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追偿及处分抵押物
1)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之后,即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行使对购车人的追偿权利,包括接管为被保险人债权而设计的任何抵押物。
2)保险人有权按下列任一种方式处分抵押物:
①拍卖。
②转让、兑现。
③其他合理的方式。
3)抵押物经处分后,按下列顺序分配价款:(https://www.daowen.com)
①支付处分费和税金。
②清偿被保险人应得款项。
③清偿保险人应得的所有款项。
如上述款项仍有余额,该余额应归还购车人。如上述款项不足清偿欠款,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保险人向购车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