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
2026年01月15日
3.车辆损失险的
保险金额
车辆损失保险是不定值保险合同,一般有三种保险金额确定方式,保险公司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以这种方式投保的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如果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2)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在这里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折旧按年计算,不足1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
3)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