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3 材料存储防火要求

7.5.3 材料存储防火要求

施工现在应有专用的物品存放仓库,不得将在建工程当作仓库使用。严禁在库房内兼设办公室、休息室或更衣室、值班室以及进行各种加工作业等。

仓库内的物品应分类堆放,并保证不同性质物品间的安全距离。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应根据物品的耐火性质确定库房内照明器具的功率,一般不宜超过60W。仓库应保持通风良好,地面清洁,管理员应对仓库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并做到人走则断电锁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