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保险过户
买卖二手车,如何处理未到期或已过期的二手车保险的情况?如何办理二手车保险过户?随着二手车市场交易日渐频繁,不少北京的车主都购买或者出售过二手汽车。在此过程中,交强险、商业车险以及车船税如何处理过户,许多车主却并不清楚,更有车主因为商业车险没有办理变更发生事故无法索赔。在这里把进行二手车交易时经常遇到的二手车保险问题集中整理一下,希望能帮上您的忙。
(1)二手车交强险“随车”不“随人”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规定,只有三种情况下交强险可以退保: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二手车买卖显然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况,因此原则上不可以退保。
唯一可以退保的情况是,车辆卖到异地去,由新车主在当地另外缴纳一份交强险。届时,新车主可拿着身份证明、行驶证、过户手续以及新办理的交强险保单到原车主公司退保。不过,介于交强险是“随车”不“随人”,专家建议最简单的办法是只办理车辆交强险变更,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都可以适用。
2)变更二手车交强险需要新车主带着身份证、原交强险保单、行驶证和过户证明到当地保险公司办理。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但在未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如果以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拒赔的理由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2)二手车过户,商业保险最好提前退保
二手车过户商业车险最好能及时变更。如果在本市过户,车主保单内容进行更改,这需要新车主和原车主带着原保单、身份证、行驶证以及过户证明到原保险公司办理。如果未及时变更,那么出险后需要新旧车主同时到场理赔。但事实是发生事故需要理赔时,很多原车主根本不能到场。所以,专家建议车主在卖车前最好提前退保。
此外,许多保险公司不能异地承保,如果二手车被卖到外地市场去,原车主也最好在卖车之前到保险公司进行退保,新车主买到车过户后可重新在当地上保险,以免今后产生纠纷。
对于购买二手车的车主来说,如果带着商业车险购买一定要马上变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