪人的监管

保险经纪人是投保人的代理人,根据我国《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在我国保险经纪人仅限于组织。保险经纪公司在办理保险经纪业务过程中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他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公司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保险经纪人的性质上具有居间、代理、咨询的性质。监管的内容有保险经纪人的设立、保险经纪人的执业管理。

(3)保险公估人的监管

保险公估人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的单位。监管的内容有保险公估人的设立、保险公估人的执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