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挑选5名同学担任班级“预防校园欺凌督察员”,对班级内或校园内的校园欺凌苗头及时汇报,做到防治并举。
2.定期进行法律常识讲座,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
(山东省胶州市洋河镇洋河小学 高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