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政治中的制度方略

第六章 国际政治中的制度方略

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治法不可不慎也,国务不可不谨也,事本不可不抟也。

——《商君书·壹言第八》

无论在国内政治或国际政治中,制度都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国内政治中的制度是“立国”之本,而国际政治中的制度是“立序”(建立秩序)之基,国家可通过国际制度建立对自己更加有利的秩序。所以上述《商君书》中的名言在国际关系学视角下可引申为“凡将立序,制度不可不察也”。(https://www.daowen.com)

由于国际体系愈发表现出制度性特征,即国际体系的制度化程度不断提升,国际组织、国际规则和国际规范的数量和影响力大幅增加,并对国家及其之间的关系产生日益显著的影响,且国际制度具有强权力属性,国际制度性权力由此生成(如第五章所述)。第五章定义了国际制度性权力,也从国家与国际制度关系的角度,探讨了国家获得国际制度性权力的一般性策略。一个基本共识是,国际制度愈发成为国家实现对外政策目标的重要手段,国家对待国际制度的策略(即国际制度策略)也成为国家国际策略体系中的重要部分。但是,国际制度性权力的具体内涵依然不够清晰,换言之,国际制度性权力究竟包含哪些具体的权力,且在国际关系实践中,国际制度及其衍生的权力是如何被国家用以实现对外政策目标的。

在前文对国际制度定义和国际制度性权力界定的基础上,本章尝试进一步回答以下问题:从主权国家的视角出发,国际制度为何和如何被其用作实现对外政策目标的手段?国家追逐哪些具体的国际制度性权力?借鉴方略(statecraft)和经济方略(economic statecraft)的相关研究,本章提出制度方略(institutional statecraft)的概念,用其概括国家运用国际制度实现对外政策目标的策略、方法和技巧。

清晰界定制度方略需要厘清国际制度的内涵,分析国际制度的权力属性,以及梳理国家运用国际制度的具体策略手段。制度内涵、权力属性和操作策略是构成制度方略的三大要素。相关研究对这些要素有不同程度的涉猎,但都存在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就制度内涵而言,如第二章所示,国际制度概念存在分歧,相关概念常常混用,缺乏较为清晰和系统的梳理,国际制度、国际体制、国际组织、国际规则、国际规范、国际条约、国际法、国际机制、国际惯例等概念被不同地视为国际制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诸多概念间的逻辑关系模糊。就国际制度的权力属性而言,如第三章理论构建部分所提及,相关研究呈现了三种相互交织的逻辑:作用于国际制度的权力、1通过国际制度表达的权力2和源自于国际制度的权力。3由于概念不明晰和权力逻辑混乱,国际制度相关的权力形式呈现多样性,缺乏系统界定。相关研究往往依据具体问题强调不同且多样的权力形式,如规则制定权、4国际话语权、5国际组织的决策权6或国际议程设置权7等等。此外,在政策实践层面,国家运用国际制度的具体操作方式也缺乏较为系统的研究。

因此,在第二章对国际制度再界定的基础上,本章梳理了国际制度的权力逻辑,总结了国际制度性权力的具体形式,归类国家运用国际制度性权力的不同策略,并通过对制度内涵、权力属性和操作策略的探讨,构建制度方略的完整理论框架。制度方略的理论辨析和经验论证为中国国际制度策略和政策的制定,以及国际制度相关理论的发展和创新,奠定了新的概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