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贪官的记忆

受贿:贪官的记忆

与对贪官的定罪量刑相比,测谎师更关心的是他们的记忆。

在贪污受贿案件中,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他们收了那么多好处费和感谢费,每一笔他们自己都能记得清楚吗?

这对测谎师来说,是个很要命的问题。

要知道,如果连被测人自己都记不得了,那是不适合对其进行测谎的。原因在于,测谎的基础是记忆痕迹的存在,如果记忆痕迹都不存在了,那么测谎的效果必将大打折扣。

我曾请教过一位权威的测谎专家:

“是不是数额越大的好处,这些官员记得越清楚?”

这位老师回答说:

“不一定。”

紧接着,这位老师给我举了一个例子。

一起受贿案,受贿人多年来一直身居某国企主要负责人的位置,其间多次收受好处,为行贿人谋求竞争优势。

当时的案件承办检察官找到测谎师,是要委托测谎师对受贿人进行测谎,进而帮助他们判断,其中的两笔好处费究竟是由谁行贿给受贿人的。

因为对于这两笔好处的行贿人是谁,受贿人一直守口如瓶。

第一笔好处,是行贿人将二十万元行贿款打入这名受贿人的情妇的银行账户,后被侦查人员通过细致的调查获取。但由于其中的情形较为复杂,所以仅凭所掌握的信息,办案人员并不能确认行贿人是谁。(https://www.daowen.com)

第二笔好处,是受贿人家中的一套价值八万元的红木家具。侦查人员通过调查,确定该套家具是某位老板在陪受贿人到外地游玩时所买。但依据所掌握的信息,同样不能确认行贿人是谁。

于是测谎师分别针对这两笔好处的行贿人究竟是谁,对受贿人进行测试。

在对受贿人进行测谎之前,测谎师也需要跟案件承办人解释清楚一件事情。那就是,如果这名被测人心里清楚这几笔好处究竟是谁送给他的,那么通过测谎,自然可以发现真正的行贿人是谁。

但是,如果这名被测人自己也已经忘记了这几笔好处究竟是谁送给他的,那么即使进行测谎,也无法得到一个比较有意义的结果。

最后的测谎结果显示,对于二十万元的行贿款,受贿人确实已经记不清到底是谁给他的,但是对那套八万元的红木家具,受贿人却清楚地记得是哪位老板买给他的。

测谎结束后,测谎结论是相对清晰的。但测谎师依然想要弄明白,为何受贿人对于数额更大的二十万元行贿款记忆不清,却对数额相比较而言较小的价值八万元的红木家具,依然记忆犹新。

受贿人解释到,对于那二十万元,因为平时他收受的好处,很多是由其他人代收和代办,所以具体谁送的、送了多少钱,他并不是很清楚。但是那套红木家具,很合他的心意,所以就连当时在哪家店看到的、怎么挑的他都记得很清楚,是谁送给他的他自然也不会忘。

所以,单纯受贿数额的大小,并不能决定他记忆痕迹的清晰程度。更重要的是,还要看受贿内容对被测人个人意义的大小。

简言之,记忆内容所涉及的个人意义越大,记忆痕迹就越清晰,保持的时间也就越长。

其实,不只在贪污受贿案件中是如此,在其他类型的案件中亦是如此。所以,测谎师在做测谎的过程中,无论何时,都要努力站在被测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去设计问题。

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整个测谎产生最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