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结论

本书通过《明清军礼及其用乐研究》和《明清军中用乐研究》上、下两部分共五章,对明清军礼与军中用乐,进行了研讨。旨在厘清明清军礼用乐与军中用乐之历史样态,探究作为音乐发展历史中一个高峰阶段的明清两代,音乐以怎样的角色和方式,相须以用于军事——这一国之大者。

第一章《明代军礼及其用乐研究》。通过对明代军礼的制定、内容、实践过程等问题的梳理,认为军礼是一个系统完整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所用之乐,皆为军礼用乐。从明代军礼的行为过程来看,主要有祭告和耀武、赏功三种方式。军礼用乐以其功用也相应地分为祭祀之乐、耀武之乐和赏功之乐三种类型。明代军礼的实践,即是明代军礼用乐的实践。参与这种军礼实践的用乐形式,主要有三种:雅乐、鼓吹乐、大乐。军礼目的和仪节的差异,构成了军礼用乐的复杂性,军礼用乐首先是一种规范性用乐。军礼用乐按照其要规范的关系,可以分为娱神之乐和娱人之乐。旨在确立人与神、人与人关系层面之军礼用乐,注定要与吉礼、嘉礼和宾礼之用乐发生联系,但因参与者、目的、场所之不同,其用乐也有差异。礼乐一体,乐是礼的重要内容。国家对军礼的规范,决定了这些军礼用乐一次次地响彻于帝国之坛庙社稷、皇城内外。

第二章《清代军礼及其用乐研究》。清代军礼的建构,与清代的军事进程有着密切关系。满族军礼,经历了一个将具有民间宗教色彩的祭礼提升为国家军事祭礼的过程。从最初的随意性拜祭堂子,到对堂子祭祀的规范,显现了儒家文化的影响。从开始的鸣螺拜祭到鼓乐声振、卤簿仪仗皆陈,入关之前,满族已经形成了自己特有的军中祭礼仪式,这种军礼特点,对其后各朝军礼内容和形式的规范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乾隆时期诏定诸军礼仪注,标志着清朝军礼走向成熟。按照行施军礼的时间和目的不同,清朝军礼可分为战事军礼和日常军礼两种类型,前者主要有皇帝亲征和命将礼,后者主要有大阅和大狩礼。清代入关前的军礼用乐,主要借鉴了明朝的军礼用乐制度,并结合本民族的仪礼传统,形成了其军礼用乐的雏形。入关之后,军礼用乐修明之旧,式遵明故。但也有差别,如亲征礼遣官告祭诸神则不用乐,告祭堂子则用铙歌大乐;命将出征礼之主要仪节均有用乐现象;大阅礼用铙歌大乐。

如果说军礼及其用乐是中央政府对战争行为的反映,其更多的在于一种象征意义的话,那么,此外的军中用乐则是中国古代军营音乐生活状态的体现。明清国家军队的镇守制度基本相同,除京营外大多分散戍守于全国之要地。本书下篇围绕明清军中礼仪用乐、军事实践用乐、军中娱乐用乐三个方面展开探讨。

第三章《明清军中礼仪用乐研讨》。明清军中礼仪主要包括“公式”、“祀典”、“宾兴”等三类内容,三类仪式皆有军营官员主持,每种仪式都有用乐现象。军中礼仪用乐的主要用乐形式为鼓乐。即使是用乐形式记载不详的旗纛祭祀,通过分析,仍可知旗纛祭祀在军营中用鼓乐的史实。而朝廷对地方祭祀旗纛没有在用乐方面进行具体的规定,正是充分考虑到全国实际情况,为各地卫所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留出空间。

第四章《明清军事实践用乐》。通过对明清军事实践用乐的梳理,可知明代对军事训练的规范过程,即是军事实践用乐的规范过程。军事用乐的形式主要体现于军事实践的各个环节,军中乐器在军事实践中具有军事号令和军中威仪的功能和意义。

明代军事实践用乐具有全国一致性特点。军事卫所使用的信号乐器,是国家制度的规定,是由国家统一组织工匠制作而成,其大小尺寸皆有轨范。军士坐进行退,分合连纵,皆有成轨。军事号令和乐器之间的对应意义,主要体现在明人所编著的兵书中,由此可见其时信号乐器和军事号令之间的联系,已经固化。军事实践用乐的全国一致性,还表现在军中鼓吹制度的使用,以及军中礼仪形式用乐的全国制度的规范要求。乐籍制度下,军中乐人是明代军事实践用乐一致性的重要保障。此外,从明代文献来看,鼓吹乐下移民间、军器唢呐之民用化与其时的社会制度,尤其是明代中后期军事制度变迁,密切相关。

清代军事实践用乐在乾隆改革之前皆沿袭旧制,乾隆改制后,全国的绿营用乐趋于简化。清代以湘军为代表的勇营制度用乐,对后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其运用军营歌曲来加强士兵军事素养的方式,逐步为其后的新军所接受,其影响深远,直至当代。

第五章《明清军中娱乐之乐研究》。明初朝廷对军中娱乐的禁止,主要与明代的儒家治国之思想和分户当差制度相关;明代中期后国家对军中娱乐政策的放宽主要缘于以下几个条件的成熟:卫所经济的好转,政策的松动和人口的增加,以及卫所军户的卫所认同感。政令规定,明初不利于军中娱乐形式发展的相关政策,在实施中逐渐被规避和化解,其作用尤为重要。小曲、歌舞、器乐演奏、赛戏、傩仪表演等,是明代军中娱乐的主要形式,且集中体现在时令节日和酬神祭祀的场合。

清代的军中娱乐形式比较多样,但主要以戏曲为主。清代军中娱乐的发展与朝廷的国家政策与社会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清初政策对前明旧制的沿袭,以及八旗军的娱乐传统,客观上维护了军中娱乐的正常发展。雍正时期,政务廉明,针对官员奢腐而制定的多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使军营娱乐活动走入低谷。虽然乾隆朝有所松动,但之后的嘉庆、道光二朝,在内忧外患之下,限制更为严格。清代军中娱乐的第二次快速发展,是在咸丰之后。洋务运动使得国家将注意力关注到了新技术和新装备方面,朝廷对军中演戏等娱乐形式不再干涉,军中娱乐活动再次繁荣。(https://www.daowen.com)

军礼之所以作为国之重礼,皆因有皇帝代表国家出席,所谓礼之大者。军礼主要行于京师,明清两代官方所认可的军礼,其意义在于国家层面,在于皇帝代表国家对待军事行为的态度和行使的一系列礼仪形式。军礼具有社会认同和社会动员的双重属性。亲征或遣将,战前的祭神告庙,表明国家上下齐心、人神共力、争取战争胜利的决心和力量;战后的凯歌赏功,其意义不言自明;大射或大阅昭示国家的倡武精神。通过军礼的实行,意味着国家的战争行为,已被神祇所护佑,已被国人所认同。朝廷正是通过军礼仪式的实行,向社会成员表达了战必胜之国家意志。通过仪式,皇帝把个人或少数人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将维护王朝利益的行为转换为维护整个社会群体的集体利益行为。通过军礼仪式的实行,强调了家国一体,强调了国家战争的公共属性,在一定程度上也有着社会动员的意义。军礼并不仅仅是国家单独而规范的一次次礼仪活动,它还是整个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军礼的实行是国家在军事战争方面的一次精神建构活动。国家通过军礼的实行,使全体社会成员统一了思想,增强了对敌作战的信心和力量。

另一方面,国家通过军礼仪式,也旨在强调国家统治秩序和皇权的神圣至高无上性。“宗教观念和宗教礼仪,把整个社会秩序提高到神圣状态,借以实施社会管理,这种神圣的束缚比纯粹血缘束缚和现代意义上的家庭束缚更强烈。所以历代剥削阶级都把统治秩序神圣化,并制定各种宗教礼仪来维护这种秩序”[1]。如亲征、命将授节钺等仪式无不如是。胜则赏功,败则刑罚有度,体现的是皇权的威严。“赏罚之柄,此上之所以使也。”[2]国家通过军礼仪式维护了以皇帝为中心的统治秩序,加强了国家在战争状态中对军队和战争的控制。

军礼用乐,是国家礼乐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军礼所用之乐在形式和风格上,必须符合国家的战时特殊状态或者特定的要求,与行施军礼的目的和环境高度一致,并受到它所依赖的社会及其文化系统的制约。从社会认同与社会动员层面看,军礼在“用乐”上的表现,是国家诸多重要用乐形式的集体参与——雅乐用于祀神;鼓吹用于仪仗、辕门、军阵;大乐用于旗纛、卤簿、赏功、宴饮。军礼的施行与用乐对于参与军事行为的将士有着极大的心理激励作用,在军礼仪式的实施过程中,朝廷通过对仪式用乐形式的规定和选择,体现皇权的神圣和至高无上。

军礼中除大阅礼在京营实施外,其他军礼皆未单独施行于军营。这种情况显示,明清军礼及其用乐的实行,彰显的是以皇帝为中心的国家统治核心对待战争的态度,旨在全社会对国家战争行为的认同,也有着重要的社会战争动员之功能。除了国家为战事行为而行的军礼用乐之外,在镇戍各地的军营中,也有用乐现象。明清军中用乐按其功能分为三种形式:军中礼仪用乐、军中战事实践用乐、军中娱乐之乐。这三种形式的用乐,基本上构成了军营用乐的全部。军中礼仪用乐,是国家礼乐制度在卫所军镇或驻防汛地中的显现;军中娱乐之乐,对军队士兵的士气和心理慰藉有着不可或缺之功用;军事实践用乐,是军营用乐的主体,它在战阵和日常的军事训练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主要呈现为两种形态:单个乐器或几个乐器组合的具军事信号功用的简单声音组合形式;由打击乐器和吹管乐器组合而成的彰显威仪的鼓吹形式。

军礼用乐、军中礼仪用乐、军事实践用乐、军中娱乐用乐,虽因性质不同而各有侧重,但整体来看,作为国之大者的军事,在任何场合都体现着特殊与重要。诸多礼仪用乐规定自不必言,犹如响彻于校场与战场上空的嘶喊与军器之声,体现出的即是国家在场与兵者忠诚;而即便是军中娱乐,从明清两代诸多禁令与惩戒之史实,依旧彰显出“军”之重大——毕竟军营不同于别处,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道理,统治者自是了然于心的。

如题所示,尽管本书所展开讨论的是一个历史的横截段,但这个横截段——明清,在礼乐制度和传统音乐传承的层面,却具有维系古代与当代的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有明一代以《明集礼》为代表,继承和恢复了礼乐制度的诸多方面;清初对于前明旧制的遵循,使得礼乐制度得以继续传承和发展。清朝晚期的诸多改制,又以既有体制为基础。由此,明清二代不仅接续传统,也衍化新生。这一点从明清的军礼用乐轨范、曾国藩到袁世凯的军事实践用乐等,都有着充分地显现。就传统音乐的传承与传播来看,军镇军营中的用乐活动,是其得以流行于全国各地的重要渠道和因素之一。本书中,无论是对于鼓吹下移民间的讨论,还是傩仪孑遗的论述,都是围绕这一问题的展开与探究。由此,本书对于明清军礼的梳理与探究,也就有了另一个层面的意义。

对于“中国古代军礼与军中用乐”这样一个庞大的课题而言,本书仅仅只是一个阶段性的成果。而就明清本身,也尚有很多需要深入和展开讨论的问题。

由是,我们还在路上……

注 释

[1].陈富荣:《宗教礼仪与文化北京》,新华出版社,1992年,第40页。

[2].[战国]吕不韦著,陈奇猷校释:《吕氏春秋》卷一四《义赏》,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7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