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 集成设计

3.1.3 集成设计

集成设计是指建筑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一体化的设计。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进行集成设计,提高集成度、施工精度和效率。各系统设计应统筹考虑材料性能、加工工艺、运输限制、吊装能力等要求。

结构系统宜采用功能复合度高的部件进行集成设计,优化部件规格;应满足部件加工、运输、堆放、安装的尺寸和重量要求。

外围护系统应对外墙板、幕墙、外门窗、阳台板、空调板及遮阳部件等进行集成设计;应采用提高建筑性能的构造连接措施,并宜采用单元式装配外墙系统。

设备与管线系统应集成设计。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燃气等设备与管线应综合设计;宜选用模块化产品,接口应标准化,并应预留扩展条件。

内装设计应与建筑设计、设备与管线设计同步进行;内装系统宜采用装配式楼地面、墙面、吊顶等部品系统;住宅建筑宜采用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及整体收纳等部品系统。

接口及构造设计也应进行集成设计。结构系统部件、内装部品部件和设备管线之间的连接方式应满足安全性和耐久性要求;结构系统与外围护系统宜采用干式工法连接,其接缝宽度应满足结构变形和温度变形的要求;部品部件的构造连接应安全可靠,接口及构造设计应满足施工安装与使用维护的要求;应确定适宜的制作公差和安装公差设计值;设备管线接口应避开预制构件受力较大部位和节点连接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