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生命周期理论

2.2.1 生命周期理论

矿产资源型城市是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矿产资源型城市的演化以其资源型产业的演化为转移,因此矿产资源型城市的生命周期与资源开发具有同步性[99]。从资源开发的发展历程看,表现出了比较鲜明的阶段性,即经历勘探开发、建设、兴盛、停滞至衰落等阶段[105]

美国地质学家哈伯特把一般矿业生命周期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预备期——资源开发前准备阶段;第二阶段,成长期——全面投产到设计规模阶段;第三阶段,成熟期——生产达到设计规模阶段后继续发展,利用主导产业的前后向和旁侧的联系发展相关联的产业,矿产综合区域发展程度逐步提高,规模逐步扩大;第四阶段,转型期——以矿为主体的产业地位下降,如果有新的产业兴起,矿产区域的性质功能转变,一般演变为综合性商业中心城市。若没有新的产业兴起,城市开始衰退甚至消失。(https://www.daowen.com)

矿产资源型城市作为资源型城市的主要类型,按照资源开发的发展历程分为成长型城市、成熟型城市、衰退型城市和再生型城市,这与哈伯特的划分思想相吻合。按照矿业生命周期划分,预备期矿产资源型城市单独存在的意义不大,因此矿产资源型城市的预备期和成长期可以合并为成长期,与成长型矿产资源型城市相对应;成熟期对应成熟型矿产资源型城市;矿产资源型城市成熟后期,如果转型成功,则转型期对应再生型矿产资源型城市,如果转型失败,则对应衰退型矿产资源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