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当测谎师遇见弗洛伊德
任何一个对心理学稍有涉猎的人都知道,弗洛伊德在心理学界享有崇高的地位。他创建了精神分析学派,开创了精神分析治疗方法,提出了潜意识、力比多等在当时看来是惊世骇俗的新概念,形成了一整套庞大的心理学理论。
应当说,直到今天,其思想依然推动着整个心理学学科的发展。
当测谎师遇见了弗洛伊德,实际上就是当理论遇见了实践,要思考的是理论如何应用于实践。
对于测谎师来说,对被测人的人格结构进行分析,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种基本的能力。
因为,只有对被测人的人格结构进行正确的分析,测谎师才能了解被测人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会看重什么,会关心什么,会害怕什么,又会忽视什么。
这些,都会对测谎师的测谎产生重要的辅助作用。
而测谎师要对被测人的人格结构进行分析,就不得不提到弗洛伊德。
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人格理论中,有三个重要的概念,构成了精神分析学派人格理论的重要基石。这三个概念,就是本我、自我和超我。它们共同构成了我们的人格。
所谓本我,是指我们人格中代表本能的部分,它包含了我们各种各样的原始欲望,如性、食物、睡眠等。本我是依据“快乐原则”进行活动的,它完全不顾善恶,也不理会社会规范,只要是它需要的,它就要得到。
如果一个人的本我过于强大,他就会为了实现欲望不择手段,甚至很可能会做出一些危害他人和危害社会的行为。
超我则是指我们人格中代表道德的部分,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良心。它是在我们的成长经历中,通过父母的言传身教和我们自己对社会规范的内化学习而逐渐形成的。超我是确保我们具有道德感和责任心,并能够做出一系列亲社会行为的基础。
但是,一个人的人格中,如果超我非常强大,他会无法面对和接受自己出现的各种错误,产生强烈的对内攻击,最终可能诱发多种心理疾病,甚至可能会导致自杀现象的出现。
自我是我们人格中负责处理现实问题的部分,也是夹在本我和超我之间的部分。一方面,本我驱使个体去满足自己的欲望;另一方面,超我警告我们不能去违背道德和良心。于是,自我就在其中,对二者的矛盾进行调和。
一个人的人格中,如果自我非常强大,它会很好地倾听本我和超我的诉求,然后采用一种符合社会规范要求的方式,既不违反超我的要求,又可以实现本我的欲望。
举个例子。
当你看到商店里的一件衣服十分漂亮时:
你的本我会催促你:
“我想要那个东西,快去抢过来!”
你的超我会警告你:
“你这么做是违法的,也是不道德的,你不能拿那件衣服!”
你的自我会在中间做协调:
“衣服是要拿的,但不是通过抢的方式,我们可以通过劳动的方式赚了钱,再来买这件衣服。这样,既满足了本我的需要,又符合超我的社会规范的要求。”
之所以在这里铺陈这么多的文字来详细说明三者的联系和区别,是因为在测谎实践中,应用这种“三我人格结构”的理论思路对被测人的人格特征进行分析,对测谎师来说确实是一种很实用的方法。
而这种方法,在测谎结束后的谈话阶段,经常可以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举例来说,如果被测人是一个本我很强,自我和超我相对较弱的人,那么,你与他大谈特谈做人要有道德,做错了事要勇于承担责任,估计并不会起到好的效果。因为他的超我非常弱小,他的原始欲望——逃避惩罚,占据了一切。
但如果被测人是一个超我很强,而本我和自我较弱的人,当他做了违法的事情后,他的内心已经遭受了良心和道德的谴责。如果测谎师继续强化对他的道德谴责,最终会适得其反。
因为这会导致被测人过度的良心和道德谴责,使得他无法接受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事实,从而丧失了直面自己罪行的勇气。
下面我举一个例子。在这个例子中,测谎师就通过对被测人人格的准确分析,帮助被测人卸下了沉重的心理负担,最终重新接纳了自己。
这是一起性犯罪案件。
性犯罪是很特殊的一类犯罪。也许公众可以原谅一个人在激情状态下的杀人,或在窘迫状态下的抢劫和盗窃,但却很难原谅一个人在任何状态下的性犯罪。人们常常将性犯罪与人品和道德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使得性犯罪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一个标签,谁被贴上了这个标签,将很难再摘除。
这起案件的被害人是一名小女孩,而嫌疑人与被害人的爷爷是多年的好朋友。
嫌疑人退休前是村里的小学老师,按照周围邻居的评价:他这人挺老实的,话不多,也不惹事,平时就下个棋,要不就在家待着,不太在外面闲逛。嫌疑人有一对儿女,儿媳妇已经给他生了个孙子,小女儿也已经给他生了一个小外孙女。
按照被害人小女孩的陈述,案发当天中午,嫌疑人到被害人家中吃午饭,其间嫌疑人还与被害人的爷爷饮了酒。午饭后,被害人的爷爷去屋里睡觉了,嫌疑人后来走到西屋,看到被害人自己在屋里。
嫌疑人对被害人说,让他抱抱,然后就把被害人抱起来放在身上。嫌疑人说要陪被害人一起玩,然后就把被害人的鞋子和裤子脱掉了,用手在她的大腿根儿那里摸。再到后来,嫌疑人就把自己的裤子解开了,一只手摸着被害人,另一只手抓住被害人的一只手往自己的下体放。
后来,当小女孩见到妈妈后,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小女孩的妈妈又把这件事告诉了小女孩的爷爷,于是全家人报了警。
而按照嫌疑人的供述,案发那天中午,被害人的爷爷邀请他到家中吃饭,两人都喝了不少酒。午饭后,被害人的爷爷跟他说自己顶不住了,就去屋里睡觉了。嫌疑人见他去睡觉了,自己也觉得喝得有些头晕,也就离开了被害人家,回到自己家休息了。
嫌疑人说,他那天根本没见过被害人,没有去过西屋,更没有对被害人做出过猥琐下流的行为。
鉴于此,本案的案件承办人委托测谎师对嫌疑人进行测谎,以核实嫌疑人的辩解是否真实。
测谎师首先采用单目标准绳测试法(CQT)编制了一整套题目。
对这组题目的测谎结果显示:嫌疑人在案发当天中午确实去过西屋,见到了被害人,并且摸了她。
紧接着,测谎师又采用犯罪知情测试法(GKT)编制了数套题目。通过测试,分别明确了嫌疑人对于被害人当时的穿着、被害人被摸的部位等案件情节,是全部知情的。
换句话说,嫌疑人对于当时发生的所有事情,都十分清楚。
以下为其中一道具体的测谎题目,以及被测人的回答。
问:你知道那天中午,她穿了什么颜色的裤子吗?
答:不知道。(https://www.daowen.com)
问:是红色的吗?
答:不知道。
问:是黄色的吗?
答:不知道。
问:是蓝色的吗?(目标问题)
答:不知道。
问:是白色的吗?
答:不知道。
问:是黑色的吗?
答:不知道。
……
测谎仪的结果显示,被测人在回答“是蓝色的吗”时出现了显著性反应,而被害人那天中午所穿的,恰恰正是一条蓝色的裤子。
如果没有去过西屋,没有见过被害人,又怎么会知道被害人当天穿的是一条蓝色的裤子?
整个测谎结束后,结论是非常清晰的,被测人是在说谎。
但被测人却在测试结束后,满脸愁容地坐在那里,一言不发。
事实上,这次测谎已经取得了明确的测谎结论,明确了被测人所陈述的内容是虚假的,测谎的基本目标已经完成。但测谎师在观察到了被测人一系列异常的行为表现后,思索再三,又在测谎结束后,与被测人进行了下面一段谈话。
测谎师:首先,我要告知你今天的测谎结果。通过今天的测谎结果来看,你在这件事情上对我说谎了,你确实是做了一些不合适的事情。
被测人:嗯。
测谎师:我听说,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前的几天,你儿子的事情让你挺伤心(案发前几天,嫌疑人曾经跟儿子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最后儿子说他不可理喻,摔门而去,并对妹妹说以后再也不管嫌疑人的事)。
被测人:人老了,孩子就觉得你是祸害了。
测谎师:看来这件事,确实让你很伤心。
被测人:是啊。
测谎师:那天中午,你们都喝酒了吧?
被测人:对,喝了。
测谎师:酒精这东西,如果沾了,有时候会做出一些清醒时根本不会做的事情。所以,不能因为酒后不清醒做出的一些错事,就完完全全地否定了这个人。那几天你情绪应该也不怎么样吧?
被测人:是啊,其实他也是知道我那几天心情不好,才叫我去他家吃饭的。
测谎师:看来人家也是好意。其实,就算做了一些不道德的、不被人理解的事,有时候是出于压力,有时候也可能就是出于单纯的好奇。
被测人:(沉默半晌)我对不起他们,对不起所有人。说实话,这段时间,我几乎要疯。如果我把这件事说出来,那我的家人会怎么看我,我是个连孙子都有的人了,做这种事,真是给他们丢人。如果我不把这件事讲出来,憋在我心里,我自己就把自己憋疯了,我当了一辈子老师,教书育人,现在昧着良心在这里扯瞎话,我算什么人民教师。
测谎师:我觉得,你无法原谅自己,但你的孩子们其实已经原谅你了,你还是他们的好父亲,你还是一名教师,你还是最疼孙子的爷爷。
被测人:(小声)我已经构成了这种犯罪事实,我确实做了不该做的事情。但我真的不是故意要做出这种事情来的,我真的是老糊涂了……
在这次测后谈话中,测谎师通过准确地对被测人的人格进行解析,并结合之前所获取的被测人相关材料,明确了被测人是一个人格结构中“超我”较强的人。
明确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这表示,被测人最为关注和在乎的,并非遭受牢狱之灾,而是遭受道德和良心的谴责。
具体来说,被测人出现激烈的内心冲突,其实是源于被测人自身强烈的道德感和高自我要求。
通常,我们可能认为,嫌疑人不敢如实陈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无非就是担心自己会遭受法律的惩罚。
但事实上,作案人不敢如实陈述自己犯罪行为的原因,并不仅限于此。
本案中的嫌疑人之所以纠结于是否陈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其主要原因就在于自己的超我十分强大。超我强大的人,良心和道德感也会十分强大,所以嫌疑人本身就遭受了强烈的自我谴责。
一方面,他认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会遭到其他人,尤其是家人的鄙视,担心被家人抛弃;另一方面,他的犯罪行为也遭到了来自自我的谴责,尤其是他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所形成的强烈的道德感和责任感,使得他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了强烈的厌恶和谴责。于是,他无法接受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而否定了自己,无法接纳自己。
在这种情况下,如实交代对他来说是痛苦的,因为这代表着,他要正视自己的所作所为,直面自我良心和道德带来的强烈谴责。
但是,不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对他来说也是痛苦的,因为这代表着他违背了自己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一直坚持的道德和行为准则,没有实话实说,而是隐瞒说谎。
在本案中,测谎师在测后谈话阶段,就很好地把握住了被测人的主要内心冲突。
一方面,测谎师通过与被测人谈及案发前被测人所遭受的压力,以及案发当天被测人沾了酒精,来告诉被测人即使是一个品德良好的人,也可能因为遭受压力或酒精的麻痹而做出一些不合适的行为。而做出这些不合适行为的原因,有时并非出于恶意,也有可能是出于好奇,从而减轻被测人来自自己良心和道德的谴责。
另一方面,测谎师通过告诉被测人,他的家人对他的看法并没有改变,他周围的人并没有厌恶他和抛弃他,来减轻被测人对于来自他人谴责的羞耻感。
而这名被测人面对测谎师,最终如实地陈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也就表示,他终于直面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并重新接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