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科学

实践科学

亚里士多德作为一个奴隶主哲学家,他的社会政治立场最鲜明地表现在“实践科学”中。实践科学有三个分支,即伦理学、理财学和政治学。在这三个领域里奴隶被排斥在外。亚里士多德把奴隶称为“有生命的工具”、“能听话的财产”,他们虽然也是人,按其本性却要隶属于主人,服从主人,进行体力劳动。伦理学

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说是古希腊从梭伦到德谟克利特幸福论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中心是关于幸福和实现幸福的条件问题。亚里士多德在其主要伦理学著作《尼各马可伦理学》中,综合前人伦理思想的成果,运用经验和理性相结合的方法,深入探讨了人类道德行为的各个环节和奴隶制社会道德关系的各种规定,建立了西方伦理思想史上第一个完整的幸福论伦理学的理论体系。

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理论体系的出发点是奴隶主阶级的人性论。他认为,人的灵魂分为理性和非理性,即感情和欲望两个部分。人区别于动植物的地方在于有理性功能,并按理性生活。人的理性一方面是纯粹理性,其职能是沉思真理,其完善的活动是理智的美德;另一方面是与感情和欲望相联系的,其职能是调解并控制感情和欲望,其完善的活动是实践的美德,即德性。理智的美德来自知识教育。实践的美德得来自行为习惯,它是人们自愿选择的行为,是有目的的自觉活动。在他看来,有德性的人其灵魂的各个部分是协调一致的,善行是这种协调一致的表现,恶行就是灵魂各个部分不一致的结果。因此,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还认为,美德和善行皆由理性决定,理性的主动作用在于使人控制自己的心灵和行为,使之不走极端,符合于“中庸”。因此,凡符合中庸要求的就是道德的;反之,就不是道德的。

亚里士多德批判了柏拉图伦理思想中的神秘主义和禁欲主义成分,肯定了现世的物质生活的幸福和快乐,认为快乐是人的德性活动的自然结果。但是,他反对把幸福仅仅归结为快乐,尤其反对那种把快乐仅仅归结为感性快乐的纵欲主义。他所认为的幸福是合乎理性的活动,“是善德的实现,也是善德的极致”,即合其性,尽其才,按照理性和城邦法律的要求达到自我实现。亚里士多德强调,“自我实现”并不是自私自利,而是要在更高的动机和目的推动下,为促进他人和城邦的公共福利牺牲个人利益。社会的目的应是使个人能过有道德和幸福的生活,而个人却应该服从整体,在城邦法律和公共职责中实现自我。他指出,人生应该思想高尚,为友谊和正义事业采取行动,追求不朽,尽力遵循理性而生活,直至达到对真理的沉思,实现神性的生活,成为“人中之神”,这才是最高的幸福。

亚里士多德很重视道德教育,他特别强调道德行为的训练,认为不经过严格的道德教育和行为训练,很难使人养成按照德性要求正确行动的习惯,不能造就奴隶制城邦所需要的优良公民,也不能使城邦秩序和各种道德关系达到完善状态,实现城邦幸福。亚里士多德的伦理思想反映了中等奴隶主的利益和道德要求,是古希腊伦理思想的高峰。但是,他在理论上没有最终摆脱柏拉图的影响,其伦理思想的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都对后世的伦理学说产生了深远影响。

理财学

个人的德性须在家庭中培养和实现。家庭是个人最初所属的自然集体。亚里士多德认为,家庭由两个要素构成,即人;财产和牲畜。在家庭财产中,奴隶是首要的,最不可缺少。奴隶是“人形的畜牲”。他认为家长必须具有四种本领:取得财产、保存财产、增加财产和使用财产。由于这个缘故,“理财学”这个术语,后来就变成为“经济学”。亚里士多德不赞成以获得财富为目的。他推崇农业,认为农业是最诚实的行业,并且显著地有助于培养人的英雄气概,它不象商业那样,从事商业的人只会变得懦弱。亚里士多德在经济学上的思想,受到马克思的重视。马克思指出:“这位研究家最早分析了许多思维形式、社会形式和自然形式,也最早分析了价值形式”(《资本论》第1卷,第73页)。

政治学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在本性上是政治动物”;城邦是由家庭集合发展起来的共同体,国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其目的是美好地生活,人不是神,如果没有这样的政治共同体,人就会堕落得比社会动物还要坏。

至于政体的优劣,亚里士多德认为不在体制本身,而在于统治者是以谋取私利为目的,还是以谋取公共福利为目的。如果是后者,不论是个人统治(君主制),是少数统治(贵族制),还是多数统治(共和制),都是好的政体。反之,如果以谋取私利为目的,不论是个人统治(僭主制),是少数人统治(寡头制),还是多数人统治(民主制),都是坏的政体。

亚里士多德认为理性的德性是最高的德性,国家目的不在发展军事优势,而在于提高科学文化。有文化的国家政治上的统一才可能持久。亚里士多德重视法治,认为法律须和国家的形式相一致。立法者首先要关心青年的教育,法纪的最高目的是培养德性。不能把教育庸俗化,教育的基础科目是文化、体育、音乐、绘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