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 电气和智能化
2025年09月26日
3.3.3 电气和智能化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电气和智能化设备与管线的设计,应满足预制构件工厂化生产、施工安装及使用维护的要求。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电气和智能化设备与管线设置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气和智能化系统的竖向主干线应在公共区域的电气竖井内设置。
(2)配电箱、智能化配线箱不宜安装在预制构件上。
(3)当大灯具桥架、母线配电设备等安装在预制构件上时,应采用预留预埋件固定。
(4)设置在预制构件上的接线盒连接管等应做预留,出线口和接线盒应准确定位。
(5)不应在预制构件受力部位和节点连接区域设置孔洞及接线盒,隔墙两侧的电器和智能化设备不应直接连通设置。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防雷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利用预制剪力墙、预制柱内的部分钢筋作为防雷引下线时,预制构件内作为防雷引下线的钢筋应在构件接缝处作可靠的电气连接,并在构件接缝处预留施工空间及条件,连锁部位应有永久性明显标记。
(2)建筑外墙上的金属管道、栏杆、门窗等金属物需要与防雷装置连接时,应与相关预制构件内部的金属件连接成电气通路。
(3)设置等电位连接的场所,各构件内的钢筋应作可靠的电气连接,并与等电位连接箱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