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

6.1.2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

质量控制的主体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构件生产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材料的生产单位等。

质量控制方面的依据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不同的单位根据自己的管理职责,根据不同的管理依据进行质量控制。

1.工程合同文件

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签订的设计合同、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装施工合同、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构件采购合同都是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

2.工程场地勘察设计文件

工程勘察包括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等内容。工程勘察成果文件为工程项目选址、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包括经过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说明、图纸会审、工程设计变更以及设计洽商、设计处理意见等。

3.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

(2)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

(3)部门规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等。

(4)规范性文件。

4.质量标准与技术规范(规程)

近几年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兴起,国家及地方针对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制定了大量的标准。这些标准是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我国质量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标准的法律效力要高于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我国《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2016)为国家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为行业标准。本书以《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2016)为准。

此外,适用于混凝土结构工程的各类标准,同样适用于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