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2026年01月15日
4.1.3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在借鉴以上机构和学者关于环境质量评价选择的指标,结合矿产资源型城市以资源开采加工等工业生产为主的经济发展特点,同时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本书从污染排放强度、环境改善和生态保护三个维度来衡量矿产资源型城市的环境质量。
本书选择工业废水排放强度、工业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工业烟(粉)尘排放强度三个指标代表污染排放强度维度;选择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代表矿产资源型城市环境改善维度;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绿地面积代表生态保护维度。
工业废水排放强度=工业废水排放量/地区生产总值
工业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地区生产总值(https://www.daowen.com)
工业烟(粉)尘排放强度=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地区生产总值
污染排放强度通常是指污染排放量与工业总产值的比值,在计算污染排放强度时也选择以地区生产总值代替工业生产总值。由于本书研究对象为矿产资源型城市,而矿产资源型城市的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比重里,第二产业比重最高,因此借鉴相关学者的做法,用地区生产总值代替工业总产值,以污染排放量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作为污染排放强度来衡量各矿产资源型城市单位GDP产值的污染排放量。
表4-2 矿产资源型城市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