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前中期军事训陈及其用乐

一、清代前中期 军事训陈及其用乐

(一)清代前中期的军事训练

1.因袭与杂糅:清代前期的军事训练

清军入关之前,非常重视八旗士兵的军事训练。皇太极即位建号后,逐步增设了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对骑兵的训练尤其严格。训练内容包括培养士兵的勇敢精神,熟悉弓马技艺等。在费阿拉有很大的操场,天天操练兵马。练兵除演习枪、刀、骑、射外,还进行‘水练’(跳涧)和‘火练’”[130]。清兵入关后,八旗铁蹄踏破大江南北。在统一全国的征伐中,八旗士兵每得一地,便即将该地投诚明军改编为绿营,并使其与少量八旗兵一起驻防该地。清初直至顺治十八年,全国始逐步稳定。对于各地的军事训练和城防问题,顺治和康熙皇帝都非常重视。

顺治曾言:“我朝原以武功开国,历年征讨不臣,所至克捷,皆资骑射。今仰荷天休,得成大业,虽天下一统,勿以太平而忘武备。”[131]康熙更是多次对军事练兵作出申令,康熙四十四年曾谕松江提标副将俞章言等:“尔众武臣,当不时训练兵丁,教之骑射。倘安于怠忽,不加训练,朕不惟不贷尔等,即尔之提督亦不贷也。可谨志之毋忽。”[132]康熙五十八年又下令:“操练兵丁、整理器械,应行令直隶各省督、抚、提、镇,严饬各营将弁,将所管兵丁不时操练,一应器械加意整理。如有该营将弁废弛营伍,及该管上司徇庇不参者,俱照例议处。”[133]此时期虽然两朝皇帝均相当重视军营士兵的训练,但是两朝尚无暇顾及军事训练的规范性问题。当然朝廷也先后制定了禁旅和各地驻防军的基本训练制度和检验军事训练的方法。

八旗兵主要沿用入关前的军事训练方法,但是由于统治区域的扩大,八旗兵逐渐成为常设兵,并分为驻守京师的禁旅和分驻全国的驻防兵两种。禁旅练兵每月习练六次左右,每营春秋两次分操,每年秋季诸营会操一次。汉八旗鸟枪营每年春秋仲月始习射鸟枪四十五天,合操两次,每三年炮枪合演一次。其他诸营均于春秋二季合操训练。驻防各地之旗兵皆重日常训练,朝廷对此也有相应的制度要求。各地旗兵训练如同京营,皆有规制。[134]驻防旗兵分水师和陆兵两种,其水陆训练与绿营相同。

绿营兵分马、步两类。绿营陆兵以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率本标官兵,进行操练。[135]其训练仍沿袭明旧,各地绿营兵在各地督抚的监督下,[136]每岁定期操演:

申令本标官兵校阅于演武场。前一日,各营将弁,肃队伍赴教场豫立军幕。届日黎明,军士擐甲列阵,中军建大纛于场正中将台上,传令合操,中军扬旗麾众,台下举炮三,军中鸣角击鼓,步骑甲士列队行阵,施放枪炮,连环无间,并如京营之制。若长枪、藤牌、扁刀短兵之属,各因其地之宜,以教士卒,皆有成法。阅毕,试材官将士骑射技勇,申明赏罚,犒劳军士,各释甲归伍。 [137]

顺治朝穷于应付各地战事,无暇顾及各地旗绿兵军事训练的内容和方法。康熙时期,内臣之争、平三藩、收台湾、中俄之战,亲征噶尔丹、多伦会盟、西藏问题,等等一系列事件,使得康熙无暇考虑军事训练的规范性问题。因而清朝初期,旗兵主要因循的是入关前的军事训练方法和内容;绿营则沿袭明朝的军事训练方法和内容。全国的军营练兵和军事实战方法和内容,尚未得到规范和统一,各地均依据自己的传统和统兵官的认识,来主持营堂和各汛地的军事训练。从全国的角度来看,则呈现出多元杂糅的特点。

2.规范与稳定:清代中期的军事训练

清代疆域辽阔,每地因气候、地形、物产、人文之不同,其军兵戍守和训练相应地也有所变化。但清初并没有结合各地具体情况对练兵内容进行规范,练兵主要是依据统兵将领的喜好和习惯来进行的。“大凡各处营伍,所习武艺,所用器械,操演队伍,向来原无一定之制,是以武弁到任,往往以己所好尚及素所熟习者操演,所属兵丁,间或学习未久,而接任官员又另有意见,将从前所习者更改调换”[138]。对此,雍正皇帝甚知其缺陷:“兵丁之技艺,每视该上司之去留以为转移,非训练专精之道也。”并指出:“凡事久则熟,熟则生巧。宜令各省将军、督抚、提镇,因地所宜,酌定规制,永远遵奉。除骑射最为紧要、天下通行学习外,其余各种演习,着该上司会同通省大员,悉心斟酌,应如何操练,用何军器,详悉定议奏闻,令各营永远遵行,接任官员不得擅自更改。倘将来有应行变通之处,着具题请旨。如此,则兵丁各精其业,且使一省之中,彼此画一,将来或有调遣、会集之处,正可相资为用,于训练营伍大有裨益。”[139]自此之后,清代各地军营训练逐步规范,从训练内容来看,呈现出“全国丰富,分省鲜明”的军事训练特征。

雍正皇帝除了规范军事训练制度之外,还对军事训练的检阅制度进行了规范。[140]其后的乾隆又对其进行了完善。乾隆元年议准,因督抚离提镇辽远,不能亲身稽察者,各省营伍提镇等隔数年一次亲身察阅,并对各省督抚察阅制度进行了新的规定。[141]嘉庆和道光皇帝对军伍练兵也多有诏谕。[142]皇帝对军事训练的重视,使得清代前中期的军事训练逐渐走向规范和稳定。这种规范和稳定,成为军中训练用乐规范之前提和保障。

(二)清代前中期的军事训练用乐

清代中期对军事训练的逐步规范和检阅制度的成熟,对提高各地旗绿营兵的技战术水平,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各皇帝对军事训练的重视,使得清代绿旗两营军事训练制度得以巩固。逐渐规范的军事训练制度,使各地驻防营汛的练兵实用之乐也渐趋稳定。

八旗和绿营兵为有清一代之经制兵,清代前中期的八旗军事训练和战阵用乐皆沿袭入关前旧制,绿营则承袭明制。下分述之。

1.八旗战阵与训练用乐
图示

图22:《满洲实录》载八旗战阵用乐图

清代八旗战阵和训练用乐主要体现在作为军中信号用之军乐器——海螺、鼓类、金类乐器。清入关前,每出兵必吹螺以为号令。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十一月,清太祖努尔哈赤“遣兵二千征窝集部东额赫库伦城。至固纳喀库伦,招之不服。遂吹螺布兵,拆其栅,越三层壕,攻取其城”[143]。天命四年三月,明兵“自呼兰处回兵时,有我哨兵二十人见之,乃立于山上吹螺,作后有大兵状,将帽系弓梢,挥之喊噪而入,杀兵四十,获马五十匹,于是明兵大溃,夺路而走,自相蹂踏,死者约千余”[144]。《满洲实录》卷一载有清太祖努尔哈赤大战玛尔墩之插图(图22),图右下可见吹螺士兵二。可知海螺为清入关前的主要军中信号乐器,在战阵中它的主要功能在于布兵列阵,多为战前之发兵信号。

入关后,八旗战守之法基本沿袭入关之前,其军中用信号乐器也相同。康熙在谈及与厄鲁特的战争时言:“厄鲁特败,旋奔高山顶,遁于险恶处。因我兵排列太密,敌人乱放鸟枪,故有被伤者。且进退之际,海螺未鸣。此皆未熟于战阵耳。”[145]可见,入关后八旗兵进退战守仍以海螺为重要信号军乐器。

海螺作为重要的军中信号乐器,其主要功能在于排营布阵、聚散兵丁。《驻粤八旗志》卷四《满洲汉军八旗合操阵式图说》载:

照部颁合操阵式,满洲、汉军八旗兵丁齐赴校场。……候将台初次鸣海螺,各旗齐入。二次鸣海螺,各纛下归站。三次鸣海螺,马步兵撒队。撒队毕,居中放信炮三,出将台两边,海螺撒至门纛下排列齐鸣,则队内海螺接鸣,将台海螺即止。 [146]

日常驻守时其功能则在于晨昏聚操散营。《清朝通典》载:“凡给发军器。金鼓以示进退之节,海螺以定朝昏之聚散。”[147]

作为军中常器,兵部对海螺的操演有明确的规定。《钦定中枢政考·八旗》卷二十九《训练》“演吹海螺”条载:“八旗海螺由兵部行文,春季于二月十五日演吹起,三月初一日止;秋季于七月十五日演吹起,八月初一日止,兵部派员稽察。”[148]《广州驻防事宜》也记载了操演海螺之兵部定期,并记载了广州八旗驻防兵的演吹地点,“分设三门演吹。镶黄、正白、镶白三旗在东门城楼,正黄、正红、镶红三旗在西门城楼,三堂大人海螺并正蓝、镶蓝二旗,在归德门城楼演吹”[149]。一般每日演吹三次。《驻粤八旗志》对此也有记载,协领达绷阿“恪守旗制,勿许忘本。每岁仲春仲秋,应令满汉兵登东、西、归德三处城楼,吹演海螺,每日三次,所以警兵众,豫备开操也”[150]

海螺作为清代军中主要信号乐器,无论旗绿,均有使用记载。惟八旗更为重视。《清朝通典》载,康熙三十年:

定护军营八旗每旗各设海螺三十六,前锋营左右翼各设海螺八,火器营八旗每旗各设随炮海螺五,八旗鸟枪护军、鸟枪骁骑每旗各设海螺十四,骁骑营每佐领下各设海螺一,每参领下各设海螺二。汉军鸟枪营每旗设鼓一,金五。炮营每旗设鼓一、金五,藤牌营每旗设海螺五,……直省标营,金鼓、海螺、鹿角、藤牌、挑刀等项,视营之大小,兵之多寡酌设。 [151]

军中海螺一般皆有各旗统领以下官员自备。《广州驻防事宜》卷上《器械》条言:“将军、副都统、满汉八旗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以上战箭兵共一万二千七百枝,自协领以下各官每员自备盔甲一幅,弓两张,腰刀一口,撒袋一幅,海螺一个。”同书卷一“官兵器械”条载:“铁铃铛四百零二个……海螺八十个(系各官自备)。”[152]《钦定军器则例》所载八旗用海螺也皆为官兵自备。《钦定中枢政考》也有八旗汉军骁骑营各佐领自备海螺之记载,鸟枪营号令鼓,号锣,海螺也由各佐领自备。[153]

除海螺外,八旗兵在战阵和训练中还使用两种信号性乐器:金类和鼓类。《荆州驻防志》卷八《武备志·军器》条记载了荆州驻防的八旗官兵军器的数量,其中涉及军乐器的有:“将台鼓一面、锣二面,军鼓、锣各八面,金鼓纛二面,红旗二杆,战鼓一面,大纛一百十二面,海螺一百十二个,京锣一百八十面,铃铛一千四十八个。”[154]此处,将台鼓、军鼓、战鼓皆属鼓类信号乐器,将台锣、军锣和京锣皆属金类信号乐器。金类和鼓类乐器,依据其名称和使用的场所和功能的不同,其形制也应该有所不同,惜无文献见载。

《驻粤八旗志》卷四《满洲、汉军八旗合操阵式图说》载:

照部颁合操阵式,满洲汉军八旗兵丁齐赴校场。……队内鸣金,枪炮即止。队内又鸣金二声,档木撤去,枪炮进至第十一进阶……出演汉军八旗步兵阵式,先于大队内分为四队。每队纛一杆,每纛下箭手驱旅一杆,牌手驱旅二杆。候红旗一展,信炮一声,起鼓,吹海螺即由大队内冲出,前进至疆界处。鸣锣一声,箭手驱旅抢出,纛前站立。箭手兵分队,听施鼓,由纛后冲出,呐喊摆列一字长蛇阵。牌手兵进至纛下分立。鸣锣一声,箭手兵侧身转脸。敲鼓、边各一声,各兵举弓。擂鼓,各兵呐喊齐射。鸣锣一声,箭手兵攒队站立。擂鼓、吹海螺,牌手兵呐喊冲出,摆列八叉梅花阵。 [155]

这里海螺、金与鼓类乐器均有不同的功用。《驻粤八旗志》还载有八旗练兵诸多阵图,图中多见金鼓类信号性乐器。下为《步营演阵图》[156],图中战鼓和锣,其功用是作为信号乐器,指挥军卒进退攻伐。雍正元年,皇帝谕曰:“自古用兵之道首以申明号令为务……凡战阵之际,听掌号击鼓鸣金为进止。闻鼓不进,闻金不止者斩;遇敌进战,有回顾畏缩、交头接额、私语者斩。专司掌号击鼓鸣金之人,闻令即掌号击鼓鸣金,令止即止。违者八旗兵鞭责四十,绿旗兵棍责三十,临阵违令者斩。”[157]相同的记录还载于雍正九年(1731)颁布的《军令》中,[158]其言:“战阵之际,原凭掌号、击鼓、鸣金以为进止。若有官兵违令,闻声不进、闻声不止者,俱斩。”康熙时亦早有规定:“今春秋二季,令八旗官兵集于宽敞平原之地,排列阵势,鸣锣进退,以熟操练。”[159]

总而言之,八旗训练和战阵用乐主要在于信号的传递,主要的信号性乐器为海螺以及金类和鼓类乐器,和入关前相一致,并没有多少新的变化。

2.绿营战阵与训练用乐

清代初期绿营军事训练或战阵用乐皆沿袭明代旧制,乾隆二十二年开始对绿营军中用乐做出改革,绿营细乐遂弃之不用,形成了以唢呐、喇叭、铜号以及铜钹、铜点、铜锣、战鼓、大鼓、督阵鼓、得胜鼓等吹打类乐器为主的军中用乐实践。乾隆还对军中的乐人数量和军中鼓吹的应用层级做出了规定。

图示

图23:《驻粤八旗志》载“步营演阵图”

(1)清初的绿营军中用乐

清初,驻防各地的绿营军兵,其军事训练和战阵用乐,并没有随着明王朝的倒台而摒弃不用。除了将旗帜易换之外,其军营生活一如往常。这时期的军中实用之乐,和明代晚期一样,大致可将其分为三类:第一,以金鼓为代表的打击性乐器,其主要功能在于军中信号的发布和传达。第二,以唢呐、鼓角为代表的所谓军中鼓吹,其功用主要在于军中仪仗。第三,以笙管笛为主的所谓军中细乐者,其主要功能在于军中祀神祈福及迎接圣驾或圣旨。

(2)乾隆对军乐的改革

乾隆二十二年三月,乾隆皇帝南下杭州,见绿营兵丁奏笙管细乐以接驾,遂做出规定:

今日朕至杭州省城,其接驾之绿营兵丁,有奏箫管细乐者。夫身隶行伍,当以骑射勇力为重。戍楼鼓角,不过用肃军容。即古者铙歌鼓吹之词,亦以鸣其得胜之气耳。若弹丝吹竹,技近优伶,岂挽强引重之夫所宜相效?此等绿营陋习,各省均所不免,可传谕各该督、抚、提、镇等,转饬所属标营,嗣后,营伍中但许用钲鼓铜角,其箫管细乐,概行禁止! [160]

是为《禁止营伍细乐》圣谕。可知,至少在乾隆二十二年之前,军中细乐尚存于各地绿营之中。《禁止营伍细乐》圣谕颁布以后,各地绿营才逐步摒弃箫管等细乐。自此之后,绿营军中用乐仅剩军中鼓吹和各类打击类信号乐器。应该说乾隆二十二年皇帝禁止营伍细乐的圣谕对清代的军中用乐的风格产生了重要影响。其后的军中用乐形式和风格,一改以往的混杂,呈现出单一的钲鼓铜角组合,风格也呈现出粗扩和强劲之气。

除了禁止军中细乐之外,乾隆二十三年,朝廷还对各地绿营军中乐人进行了裁革,并对绿营辕门鼓吹的使用作了新的规定。《清高宗实录》卷五六一载:

兵部议覆山西巡抚塔永宁疏称……绿营吹手粮四百余名,原供操演号令,乃平日皆令充辕门鼓吹,虚占粮名,且属僭越。应请除专营副参外,概不许用。至操演,大营不得过五名,中小营分不得过三名,余匠粮悉裁等语。应如所请,通行各省遵照。又奏称,绿营陋习,无论大小衙门,皆设有传号、值旗等名目,甚至亲随伴当,每班至十数人。请嗣后按衙门大小,酌定名数,于目兵内轮流承值。其役使人等,在余丁内拣用。应如所请。武职衙门所用人役,务令酌定名数,并跟役在余丁内拣用。倘有将兵任意役使者,查参议处。从之。 [161]

军中吹手,原供操演号令,平日则皆令充辕门鼓吹,辕门鼓吹则彰显威仪。清代分兵驻守各要地,各地驻防因地势和传统的不同,驻防兵丁各有参差。如不论官职大小,军中皆有鼓吹,确实也是一个问题,因此山西巡抚塔永宁疏称,辕门鼓吹有僭越之嫌,奏称鼓吹应该仅用于专营副将、参将以上,其下的游击、都司、守备以及千总、把总、外委皆不得擅用辕门鼓吹。即使是合该用鼓吹的武官,国家对何时何场所用鼓吹也有严格的规定,违者必严加惩罚。道光八年,参将吉祥保即因私役兵丁、违例用刑及擅用鼓吹事,遭人禀控,并被交部议处。[162]

绿营各协副将为从二品,各营参将为正三品,游击为从三品,都司为正四品,守备为正五品。这就规定了从三品以下皆不得有辕门鼓吹。而且将大营吹手定为不多于五名,中小营则不多于三名。这样的规定虽然确实减少了军粮的虚耗,对于山西驻防绿营可能在无战事时较为实用,但是却没有考虑到全国其他驻防绿营的实际情况。因此,这一政策在实践了五年之后,于乾隆二十八年又进行了调整。这缘起于陕甘总督杨应琚的一道奏章。杨应琚言:

河州镇属旧洮营,距镇甚远,番族环列。向设都司驻扎弹压,准用辕门鼓吹,出入鸣炮。乾隆二十三年,山西抚臣塔永宁奏准,游击以下不许僭用鼓吹,该都司一体停止。而该处番人,渐生藐玩。临番重地,体制宜崇。凡驻扎番境之营,准其照旧鼓吹、鸣炮。 [163]

旧洮营远离河州镇营,属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国家在此处驻兵的目的在于镇戍防变,以兵威镇邪吓小,鸣炮鼓吹皆在于警严。而驻守该地的最高长官为都司,为正四品武官,按照朝廷的新规,并不能拥有鼓吹。考虑到临番重地,体制宜崇,乾隆皇帝根据该地的实际情况和鼓吹之功能,准许了杨应琚所奏,并推而广之,准许各地但凡驻临边地和番境之兵营,无论官职品位,准用鼓吹。

乾隆对军中用乐的两次改革,对于军乐的变化具有十分重要之意义。第一次改革,将明代以来军卫的军政化多元用乐进行了简化,使得明代后期以来军乐功能的异化,重新走向军乐的单一实用功能。明代以卫所为基本军队建制,卫所军户为军卫的主要成员。为了保证军卫的兵源之稳定及军队长期驻守的军心和士气,明政府要求军户家属随军而居于卫所,这样使得卫所逐渐由单一驻防之军队功能,走向世俗的、多元的地方行政管理功能,并在明代中叶形成了明代特有的军政型政区管理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军中鼓吹和多用于军卫祀神祈福的细乐自然成为卫所成员的重要用乐形式。改朝换代后,军队易帜成为新朝之绿营,由于习惯因素的影响,这些地域的用乐形式依然保留了前明的传统。雍正以后,各地卫所皆改为地方府县,相应的卫所军户也发生了变化。朝廷在各地设立专职的旗绿驻防兵,以镇戍各地。此时,军队的专事训练和防守性质得以突显,乾隆皇帝的禁止军伍细乐之举,并没有对军队的日常训练产生负面影响,相反,在某种意义上,更是强调了军中用乐的特殊性,将世俗和军中用乐的乐器组合进行了划定,彰显了军乐的严肃性和独特性。

乾隆皇帝对军中用乐的第二次改革,将逐渐俗化了的辕门鼓吹重新进行了提升,并于乾隆二十八年,根据各地统兵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将辕门鼓吹适用于各边地番境之重要军营,并深切认识到了军营鼓吹的功能。第二次改革将各营鼓吹人数固定为3—5人,规范了此后清代军营鼓吹的乐队组合和人员配置。当下各地所存的响器鼓吹,原也只有3—5人之乐队编制,西北原驻有军营之处,其鼓吹组合也多用3—5人。这对于我们回溯清代军中鼓吹乐具有十分重要之意义。

(3)清代绿营的全国用乐考察——以《钦定军器则例》为例

雍正皇帝对全国的军事训练进行规范以后,乾隆皇帝又对绿营军中用乐进行了规范,自此,清代绿营用乐渐趋稳定。《钦定军器则例》(下简称为《则例》)撰成于嘉庆十六年,嘉庆二十一年刊刻成书。《则例》一书,将“历年钦奉谕旨及内外臣工奏请事件,并各省水陆营伍今昔情形稍异,一切配造军械及停修存贮之件,有宜酌量变通,以资利用者”,均“逐细增改载入”。《则例》是由兵部“通行内外各衙门,将水陆营伍、额设军械,详细查明,绘图贴说”,并令于文到日,统限三月内造册送部,再由兵部委派熟谙司员,参酌核办,修辑而成。《则例》反映的是乾隆到嘉庆时期各地驻防兵丁的军器贮备和配置情况,其中也涉及军中用信号乐器。该书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出清代该时期全国驻防八旗和绿营兵的军中实用信号乐器的一般情况,这些信号乐器的使用,基本能够揭示出全国驻防绿营的军中用乐情形。由于八旗驻防兵的用乐情况前已述及,本节主要探讨绿营兵的军中用乐情况。乾隆至嘉庆年间正是全国绿营实力较为强盛之时,其军中用乐能反映出清代绿营繁盛时的用乐实践。下试析之。

《则例》将全国直隶、江南、江西、浙江、福建、山东、山西、河南、四川、广东、广西、陕西、甘肃、湖南、湖北、云南、贵州十七省绿营所用军器及其修缮情况进行了详尽的记载(详见下表):

表26:《钦定军器则例》所载各省绿营军用乐器统计

图示

除了上述各省绿营使用乐器情况外,《则例》还记载了清朝绿营水师的军用乐器情况。如金州水师营,额设每船金一面、鼓一面;广东省水师督标中、左、右、前、后五营,额设每船铜锣一面,鼓一面。铜锣为金的又一名称,可知水师的每一个最小战斗单位,均有定量的信号乐器。

以上资料显示,清代绿营军用乐器主要为吹打类。其中金类打击乐器主要有:铜锣(金)、号令锣、铜鼓、大锣、塘锣、阵锣、号锣、铜钹、铜点、铛子、更锣、铜铃。鼓类打击乐器主要有:号令鼓、号鼓、催军鼓、馒头鼓、得胜鼓、军鼓、阵鼓、大阵鼓、操鼓、边鼓、催阵鼓、摆阵大鼓、行营鼓、箭鼓、更鼓、战鼓、队鼓、督阵鼓、小皮鼓、大鼓;其他类打击乐器有木梆。吹奏类乐器主要有:筚篥、铜号、队伍号、号令号、喇叭、湾号、铜湾号、长号、直号、号头、号筒、大筒、蟒筒、铜嗡、锡嗡筒、唢呐、海螺等。按照乐器演奏的旋律性特点,吹奏类乐器还可以分为旋律性和非旋律性乐器。旋律性乐器主要有唢呐、筚篥(筚篥仅出现在江南省中,应是特例);非旋律性乐器主要有铜号、队伍号、号令号、喇叭、湾号、铜湾号、长号、直号、号头、号筒、大筒、蟒筒、铜嗡、锡嗡筒、海螺(详见下表)。

表27:绿营军用乐器分类表

图示

吹奏乐器中的铜号、队伍号、号令号、喇叭、湾号、铜湾号、长号、直号、号头,其名称可能也有重复,如号头又称为喇叭;湾号即铜湾号,直号是相对湾号而讲,则应为喇叭之别称;号令号为号头之别称,队伍号应为铜湾号之别称。[164]

以上这些乐器中,有些乐器因地域和语言、风俗习惯之差异,其名称可能亦有差异。例如阵鼓、大阵鼓、催阵鼓、催军鼓是否为一种鼓,因其应用功能不同而名称有异呢,惜无更多文献记载,只能暂时存疑。从乐器名称来看,有的是依照乐器的功用来命名,如队伍号、号令号、催阵鼓、摆阵大鼓、行营鼓、箭鼓、操鼓、更鼓、更锣等;有的是依照乐器的形制来命名和分类的,如大筒、大鼓、小皮鼓、湾号、长号、直号等;有的是依照乐器的制作材料来命名的,如蟒筒、铜嗡、锡嗡筒、铜锣等。这种分类的不一致,正说明了兵部在要求各地呈交这些统计材料时,并没有作统一的要求或者下发一些规范性的公式。即使下发这种公式行文,估计也只是在大的轮廓方面有要求,对于军器或军乐器的规范性名称这种细节性方面没作过多要求,因此各地在呈报兵部的统计资料时,均按照自己的传统或者具体承办人对乐器的认识来进行汇总。从这个方面来看,《则例》一书,具有非常重要意义,它保存了清嘉庆年间各地所用军器(保括军乐器)的原始记录,它反映了清代中叶各地军中所用乐器的真实情况。

我们可以对这些纷繁复杂、名称各异的绿营军用乐器试作分析。关于军中用鼓,《皇朝礼器图式》卷九载:“鼓,木匡冒革,面径一尺六寸二分,中围一尺八寸二分,厚七寸二分,面绘龙匡绿缘,朱绘花文,上下铜钉,二层匡半铜环四,承以髹朱。架高三尺五寸五分,四柱相距二尺七分,绘花文柱半,各以铜钩附环,平悬之柱端刻花文,高四寸四分,下横木交十字,以枢合之,击以双木椎。汉军鸟枪营每旗一,直省绿营各随其地有差。”[165]并绘有乐器图式(见下图“鼓”)。从《则例》一书所载乐器来看,除了小皮鼓、馒头鼓、大鼓之外,其他鼓类乐器其名称则均显示了它的运用场所或者使用功能。例如号令鼓是传达军令的军中用信号乐器;催军鼓、催阵鼓、督阵鼓、摆阵鼓的意义非常明显,是配合旗帜传达部队训练或者实战时指挥士卒行为的信号乐器;得胜鼓是战争胜利或者训练、简阅结束回营时所敲击的信号乐器;操鼓应是与操练相关的乐器;箭鼓应是传达放箭命令时敲击之鼓;更鼓是晚间计时信号乐器;其他军鼓和战鼓可能是一种鼓类乐器的统称。

这些鼓类乐器可能在形制和发声方面存在着一定差别,毕竟敲击这些乐器是为了让士卒很快理解上级发布的军事指令,因此其敲击的声音必须有所差异,士兵才能分辨清楚指令的意义。至少战鼓、大鼓、督阵鼓、箭鼓、更鼓应该是不同形制的信号乐器。另外战鼓和号令鼓也是不同形制的两种乐器,因为它们多次同时载录于江南省的各营。

得胜鼓常见于明清两代军营。其形制无文献记载,但在《皇朝礼器图式》和《大清会典》中,均记载了皇帝御用的“凯旋铙歌乐”之得胜鼓(见下图),“木匡冒革,面径一尺六寸一分,中围五尺七寸八分,厚五寸八分,座为四柱,葫芦顶,铜镮悬之,柱高三尺一寸五分,匡髹以朱,通绘云龙,鼓衣红缎绿垂幨并销金云龙”[166]。推测除去皇帝专用的云龙鼓衣与四柱绘龙图案,其大致形制应该与真正的军中用得胜鼓相去不远。

图示

图24:《皇朝礼器图式》所载鼓与得胜鼓

金类打击乐器和鼓类相似,其名称也多是与其功用相关。如号令锣、阵锣、号锣、更锣等。其他大锣即为铜锣,铜鼓和铜点形制相似,惟铜鼓面径较大,铜点面径较小;铜鼓的厚度以及中间隆起部分也比铜点略厚大一些,铜点更像是缩小版的铜鼓。

铜锣也称为金,是金类乐器最主要的代表。刘熙《释名》:“金,禁也。为进退之禁也。”《皇朝礼器图式》载:“金,范铜为之。面平径一尺五寸三分,深二寸,旁穿二孔,以绳系于木柄提之,击以椎,形如瓜,以韦为之,末穿蓝緌。汉军鸟枪营每旗五,直省绿营各随其地有差。”[167]清代巡幸铙吹乐、凯旋铙歌乐用“金”以及卤簿仪仗用“金”,其形制和军中用金一致,仅在面径和厚薄上略有差异。

铜鼓,清朝文献中载有“凯旋铙歌乐”和“巡幸铙吹乐”所用之铜鼓(见下图),国家定制为:“范铜为之,形如金,面径九寸七分二厘,深一寸六分一厘,中隆起八分一厘,径二寸六分七厘,边穿圆孔二,以黄绒紃悬之,击以椎,木质,通结黄线。”[168]铜鼓至今仍流传与各地,如陕北榆林地区即有铜鼓。

清朝文献《皇朝礼器图式》载录了“凯旋凯歌乐”、“巡幸铙吹乐”所用之“铜点”乐器(见下图):“范铜为之,如铜鼓而小。面径四寸八分六厘,深一寸八厘,中隆起四分八厘,径一寸六分二厘,穿孔系紃,亦如铜鼓,击以椎,如镈钟击具之制。”[169]

图示

图25:《皇朝礼器图式》载金、铜鼓、铜点、海螺图

海螺,又称海蠡,“刳螺吹之,以为进止之节”。《皇朝礼器图式》记载说:“凡大阅,设亲军海螺十二于纛前,设传令海蠡于台下,前锋营左右翼各八,护军营每旗三十六,骁骑营每参领二,佐领一,火器营随炮每旗五,鸟枪护军骁骑十四,藤牌营每旗五,直省绿营各随其地有差。”(见上图)

以上是部分绿营用军中乐器。除了这些乐器之外,还应该注意其具体编制。乾隆二十三年,对辕门鼓吹的人数做了原则上的统一,规定大营不得超过5人,小营3人。这里的鼓吹人数仅限于辕门鼓吹的人数,至于平时的训练和战阵中属于中军旗鼓管理的各项信号乐器之操持者,则是不敢消减的,毕竟这些信号乐器是军令传达的最为有效的手段和方法。但是从《则例》一书载录的情况来看,辕门鼓吹所用之器和军中信号乐器并没有完全分开登记,这是符合清代的历史事实的。乾隆二十三年山西巡抚塔永宁疏称,当时山西绿营吹手有四百余名,约合60名官兵即有一名吹手,这些人原供操演号令,平日皆令其充辕门鼓吹。[170]这些吹手平日充辕门鼓吹,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号令的传达。虽然乾隆二十三年后,各衙门专门充任辕门鼓吹的人数减少了,但是并不等于说操演时,操持这些信号乐器的人数也跟着减少了。如果这样的话,则操演号令必然不能通达于军。《则例》一书载:

太湖左右二营额……设副将一员……喇叭、号筒、唢呐二副,战鼓五十四面;洞庭水师营额设第一号坐船一只……第二号令船一只,派官一员,兵十六名……旗帜九面,金锣二面,战鼓一面,号一枝,铜嗡一枝,海螺四个,铜钹一幅,唢呐两枝。又第三第四……第十二号战操船战船十只,每只官一员,兵二十四名……金锣一面,战鼓一面海螺四个……巡船十只,每只派官一员……金锣一面,木梆一个。 [171]

太湖左右二营设副将一员,朝廷是允许副将拥有辕门鼓吹的。鼓吹有喇叭、号筒、唢呐二副,战鼓二十四面。这是符合朝廷的相关政策的。洞庭水师营拥有的金锣、战鼓、号、铜嗡、海螺、铜钹、唢呐两枝,应该也是符合相关政策的。也就是说即使洞庭营鼓吹应该额设三人,这么多信号乐器的使用,应该是不算在鼓吹乐人内的。鼓吹和信号乐器综合到了一起,却并没有违规

以上全国绿营的用乐情况,也反映了乾隆的两次军乐改革的影响。第一,全国绿营用乐器中,箫管等属于细乐的一类,已不见踪影。第二,有唢呐、喇叭等鼓吹乐器的军营,多为级别较高或者地处险要或少数民族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