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九域志》对“羁縻州”的记载

三、《元丰九域志》对“羁縻州”的记载

在《元丰九域志》中,还对5路及其所辖“羁縻州”进行了极简略记载。所谓“羁縻州”,是指居住于边疆地区的民族,他们虽已投诚、归附,但宋朝尚未进行有效行政管辖,不派驻军队,不派遣官员,不征收赋税,实际上暂时进行松散式管理

北宋时期,受“羁縻”的5个路级政区及其辖属之州,基本情况如下:荆湖路辖38州、成都府路辖110州、梓州路辖48州、夔州路辖50州、广南路辖62州,共308个羁縻州。

《元丰九域志》在进行“羁縻州”具体记载时,大体分作两种情况,一是仅记州名,一是在羁縻州下又记所辖县名,至于当地人口、物产等一概未记。这自然说明,“羁縻州”不在北宋疆域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