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拘留所

六 拘留所

1932年年初,我从天津回到了北平。

这时的我已经是两手空空了。原来我希望的能从天津拿到一笔稿费,可是王莲友一跑,这个希望已经成了泡影,而欠文丰公寓的房租又增加了砝码。

正当我困难的时候,张露薇和他的朋友王钟园来看我。

王钟园过去是东大理工学院的学生,和张露薇非常要好。后来考上了北平辅仁大学,参加了左联。近来,又要回东北去组织义勇军。他热情很高,对朋友也非常关心。他建议我离开文丰公寓,搬到东北大学去住。因为东北大学快要复学了,吃饭和住房都不用花钱。

第二天清晨,王钟园替我搬家来了。他很够意思,说了就算数。他动手帮我收拾东西。其实,我的东西很简单。一床直贡呢棉被,一床麻花褥子,几本杂志和稿纸,全部塞在柳条包里,还装不满。王钟园拎起柳条包就走,到了柜房跟前,张海山老板迅速地从柜房里跑出来,扯住了柳条包,拦住了我的去路。

“先生,你们出门拿东西,也不言语一声。”

我告诉张海山,东大将要复学,将来有钱来交房租。张海山阴沉着脸,一点不开情面。

“我们的公寓,向来都是一月一交房租,不带赊欠。哪有你这样的学生,一去天津两个来月,无影无踪。”

我解释说:“我去天津拿稿费,谁想没有拿到。我搬到东大去住,以后有了钱,一定来交房租。”

“先生,你是灶王爷贴在腿肚子上,人走家搬。过去,你们东北人凭着后脑勺子当护照的年头已经过去了。我张海山不是好惹的。”

恶人先告状。张海山写了一张呈文,诬告我是携款潜逃的罪犯,把我传讯到北平内六地方法院。

法官是一个口笔邪神的老头子,瘦筋干枯的,像个大烟鬼。五十多岁年纪,穿着丝绸马褂,坐在太师椅上,慢声细语,打着官腔问案子。

“被告人姓名?”

“白晓光。”

“籍贯?”

“辽宁新民人。”

“社会职业?”

“大学生。”

法官看着呈文,仿佛在寻找我的罪状,无精打采地打着呵欠。

“被告人白晓光,你是个大学生,一个有学问的人,应该奉公守法。你为什么携款潜逃,触犯了法律条例?”

“法官,我是东北大学学生。东北大学要复课,我回学校上课,这是正当行为。并没有携带文丰公寓的款项,无所谓潜逃。”

我据理力争,法官被问得无言答对,又打了两个呵欠,审讯进行不下去。站在法庭上的张海山出来帮腔:“先生,你要上大学,首先应该还清我们公寓的房租伙食费用。”

法官忽然有了精神,补充说:“欠债还债,欠钱还钱,这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条款。”

我想到了“九一八”以来的遭遇,感情非常激动,大声说:“我是东北人。‘九一八’以来,国家采取不抵抗政策,东北同胞有多少人无家可归,我们的生命财产受谁的保护了?”

“被告人讲的是国家政策问题,与法律无关。”

法官对于我的陈述,认为与法律无关,只能表示个人的同情,坚持欠债还债的条例,把我放到拘留所监押。

那拘留所是一个变相的监狱。房檐很低,地皮潮湿,空气污浊,人声嘈杂,给人一种阴暗恐怖的感觉。它是下等社会的一个缩影。这里关押着五六十个犯人。有强盗、杀人凶手、小偷、妓女、流浪汉、大烟鬼、贪污犯、拐卖妇女的人贩子,还有一个性情耿直的洋车夫,因为拒绝拉日本兵去东交民巷,以妨害友邦罪被投进了拘留所。这里没有真理,没有正义,没有自由。我第一次体验到没有自由的痛苦。我真想大声疾呼:“给我自由,我没有罪!”此刻,如果共产党组织暴动,我一定会报名参加的,打烂这个没有真理自由的拘留所。我望着走廊的外面,看见张海山在院子里悠闲地散步。

我大约在拘留所待了多半天,到了下午3点钟,又传我第二次过堂。押我出拘留所的是一名法警。他背着枪,带着传票,一路上紧跟在我的左右,恐怕我逃跑。我多么羡慕在街上自由行走的人们,我痛恨跟在我身后的法警。

法官照样是那副冷酷的面孔,严肃无情,高高地坐在太师椅上,拉长声说:“被告人白晓光,你能否找到铺保,保证你日后交上文丰公寓的房租?”

“法官,我从东北流亡出来,无亲无故,一家商铺也不熟悉。”

“那么,你有不动产吗?”

当时,我还没有马上领会“不动产”的含义,略微迟疑了一下,没有立即回答。张海山却早就打好了我的主意,向法官建议说:“他的不动产的东西,还有一床被子。”

法官明白张海山的主意,立即做出判决:“破产还债,这是债务人对债权人应履行的义务。”

当天,我把被子押到当铺里,交足了房租,离开了文丰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