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关系分层:问题领域间的差异与联系
中美冲突-合作复合形态的另一个特征是问题领域间的关系分层,即在具有不同属性的问题领域中,中美互动方式存在差异,因此,中美在不同问题领域中形成了差异化的国家间联系。上文对互动方式的细分为进一步探究问题领域间的中美互动差异提供了理论手段,中美在不同问题领域中的互动会表现为上述不同的方式,而不同互动所导致的中美关系形态存在很大差异。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区分不同问题领域,以及识别问题领域与国家间互动方式的关系?换言之,特定问题领域的固有属性使国家间互动倾向于特定形式,而这种规律有待进一步探究。
参考相关研究,问题领域属性可从三个方面进行观察——领域类别、可让步性和冲突性。领域类别是指特定领域的经验本体,如经济领域、军事领域和文化领域等,通常作高政治和低政治之分。可让步性是指主权国家在这些领域中可妥协和利益让步的程度,如在涉及主权和安全的领域,国家可让步性较低,而在另一些更加市场化或非政治化的领域,国家可让步性相对较高。中美在特定问题领域中的可让步性可能存在差异,这与双方的政治经济模式、文化传统、国内政治等因素密切相关。冲突性是指在特定问题领域中,交往双方的认知、利益和行动分歧程度。领域类别总体上对可让步性和冲突性存在影响,但这种影响并不是决定性和线性的。正如上文所述,可让步性存在国家间的差异,而冲突性主要是由国家在特定领域所建立联系的现状所决定的。即使在军事和安全等易于存在冲突的领域,国家间的关系亦可以是合作。
这三个方面共同构成了一个三维分析框架,中美在特定问题领域内的互动形式便可通过这个分析框架得以厘清。具体而言,如下表4.3所示,领域类别区分为高政治和低政治,可让步性区分为高和低,冲突性区分为强和弱。三个维度划分出了八种具体情形,如高政治领域中可让步性低且冲突性强的问题领域等。在不同情形下,中美间的互动方式存在差异,如在低让步性和强冲突的高政治领域,暴力冲突是最可能的互动方式,而在高让步性和弱冲突性的低政治领域,对称性合作或依附性合作往往易于达成。依此逻辑,表4.3列举了不同问题领域属性下中美互动最可能使用的方式。
表4.3 问题领域属性与国家间互动方式
资料来源:作者自制。
表4.3建立了问题领域属性与国家间互动方式的分析框架,有两点需要进一步说明。其一,这并不意味着在具有特定属性的问题领域中,只有表中所列的互动方式出现,而是指这些方式的可能性最大,也最符合理论逻辑和政策逻辑。其二,问题领域的属性是动态的,因为这种属性既取决于问题领域的客观物质本体,也取决于互动双方的主观认知和利益界定。客观物质本体相对稳定,而主观认知和利益界定会在中美互动中发生变化。运用上述分析框架,中美关系中的一个重要特征便显现出来,即在具有不同属性的问题领域中,中美间的主要互动方式是不同的。通过上述分析框架,中美关系所涉及的主要问题领域可进行区分(见表4.4)。
表4.4 中美关系的问题领域分类
资料来源:作者自制。
低可让步性和强冲突性的高政治问题领域是中美关系的敏感问题领域,包括政治意识形态、国际政治地位竞争、台湾问题、南海问题等,这些问题领域易于引发零星、小规模乃至大规模的暴力性冲突。例如,有研究认为,中美在亚太海权竞争中便可能存在偶发事件所导致的暴力冲突。27中美政治经济实力变化和国际政治地位竞争是否存在“修昔底德陷阱”,学术界也进行了广泛讨论。美国学术界和政策界普遍将中国的地缘战略崛起和军事现代化视为对美国的严重挑战。28这类问题领域与中美双方的宏观战略和政治利益密切相关,如开篇所述,其所存在的竞争和冲突被不同地概括为战略竞争、意识形态的安全困境、“新冷战”、“软战”等。这些领域是定性中美关系的关键问题领域,也是利益和观念分歧较大,冲突管控和合作促进十分困难的问题领域。
低可让步性但弱冲突性的高政治问题是存在合作可能性的。以反恐问题为例,中美在国际反恐问题上达成了宏观目标共识,即零容忍地打击国际恐怖主义,但是在具体实现路径与标准上,双方存在分歧。这种共识使双方在反恐问题上的冲突性较弱,而这种分歧是与双方的认知和利益相关的,可让步性较低。在高政治领域中,低可让步性但弱冲突性的领域主要存在两种可能。一种是关系双方在特定高政治领域中有各自的原则和利益,但是原则和利益并不存在根本分歧。例如,作为拥核大国,中美对防止核扩散的总体态度和利益是一致的,因此,防核扩散一度被认为是中美合作的亮点。29另一种是关系双方在特定高政治领域中有各自的原则和利益,但由于双方并未建立直接联系和交往,这种原则和利益的分歧也并未直接体现出来。在全球化深度发展的背景下,中美在各个领域都建立了广泛的联系,产生了互动,因此这种情形较为少见。总体而言,在中美关系中,低可让步性但弱冲突的高政治问题领域较少。
相较之下,中美关系中可让步性高的高政治问题领域更少。高政治领域直接关乎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和国际政治地位,主权国家作出让步的可能性较小。一些在高政治问题领域作出让步的经验案例往往都需要至少一方让渡部分主权,如欧盟的共同安全与外交政策、美国及其盟友的安全同盟等。中国一直坚持“主权不可侵犯”和“不结盟”的基本原则,由此在高政治问题领域鲜有让步。高政治领域中可让步性高且冲突性强的领域就更少见了,强冲突性会迫使愿意且可能作出让步的一方首先妥协,从而使双方关系发生变化。在某些冲突性较弱的高政治领域中,中国可能会作出一定程度的让步,但这种让步并不是任何意义上的主权让渡或政治妥协,而更多是从实现规范性目标的角度让出部分利益,从而促成合作,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例如,在国际维和问题上,中国同意在联合国框架下与美国开展积极的合作,甚至在某些议题上作出让步。30(https://www.daowen.com)
总体而言,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中美在高政治领域中的分歧大于共识,且中国作出让步的可能性和程度都较低。在这种分歧及其导致的竞争下,中美在低政治领域的关系则更为复杂,既有密切的合作或相互依赖,也存在制约和竞争,更呈现出被“高政治化”的倾向。具体而言,可让步性低且冲突性强的低政治问题领域广泛涉及高科技、国际货币权力、人权、网络安全、国际经济制裁和经济发展模式等诸多领域。以高科技领域为例,中美在人工智能、5G技术、半导体芯片、清洁能源技术等诸多领域的竞争愈发激烈,且这些领域关系到中国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中国不可能作出让步,美国已通过限制技术出口、阻止企业数据获取、阻碍投资和并购、阻断产业链合作、约束科技人才流动等手段,推动中美科技“脱钩”,与中国展开高科技竞争,试图制约中国的高科技发展。31国际货币权力竞争是另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美元霸权是美国霸权的重要支柱和表现,历史上美国通过多种暴力和非暴力手段维护美元霸权,对于任何对美元国际货币权力可能产生威胁的行为和政策,美国极少作出让步,特朗普时期中美贸易摩擦也很大程度上涉及了国际货币权力的竞争。32如同可让步性低且冲突性强的高政治领域一样,中美可让步性低且冲突性强的低政治领域也较多,这反映出了当前中美关系总体上的竞争性。
可让步性高且冲突性强的低政治问题领域涉及了贸易问题、国际机构改革、知识产权、人文交流等。在这些问题领域里中美有各自的立场和利益,由此导致双方交往中的强冲突性。但是,这些立场和利益并不直接涉及国家最核心的立场和最根本的利益,因此存在磋商和合作的可能。甚至中美双方可能原本在这些问题领域中并没有根本性的分歧,当前的强冲突是受中美政治关系的影响,从而被“安全化”的结果。例如,自特朗普政府以来,在中美战略竞争强化的背景下,中美人文交流呈现出了较强的“安全化逻辑”,由此在实践中表现出了强冲突性。33虽然存在较强的冲突性,中美双方在这些问题领域中往往是可以或者已经作出了一些让步,如为解决中美贸易摩擦而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中美在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汇率和透明度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让步,这才最终使得协议顺利达成。诸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投票权和份额的改革,也是中美等主要大国磋商和妥协的结果。
可让步性高且冲突性弱的低政治问题领域包括气候治理、全球金融治理、税收治理、贫困治理、经济复苏等,这些问题领域是中美最有可能开展合作的领域。在全球气候治理中,虽然长期存在中美双方对全球治理宏观规范和责任分担的博弈,具体表现为“共同责任”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两种规范的并存,且特朗普政府退出《巴黎协定》,使全球气候治理陷入困境。但中美就气候治理的必要性和长期目标存在基本的共识,且中美气候治理的分歧主要是责任承担的分歧,较少存在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的分歧,因此双边都存在可让步的政策空间。金融、税收和贫困等领域的全球治理都有类似情况,中美存在一些观念和利益的分歧,但总体上在同一个体系中并存与合作,具体表现为中国积极加入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主导建立的全球治理体系。因此,双方在这些领域中作出让步,以协调分歧和冲突,促进合作,是存在可能性和可行性的。疫情下的全球经济复苏,更是中美可以探索合作的潜在领域。
可让步性低且冲突性弱的低政治问题领域则相对较为少见,这与上文关于可让步性低且冲突性弱的高政治问题领域是类似的。可让步性低往往就意味着较强的冲突性,而在可让步性低的前提下出现弱冲突,通常有两种可能:利益共识或交往不足。利益共识不需要让步,而交往不足使分歧未曾显现出来。对于当前中美关系而言,这两种情形都不常见。
综上所述,表4.4对中美关系的主要问题领域进行了分类,不同类别里中美互动的方式存在较大区别。这一分类有以下两点前提。其一,此分类更多是从中国的视角出发对可冲突性和可让步性进行判断。其二,这一分类的理论框架具有一般性(如表4.3所示),但是具体问题领域的归类是可变的。表4.4是针对特朗普时期以来的中美关系而做出的判断,随着中美关系的发展,不同问题领域的可让步性和冲突性会有所变化,而中美双方的互动方式也会相应发生变化。所谓的“分歧管控”正是要推动不同问题领域的可让步性和冲突性朝着更加有利于合作的方向变化。但是,不同问题领域之间的关系还有待深入探究,一类观点认为中美高政治领域关系对低政治领域关系有决定性影响,但这种影响的程度、机制和在不同具体问题领域中的差异性,都是需要继续研究的问题,如一项研究认为中美关系有三大支柱(安全、经济和文化-教育),当前中美关系的恶化正是由于安全关系的恶化所致。34另一些研究则认为中美经济关系的变化(如中国国际贸易的发展、中美技术差距的缩小等)诱发了中美政治关系的变化。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