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编辑命令

二、基本编辑命令

1.U(放弃)命令

该命令为撤消最近一次执行过的命令,并取消执行命令的结果。“U”命令还可以连续执行,按相反的命令执行顺序取消一个个已执行过的命令,直至一幅图的开始。命令输入方式如下。

键盘输入:U

图标按钮:“Standard”工具栏→

下拉菜单:Edit→Undo

2.REDO(重做)命令

该命令恢复被最近一次U命令撤消的命令,同时显示出被取消的图形,就像重画一样。“REDO”命令必须紧跟“U”命令来执行,否则无效。命令输入方式如下。

键盘输入:REDO

图标按钮:“Standard”工具栏→

下拉菜单:Edit→Redo

3.ERASE(删除)命令

该命令用于删除绘图窗口内指定的对象。命令输入方式如下。

键盘输入:ERASE或E

图标按钮:“Modify”工具栏→

下拉菜单:Modify→Erase

命令提示及说明:

Select objects:用各种对象选择方式选取要擦除的对象或者回车结束选择。

4.OOPS(恢复删除)命令

该命令用来恢复刚由“ERASE”命令擦除的对象,它不能连续使用。命令操作:

Command:OOPS↙

5.COPY(复制)命令

该命令用来对对象作一次或多次复制,并复制到指定位置。命令输入方式如下。

键盘输入:COPY、CO或CP

图标按钮:“Modify”工具栏→

下拉菜单:Modify→Copy

命令提示:

Select objects:选择要复制的对象或按回车键结束选择。

Specify base point or displacement,or[Multiple]:(指定基点或位移,或者[重复])输入点或M。

选择项说明如下。

(1)Specify base point——输入基点,则显示提示:

Specify second point of displacement or〈use first point as displacement〉:(指定位移的第二点或〈用第一点作位移〉)输入复制后图形的基准点或默认用第一点的坐标作为从新图到原图间的相对位移量。

(2)输入M,则为多重复制方式。选择该方式后提示:

Specify base point:输入基准点。

Specify second point of displacement or〈use first point as displacement〉:输入位移的第二点,即将原图从基准点复制到该点处。因作多次复制,此提示将重复显示,最后按回车键结束。

【例11-1 7】 将原图从P 1点复制到P 2点,如图1 1-52所示。

图11-52 复制图形

图11-53 多重复制

Command:COPY↙

Select objects:W↙

Specify first corner:单击P 3点

Specify opposite corner:单击P 4点

3 found

Select objects:↙

Specify base point or displacement,or[Multiple]:单击P 1点

Specify second point of displacement or〈use first point as displacement〉:单 击P 2点

【例11-18】 在例17中,如要作2次复制,结果见图11-53。选择对象后的操作如下:

Specify base point or displacement,or[Multiple]:M↙

Specify base point:单击P 1点

Specify second point of displacement or〈use first point as displacement〉:单击P 2点

Specify second point of displacement or〈use first point as displacement〉:单击P 3点

Specify second point of displacement or〈use first point as displacement〉:↙

6.MIRROR(镜像)命令

该命令按给定的镜像线产生指定对象的镜像图形,如图11-54所示。原图形既可保留,也可删除。命令输入方式如下。

键盘输入:MIRROR或MI

图标按钮:“Modify”工具栏→

下拉菜单:Modify→Mirror

命令提示:

Select objects:选择要镜像的图形,或者按回车键结束选择。

图11-54 镜像图形

Specify first point of mirror line:输入镜像线上第一点,如P 1点。

Specify second point of mirror line:输入镜像线上第二点,如P 2点。

Delete source objects?[Yes/No]〈N〉:(是否删除源对象?[是/否])〈否〉)输入Y或N或按回车键。

选择项说明如下。

若输入Y,则删除原对象,如图11-54(b)所示。若输入N或按回车键,则保留原对象,如图11-54(c)所示。

7.MOVE(移动)命令

该命令将指定的对象平移到一个新的位置,如图11-55所示。命令输入方式如下。

键盘输入:MOVE或M

图11-55 移动图形

图标按钮:“Modify”工具栏→

下拉菜单:Modify→Move

命令提示及选择项说明:

Select objects:选择要移动对象或按回车键结束选择。

Specify base point or displacement:输入移动的基准点或位移量,如P1点。

Specify second point of displacement or〈use first point as displacement〉:输入移动的第二点,如P 2点。

8.ROTATE(旋转)命令

该命令将选定的对象绕指定的基点旋转某一角度。当角度大于零时,按逆时针方向旋转;角度小于零时,按顺时针方向旋转。命令输入方式如下。

键盘输入:ROTATE或RO

图标按钮:“Modify”工具栏→

下拉菜单:Modify→Rotate

命令提示及选择项说明:

Select objects:选择要旋转的对象,或者按回车键结束选择。

Specify base point:输入旋转时的基准点。

Specify rotation angle or[Reference]:(指定旋转角度或[参照(R)])输入旋转角度数值或R。

当输入R时,则表示以参照方式旋转对象。其后续提示为:

Specify the reference angle〈0〉:通过输入值或指定两点来指定一个角度,或者回车使用0角度。

Specify the new angle:指定新绝对角度,即对象旋转后的角度。

【例11-19】 将图11-56(a)中的图形转30°,结果如图11-56(b)所示。

Command:ROTATE↙

Select objects:W↙

Specify first corner:单击P 1点

Specify opposite corner:单击P 2点

3 found

Select objects:↙

Specify base point:单击P 3点

图11-56 旋转图形

Specify rotation angle or[Reference]:30↙↙

9.OFFSET(偏移)命令

该命令用于构造同心圆、平行线和平行曲线。命令输入方式如下。

键盘输入:OFFSET

图标按钮:“Modify”工具栏→

下拉菜单:Modify→Offset

命令提示:

Specify offset distance or[Through]:(指定偏移距离或[通过])输入数值或按回车键使用当前值,或输入T。

选择项说明如下。

(1)输入数值或按回车键使用当前值,则表示在距现有对象指定的距离处创建对象,其后续提示:

Select object to offset or〈exit〉:(选择要偏移的对象或〈退出〉)选择对象或按回车键结束命令。

Specify point on side to of fset:用点指明在原对象的哪一侧画同心圆或平行线。

(2)输入T,则表示创建通过指定点的对象,其后续提示:

Select object to offset or〈exit〉:选择对象或按回车键结束命令。

Specify through point:指定偏移对象要通过的点。

说明:对一个对象画同心圆或平行线后,还可对新画的对象再画另一个同心圆或平行线。在一种偏移方式下,可以连续作多次偏移复制,最后按回车键结束。

10.ARRAY(阵列)命令

该命令用于对选定图形按矩形或环形阵列复制图形,命令输入方式如下。

键盘输入:ARRAY或AR

图标按钮:“Modify”工具栏→

下拉菜单:Modify→Array…

执行“Array”命令后,将弹出图11-57(a)所示的“Array”(阵列)对话框。对话框右上角的“Select objects”按钮用于选择要阵列的图形。“Rectangular Array”(矩形阵列)选项创建由行和列数所定义的阵列,如图11-57(a)所示。其需输入或在屏幕上确定Rows(行数)、Columns(列数)、Row offset(行偏移、行间距)和Column offset(列偏移、列间距)等数值。“Polar Array”(环形阵列)选项通过围绕圆心复制选定图形来创建阵列,如图11-57(b)所示。其需输入或在屏幕上确定阵列Center point(中心点)坐标数值、Total number of items(项目总数、阵列总数)和Angle to fill(填充角度、阵列角度)等。

图11-57 “Array”对话框

(a)Array对话框;(b)输入相关数据

11.TRIM(修剪)命令

该命令可以用指定对象定义的剪切边修剪对象。该命令要求先选择作为剪切边的对象,再指定要剪去的部分。命令输入方式如下。

键盘输入:TRIM

图标按钮:“Modify”工具栏→

下拉菜单:Modify→Trim

命令提示:

Current settings:Projection=UCS,Edge=None(当前投影模式为当前用户坐标系,剪切边模式是不延长)

Select cutting edges...(选择剪切边)

Select objects:选择剪切边或按回车键结束选择。若直接按回车键,则选择所有对象作为剪切边。

Select object to trim or shift-select to extend or[Project/Edge/Undo]:(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投影/边/放弃])直接点取要修剪的对象或输入选择项,或按回车键结束命令。

选择项说明如下。

(1)Select object to trim——选择要修剪的对象,则AutoCAD重复显示选择要修剪对象的提示,所以可以修剪多个对象。剪切边也可作为修剪的对象,修剪后不再“醒目”显示,但仍是剪切边。修剪对象一般用点取方式选取,且选择点落在修剪对象的哪一侧,则此部分被修剪掉。图11-58表示修剪命令的执行过程,图11-58(a)为初始图形,图11-58(b)为选择剪切边的操作,图11-58(c)中“×”表示选择修剪对象的位置,图11-58(d)为完成的图形。

图11-58 修剪对象

(2)输入P,则进入设置投影模式,用于修剪三维图形。

(3)输入E用于设置剪切边模式。其后续提示:

Enter an implied edge extension mode[Extend/No extend]〈No extend〉:(输入隐含边延伸模式[延伸/不延伸]〈当前模式〉)输入选项或按回车键。

Extend——剪切边为延长模式。即使剪切边不与对象相交,但经延长后能与对象相交时,对象也能被修剪,如图11-59所示。

No extend——剪切边为不延长模式。对象必须与剪切边相交时才能被修剪。

(4)输入U,取消最近一次修剪操作

图11-59 延伸修剪

12.EXTEND(延伸)命令

该命令延长指定的对象,使其到达图中所选定的边界。命令输入方式如下。

键盘输入:EXTEND

图标按钮:“Modify”工具栏→

下拉菜单:Modify→Extend

命令提示:

Current settings:Projection=UCS,Edge=None(当前投影模式为当前用户坐标系,边界模式为不延伸)

Select boundary edges...(选择边界的边)

Select objects:指定边界或按回车键结束选择。

Select object to extend or shift-select to trim or[Project/Edge/Undo]:(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按住Shift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投影/边/放弃])指定要延长的对象,或输入选择项,或按回车键结束命令。

选择项说明如下。

(1)Project、Edge、Undo选择项与“TRIM”命令相近。

(2)延伸对象总是从距离对象选择点最近的那个端点开始,延伸到最近的一条边界。图11-60表示延伸命令的执行过程,图11-60(a)为初始图形,图11-60(b)中带选择框的边为延伸边界,图11-60(c)中带“×”的对象为延伸边,图11-60(d)为完成的图形。

图11-60 延伸对象

13.BREAK(打断)命令

该命令擦除直线、圆弧或圆等对象上两个指定点间的部分,或者将它们从某一点处切断为两个对象,如图11-61所示。图中双点画线表示被擦除的部分。圆不能从某一点处切断。命令输入方式如下。

键盘输入:BREAK

图标按钮:“Modify”工具栏→

下拉菜单:Modify→Break

命令提示:

Select object:指定要打断的对象或指定对象上的第一个断点。

Specify second break point or[First point]:(指定第二个打断点或[第一点])输入第二点或@或F。

选择项说明如下。

图11-61 打断对象

Specify second break point——输入第二点,以目标选择点为第一点,即可擦除指定对象上第一、二点间的部分;或者输入@,将从第一点处切断对象;或者不以对象选择点为第一点,在此输入F,重新输入第一点,然后输入第二点。其提示如下。

Specify first break point:指定第一个打断点,如P1点。

Specify second break point:指定第二个打断点,如P2点或输入@。

说明:执行“BREAK”命令时,输入的第二点可以不在打断对象上。若打断对象为圆,则按逆时针方向擦除两点之间的弧。

14.SCALE(比例缩放)命令

该命令可将对象按指定的比例因子相对基点进行缩放变换。大于1的比例因子使对象放大。介于0和1之间的比例因子使对象缩小。命令输入方式如下。

键盘输入:SCALE或SC

图标按钮:“Modify”工具栏→

下拉菜单:Modify→Scale

命令提示及选择项说明:

Select objects:选择要缩放的对象,或者按回车键结束选择。

Specify base point:输入缩放对象的基准点。放大对象时基准点尽量在图形范围内选择,以免对象放大后跑到绘图窗口以外。

Specify scale factor or[Reference]:(指定比例因子或[参照])输入比例因子数值或R。

当输入R时,则表示以参照方式缩放对象。其后续提示为:

Specify reference length〈1〉:输入参照长度或回车使用缺省值1。

Specify new length:输入缩放后的长度。

说明:在绘制放大或缩小的图形时,一般先按1∶1绘制,再用“SCALE”命令放大或缩小图形。

15.PROPERTIES(特性)命令

“PROPERTIES”命令用图11-62所示的“Properties”对话框显示选定对象的所有特性或属性,这些特性包括Color(颜色)、Layer(所在图层)、Linetype(线型)和数据等。可以通过“Properties”对话框修改选定对象的特性。命令输入方式如下。

键盘输入:PROPERTIES或CH

图标按钮:“Standard”工具栏→

图11-62 “Properties”对话框

下拉菜单:Modify→Properties或Tools→Properties

要使用“Properties”对话框修改特性,请选择需要修改特性的对象,并使用以下几种方法之一进行修改。

(1)输入新值。

(2)从列表中选择值。

(3)在对话框中修改特性值。

(4)使用“拾取点”按钮修改坐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