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公民权、社会主义

权利、公民权、社会主义

对公民身份的革命性理解将改良主义者的观点推向了其逻辑上的政治结论。“权利”“天赋人权”和“人权”并不是20世纪后期自由话语中的王牌价值观,但是它们对清末关于民与国之间关系的思考是不可或缺的。 (81) 奴隶制无处不在的说法是基于有权利的公民与“奴隶”之间的区别,他们是君主的臣民。人权对于邹容等人的革命公义至关重要。实际上,它们几乎是基础:

每个人都应该了解平等和自由的原则。出生时,没有谁没有自由和平等。一开始既没有统治者,也没有臣民…… (82) 后人对此原则一无所知。一旦他们掌握了权力,无数的叛徒、暴君和小偷便垄断了属于普通百姓的财产,并使其成为其家庭和氏族的私有财产。他们称自己为统治者和皇帝,这样帝国中没有人是平等和自由的……因此,今天我们的同胞革命应该驱逐统治我们的外国种族,并消灭专制君主,以恢复我们的自然权利(天赋人民)。 (83)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人权”指的是公民的权利,而不是抽象的人类权利。因此,人权概念的作用是使公民身份自然转化为政治参与。革命者不分青红皂白地反对专制君主制,谈到了个人权利、自然权利和政治权利。早在1901年的东京,一本短暂出现过的激进期刊上发表的关于“公民”的匿名文章,就将共和主义定义为权利,而非程序制度。 (84) 由于国家建立在人民的基础上,君王并不是必须存在的。但是要形成一个国家,人民必须是公民而不是奴隶。奴隶只关心自己和家人,但是公民拥有权利、责任、自由、平等和独立。权利是天然的,包括个人自由和政治参与。但是特别地,公民的“真正权利”是“不能被暴君压制,不能被残酷的官员侵犯,不能被父母拒绝,不能被揣测”。 (85) 国家依靠有权利的公民,但是公民必须准备维护自己的权利,(作者暗示)哪怕是反对国家。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使人成为公民。此外,作者将自由定义为不受压迫的自由,以君主制和帝国主义两种形式出现。法国代表脱离君主制的压迫,而美国代表脱离殖民主义的压迫。只有通过革命性的突破,法国人和美国人才成为公民。那么,要成为公民,中国人需要做什么呢?

我们必须首先摆脱对数千年专制习俗、思想、道德教育和学习的压迫。“自由的形式”在于摆脱君主制和帝国主义,而“自由的精神”则在于摆脱古代习俗、思想、道德教育和学习。 (86)

(87) 至于平等,可以在最原始的“天”中看到,它完全没有等级制度。作者主张,不平等仅仅是暴力造成的,平等与权利密不可分。在公民眼中,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没有区别。特别是妇女和工人,他们也拥有这种公民权,并且作者抨击当时社会剥夺了农民的权利:被官员压迫,被地主剥削,被罪犯虐待。国家的关键作用是用法律支持权利。“总而言之,公民的权利必须通过宪法规定来确立;只有到那时,它们才能被称为权利。” (88)

按照这种观点,对权利的主张首先是通过革命提出的,然后是通过习惯养成的。刘师培是倡导这种“革命权利”思想的关键人物,尽管他并不完全是共和主义者。 (89) 在他1905年的道德教科书中,刘氏将权利阐述为一种合法的不应威胁社会团结的个人利益形式。 (90) 刘氏反对三纲,因为其限制个人自由,但“权利”植根于自然欲望,而人类最终是社会人,权利与义务紧密相关。刘氏用儒家的语言表示:“如果一个人可以将自己的利益扩展到他人(同理心),那么公私之间的界限就会消失。” (91) 尽管使用了儒家语言,但刘氏引用卢梭的共同意志概念来阐释其含义。权利和义务都源于人类的社会本质,但是找到精确的平衡很重要:“一个人的自由不能超越另一个人的自由。” (92)

1907年,刘氏转向无政府共产主义,原因尚不完全清楚。他可能在无政府主义中看到了一种调和个人权利与社会平等之间的紧张关系的方法。一场纯粹的民族或种族革命威胁要建立新的等级制度,或者正如康有为所说的那样,建立“边界”。刘氏力求通过平等的权利将个人纳入社会。刘氏认为权利和个人自治只能互相作用,他用逻辑从其观念中导出了平等。 (93) 他理解个体之间总是相互联系的:没有绝对的自主权。相反,将自治应用于整个人类时,就带来了平等。

人类具有三项基本权利:平等,独立和自由。平等包括每个人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独立既不奴役他人也不依赖他人。自由包括不受他人控制或奴役。我们认为这三项权利是自然的(天赋)。独立和自由将个人视为基本单位;平等必须从全人类的角度考虑……独立是维持平等的要素。但是,由于过度行使一个人的自由与另一个人的自由相冲突,并且由于一个人的自由往往与平等的总体目标相冲突,因此必须限制个人自由。 (94)

我们可以称之为清末无政府主义运动的社会意识与共和主义革命者的民族意识有很多共通之处(这当然是由梁启超大力提倡的)。也就是说,至少对刘氏来说,自由只是三项基本人权之一。这三项权利不仅彼此之间处于紧张状态,而且相互支持。平等通过结束一切形式的人类压迫来保证自由和独立。因此,刘氏的未来无政府主义者的乌托邦愿景始于义务而不是权利,即通过生产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义务,所有人都应平等地为之做出贡献。 (95) 这样的社会中不会有资本家和工人之分,更不用说统治者和平民了,因此就不存在压迫。对于所有人而言,“权利和义务将是平等的”。 (96) 刘氏构想的乌托邦要求所有人都应该劳动,他还有技术方面的信念,即机器将减轻负担并提高产量。但是在无政府主义者的想象中以及在共和主义的定义中,义务与权利是分不开的。

1903年的一篇有关“权利”的匿名文章的开头攻击了邪恶专制者对“所有人共有的权力”的没收和私有化。 (97) 作者将这种专制主义称为私有化,将儒家的礼仪作为专制主义的基础。 (98) 礼仪,即统治者和臣民、上级和下级、父母与子女等之间的等级制度,是中国软弱的根本原因。但是,正是“权利思想”可以在该国人民学会捍卫自己权利的同时营救国家。权利是自然的,侵犯人权是不合法的。权利完善了人性。作者不禁要承认,对权利的镇压已经成为生活中的事实,尽管这似乎需要不断的努力。因此,主张权利也需要斗争……作者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将争取权利的斗争与争取国家存续的斗争以及一种自然的、永无止境的竞争联系在一起。在权利意识中,人类偏爱自治、平等以及融合的基础: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创造。人与人之间的真正合作只能在允许公民充分热情参与的人与人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同时,公民认识到其义务的合法性,包括参与政治的义务。

尽管有这种革命性的言论,但认为权利是完全天然的,并且以某种方式自我合法化的观点难以维持。然而,即使在法律实证主义的虚弱形式中,权利也暗示着国家戏剧性的重新概念化。例如,在《法律学》中,杨廷栋似乎在源于法律的权利定义与植根于事物自然顺序的定义之间陷入了困境。 (99) 同样,早在1902年,梁启超就舍弃了他以前对天然权利的幼稚信念,而如今却相信了一个更为复杂的概念。第一,权利源自国家(它们不是天然的,也不是属于个人的宇宙赋予的财产)。但是,第二,权利意识是人类的天性。 (100) 梁氏认为,“天”赋予我们捍卫和维护自己的能力,这种能力构成一种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权利与对权力的天然渴望有关,人类必须维护自己的权利,不然就成为奴隶。因此,对权利的渴望或权利意识完全是天然的。因此,梁氏从来没有减少法律或武力的权利。正如安靖如(Stephen Angle)指出的那样,梁氏仍然从围绕整个人的发展这一道德层面思考。 (101) 然而,梁启超教导说,人不应该期望不付出任何代价,就能被赐予权利;人们不得不为自己的权利而战。 (102) 的确,鉴于梁启超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前提,争取个人权利具有规范的价值:这就是取得进展的方式。然后,梁氏不得不解释说权利意识的失败实际上实现了世界上的许多进步。

如果人们观察被摧毁的国家的历史,无论是东方的还是西方的,古代的还是近代的,人们就会发现,一开始,总是有少数人抵制专制主义和寻求自由。政府一次又一次地试图摧毁它们,并逐渐变得越来越弱,直到最终他们对权利意识的最初热情越来越受到政府的控制并逐渐减弱,以至于失去了恢复的希望,人们只是采取行动。政府的控制是理所当然的。在这种情况恶化了几十年和几个世纪之后,所有权利意识已完全消失。这当然是由于人们的弱点造成的:那么如何避免政府的犯罪呢?……公民是由个人组成的。国家权利(国权)是由个人权利的分组组成的。 (103)

梁启超并不认为因为专制主义集中了权力,所以它是不道德的,他认为原因在于它抑制了斗争并因此阻碍了进步。人民通过争取权利的斗争来使自身变得强大,从而建立一个强大的国家。梁启超的国家主义日益增强,并不意味着他对政府的善抱有任何期待。

晚清时期,从思考个人、群体、社会、国家和国家的权利到思考社会主义,并不算迈出了一大步。社会主义,也是描述近代民族国家的全面计划的一个内在组成部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章炳麟将社会主义视为平等国家的必要条件,刘师培则相信共产主义形式的无政府主义,同盟会则支持土地平均分配。但是,大多数清末知识分子并不认为社会主义意味着废除所有私有财产。相反,社会主义思想包括对经济平等以及国家的资源和工业发展的普遍关注。

就像本书中讨论的其他“主义”一样,社会主义是通过翻译传到中国的。 (104) 西方对社会主义的最早描述是由希望介绍西方政治状态的传教士撰写的。 (105) 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他们传达了当时在欧洲传播的各种社会改革建议,包括基督教的社会主义。但是,这些对西方的描述往往是粗略的,身处自强运动中的中国改革派对其不感兴趣。从长远来看,更重要的是日本,那里的中国学生和政治流亡者发现了充满生机和知识力量的社会主义运动。到1903年,许多有关社会主义的日本书籍被翻译成中文。 (106) 术语“社会主义”是日语新词,源自“shakai”(社会)。的确,关于“社会主义”的讨论的一个具体结果是普及了“社会”的概念。严复曾用“群”这个词来翻译英语的“society”(社会),梁启超的早期著作也紧随严氏之后。但是,尽管西方的“社会”概念是指以有条理的方式将人类关系、机构和文化的整体联系在一起,但在19世纪90年代后期,中国知识分子将“群”更多地看作是与团结的概念紧密相关的动态过程——一个既自然形成又需要后期发展的目标。 (107) 引入“社会”一词的时机使它具有明显的有机和分析意味。由独特但又完整的部分组成的有机体必须足够强大才能在达尔文主义的世界中生存。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主义的吸引力之一就是它能够增强人民的力量。在无政府主义者圈子之外,“社会”通常是指民族国家,而社会主义似乎常常是其自然的伴随物。

学者指出,社会主义是作为一种发展的方式传入中国的。 (108) 但是,社会主义的平等主义主旨本身也是一种道德价值。知识分子自然地用古典和近代中国思想来对待社会主义——儒家和佛教的批判概念是大同、井田制、均和平等。“平等”最初是佛教上的概念,在清末政治言论中的作用类似于新词。在世纪之交,社会主义的3个概念迅速出现:作为一种防止西式混乱和阶级斗争的手段;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手段;作为平等的道德力量。 (109) 到20世纪初,很少有知识分子没有意识到西方的巨大社会冲突。贫富之间的巨大鸿沟不仅在道德上令人不安,而且似乎引起了社会动荡。以严复为例,他不仅描述了西方社会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而且描述了其政治后果。他警告说,这包含了对君主制的攻击以及普遍的焦虑和抗议精神。 (110) 中国知识分子不仅观察到了工业资本主义的成果,而且逐渐熟悉了西方自己的社会批评。但是,对社会和社会主义的关注不仅仅是工具性的。在更深层次上,它反映了政治近代性的逻辑。晚清知识分子了解到,近代国家要想有共同的群体生活,一定程度的平等是必要的。

社会主义是清末对传统等级制度的攻击,以建立新的中国主体性。然而,“社会革命”并不一定全都是革命性的。以孙中山为例,这是他的三项基本原则中的第三项,也是最后一条。辛亥革命之后,革命者寻求商人和士绅的支持,使得这一点变得很明显。从定义上讲,政治革命是暴力的,但大多数革命者似乎都认为,随着新国家的建立,“社会革命”将是渐进的,并与建立新的经济体制有关。社会主义将使中国摆脱困扰先进西方国家的社会动荡。虽然胡汉民谈到了土地国有制,但他对如何实现这件事没有多说。 (111) 多年来,孙中山及其支持者对全面土地国有化的承诺始终在变化。他们接受了美国社会主义者亨利·乔治(Henry George)的分析,认为土地是不应由个人控制的自然资源。乔治认为,土地所有者的利润是非法的,因为它们的利润不是来自土地所有者的努力,而是来自公共投资。乔治格外关心美国城市周边土地价格的显著增长,认为应当对其征税。孙中山有时把乔治的“单一税”(single tax)当做他自己“民生”观念的唯一答案。但是,随着1905年同盟会的成立以及后来的几年,革命者主张对土地进行完全国有化。 (112) 他们这样做的理由是,这既对于国家发展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基于社会正义的。

也许“民生”一词由于具有针对弱势群体的家长式政策的经典寓意,听起来比“社会主义”更容易接受。然而,民生的概念在清末被广泛地等同于社会主义。 (113) 革命者们还谈到了“均贫富”。如我们所见,很少有革命者认为当时的中国遭受阶级分裂之苦,他们认为随着两千年前封建制度的瓦解,这种分裂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消失了。但是他们明确地意识到了阶级冲突会破坏民族团结的潜在可能性。对胡汉民来说,社会主义是未来:在经济阶级已经成为主要问题的发达国家中,社会主义正在发展。先进的民主国家能够为全体人民谋求社会主义措施。中国不是那么先进,但是它仍然愿意将一种形式的社会主义付诸实践,即土地国有化。胡氏认为,土地国有化特别适合中国,因为中国在井田制方面具有长期经验。那么,有了这些先例,中国的社会主义发展就可以从土地开始。胡氏说,如果没有土地国有化,地主只会积累太多的政治和经济权力。 (114)

但是如何实现社会主义呢?与汪精卫一样,朱执信(1885—1920,也是接近孙中山的广东革命家)也受到启发,对梁启超的反革命主义进行了反驳。朱执信与汪氏不同,他坦率地呼吁进行“社会革命”。 (115) 朱氏具体反对梁氏的哪一方面?梁启超曾说过,革命者没有从实践角度考虑社会主义对中国的适用性,只是粗略地勾勒出他对中国经济未来的愿景。 (116) 结果就是在后来被称为混合经济的东西,类似于社会民主政治。尽管如此,梁氏在流亡日本后不久,于1899年预言了社会主义的最终成功。 (117) 梁氏发现,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或国家控制、干涉)都有历史渊源。但是,在当时,国家越来越多地参与经济活动。 (118) 在政治上,帝国主义依赖于此。从经济上讲,社会主义方兴未艾,因为它可以应对自由放任的过激行为。资本主义将权力分配给个人,而“自由竞争”则扩大了贫富之间的差距。因此,代表“权力集中”的社会主义发挥了必要的纠正作用。社会主义带来社会统一与平等。就中国的特定需求而言,梁启超认为国家应占70%,自由放任占30%。

这篇简短的早期文章有几点值得注意。梁启超并不认可社会主义在本质上优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只是代表了适合当下的一系列政策。从历史上看,这两种经济模式彼此交替,几乎是人类无法控制的。尽管如此,梁启超还是提出了惊人的社会主义形象:作为一种为国家提供动力的机器,它的各个不同部分协同工作。社会主义显然与梁启超的国家主义相容。然而在随后的几年中,梁氏认为中国最需要的是资本投资。尽管他认为工人合作社也是可以接受的,但大多数应该由私人掌握。中国需要的不是更公平的分配,而是更多的财富生产。梁氏担心过度的国家所有权,因为这可能导致专制。他认为,从历史上看,西方贵族对农民的剥削导致了一种特别剥削性的工业化形式。像革命者一样,梁启超认为中国没有真正的贵族统治,土地所有权是相对平等的。但是尽管革命者认为这使社会革命的任务变得更加容易,但梁氏认为,由于大多数所有者是通过辛勤工作获得土地的,因此剥夺他们的土地是不公正的。

梁启超始终坚持一个观点,即任何形式的革命都是危险的,其中也包括社会革命。尽管如此,梁启超仍然支持劳动保护、公共设施归国家所有以及垄断管制。他赞成累进所得税和遗产税。只要以温和和渐进的方式理解社会主义,他就不会放弃“社会主义”的标签。 (119) 对梁启超来说,同盟会提出的土地国有化的问题不在于它对中国不合适,而是它甚至还不够社会主义。真正的社会主义必须考虑工业,这是中国未来的基础,而不应当仅仅是处理农田。

尽管朱执信发表了社会革命的言论,但他的回应实际上为梁启超奠定了基础。至少可以说,朱氏的“革命”愿景是相对非暴力和非破坏性的。朱执信广义地将社会革命定义为“社会组织的根本变化”,但同时也声称革命者暂时只是在寻求有限的经济变化。 (120) 朱氏承认,“纯共产主义”是不切实际的。朱氏是清末为数不多的读过马克思的中国人之一,自称是在遵循“科学社会主义”,他针对中国的情况将其归纳为“国家社会主义”。 (121) 与梁启超相反,他进一步声称,革命者将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相结合的战略实际上能够避免社会被破坏。这是为了期待革命后时期的经济发展政策。朱氏说,社会革命的重点在于,反满革命的主要力量既不能来自富人,也不能来自传统的秘密社团。相反,革命将由细民进行。 (122) 社会革命就是为了他们的缘故。但同时,朱氏也认为贫富差距相对较小。此外,一旦清朝统治被推翻,平衡贫富差距的政策就可以是温和的、渐进的,并且是民主地实行的。

朱氏声称革命者并不是简单地征用土地,而是计划向地主购买土地。这是一个重要的澄清,再次缓和了社会革命的思想。 (123) 同样,至少部分是基于对马克思著作的阅读,朱氏提出了一种社会力量如何决定历史变化的观念。然而他没有提倡阶级斗争。相反,他提出社会“革命”应该仅通过民主手段来实现。更为激进的愿景仅限于晚清思想的空想家和佛教徒,以及无政府主义者。康有为的《大同书》谈到了废除阶级区别,主张实行公立托儿所,对所有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制。 (124) 但是这一著作尚未出版,仅仅代表了未来的愿景,而不是一项政策。毫无疑问,章炳麟对平等的承诺是一种理想,甚至是一种宗教理想。不过,尽管章氏支持革命,但除了指出中国历史上通过土地均等计划走向社会主义的倾向外,他对实现平等的具体步骤所谈甚少。 (125)

社会革命的最坚定支持者是无政府主义者。相对晚清的其他激进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代表了极端的或“纯粹的”共产主义。这是一种合理的理解。 (126) 在康有为的认识里,他们不是空想主义者,他为他的愿景给出了详实的细节。无政府主义者说,作为一项革命性计划的一部分,有必要寻求农民和工人的帮助。他们提倡“全体之民”的革命,即只排斥极少数的统治者和资本家。他们还广泛谈到了文化革命的必要性,尤其是对儒家道德规范的破坏。朱执信想将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结合起来,但他认为二者仍有区别——这种区别在无政府主义者看来是错误的。对无政府主义者来说,革命是一个单一的整体过程。1907年,刘师培和他的妻子何震预测:“过去服从上级的人现在将反抗上级。农民将反抗地主;工人将反抗工厂主;人民将反抗官员;士兵将反抗他们的军官。” (127) 任何真正的革命都会推翻政府,而不是取代它,从而产生纯自愿的经济和社会合作形式。文化的根本性变化是为这场革命做准备的必要条件,并将持续遵从它。

· · ·

在许多方面,革命者都是向后看的,提出“恢复”和“光复”,即排满是为了让汉人恢复中国。但是,正如孙中山本人指出的那样,如果革命是从民族主义的排满开始的,那么只有建立民主共和国才能完成革命。1905年,孙中山哀叹,明太祖成功驱逐了蒙古人,但未能领导政治革命,明朝在清军南下时沦陷了。 (128) 汉人的皇帝并不比满人皇帝更好,因此共和主义是必要的。

到1907年,革命者和改良派之间的辩论已基本结束。能说的一切都已经说了(不可否认,辩论实际上一直持续到辛亥革命,而且今天仍然能听到它的回声)。二者在许多问题上都达成了共识。尽管如此,共和主义者还是与君主立宪制相对立。更加明显的是,那些试图暴力推翻政治体系的人(很大一部分学生和一些较老的知识分子)与那些试图从内部改变政治体系的人(大多数是受过传统考试制度教育的人)相对立。

为了动员中国人民的支持,革命者和改良派们都使清政府更加透明。主流报纸和杂志不仅讨论理论问题,还发布官方的奏折、法令以及关于地方和国家官员活动的独立报道。他们宣传并谴责腐败事件。他们经常鼓励准大众运动,例如1905年的抵制美货运动以及立宪运动。受国外的安全环境庇护,革命杂志会讨论起义和暗杀事件。上海的小报社也在外国租界的庇护下,对地方和国家官员进行了批评和嘲笑。 (129) 甚至法院的活动也不能幸免。尽管小报主要关注娱乐和丑闻,但它们的默认模式是政治攻击和嘲讽。总体而言,这些小报整体是“保守”的,而且当然是反革命的,但它们对政治八卦的揭穿和调侃方法有助于使政府的地位无效化。小报对政治制度没什么可说的,但是对特定官员的无知和虚伪可以大书特书。通俗小说也是如此。 (130) 不断增加的腐败官员和军官是很好的目标,改革家也是,他们被描绘成“善于行善”。就连皇帝也被戏弄,就像一个故事中,上海交际花的一次人气大赛获胜者是由帝国法令宣布的。 (131) 慈禧自然也是一个目标。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就传统的“天命”理论而言,基于道德基础对法院和官员的批评尤其具有破坏性。 (132)

皇权及其私下的仪式和高高的围墙正缓慢地向公众开放。到1904年,慈禧的照片已经可以在上海书店买到。 (133) 广告还提供邮件购买的方式。根据这些广告,买家可以购买慈禧个人的或者与其他皇室成员一起的照片,或者慈禧打扮成观音、她最喜欢的太监李莲英打扮成观音的助手韦陀的照片。慈禧秉承着将皇家与佛教诸神联系起来的古老肖像画传统。根据艺术史学家王正华的说法,慈禧似乎很喜欢拍照,并且很了解如何向特定的观众展示自己。她的一些照片挂在宫里,另外一些则与外国元首交换。但是,清政府并没有管控这些照片,使得它们逐渐流传开来。皇室与高级官员、著名的外国人、臭名昭著的叛乱分子甚至是妓女的照片都能从同一家公司买到,他们的照片装饰着许多小报和相册。

1911年10月10日,革命终于来临了,由武昌的一支叛乱的新军部队发起。没人曾预料到,实际上也没有人能预料得到。长期以来,革命者——其中包括从日本归来的学生——渗透了湖南和湖北的新军。宋教仁是长期对在中国中部发生的起义感兴趣的同盟会成员之一。他们对孙中山在南方的秘密社团煽动叛乱的努力已经产生怀疑。但是,由于偶然的机会而引发了后来演变为革命的起义。当一次偶然的弹药爆炸导致一个小的革命营房暴露出来时,革命士兵们抢夺并接管了要塞。士兵们需要一名军官来领导叛乱,他们发现他们的协统黎元洪躲在妻子的床下。无论如何,这是个好故事。不管是在哪里找到的他,士兵们花了两天时间将黎元洪转变为共和党人。黎元洪(1864—1928)继续领导新军叛乱,叛变分子到达了总督府。 (134) 满人总督逃离。革命者占领了武昌市,宣布建立共和国。然后关键在于,其他省份也紧随其后。孙中山继续他从美国到欧洲的旅行,宣布他将努力为这场革命筹集资金并获得外国的认可(并等待看看这是否就是成功的革命)。而湖南革命家黄兴和宋教仁在10月底就到达了武昌。黄兴(1874—1916)在随后的战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到11月,大约有6个省脱离了清政府:王朝正在失去它的中部和南部。革命领袖来自长期的革命者队伍,来自新军士兵,最重要的也来自各省士绅。清政府疏远了其天然的支持者。士绅们致力于宪政,如果君主制拒绝妥协,他们可以支持共和主义。1909年,清政府允许举行省级议会选举,并创建了国家议会(其一半成员由朝廷指派,一半由省议会选举产生)。尽管选举权非常有限,而且议会没有立法权,但它们成为反对清朝政策的士绅的抗议场所。他们在创造革命中没有直接作用,但是一旦武昌起义爆发,他们便统治了省级政治。11月中旬,新组建的国家议会终于允许梁启超返回中国。他宣布清朝已经终结了。梁氏说,虽然他无法预测革命的未来,但可以看到王朝正在崩溃。 (135)

十多年来,中国的政治文化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精英阶层为革命做好了准备。清朝对武昌起义的反应并不像前文所表明的那样微弱。它派兵到中国中部,赢得了几场胜利,到11月,又让袁世凯回到政府并任命他为总指挥。袁氏是汉人,曾负责新军的军事改革。慈禧于1908年11月去世后,一个超级短视的帝国宗族集团上台。他们于1909年1月解除了袁氏的所有职务,但袁氏仍然与自己提拔的军事领导人们保持联系。 (136) 武昌起义后,他突然成为不可或缺的人。但袁氏重新掌权后,并没有急于向不经意间帮助了他的革命者发动致命的打击。无论如何,停止革命可能已经为时已晚。

这场革命不是一场民众叛乱或群众起义,但它的确依靠中国中部空前的社会动员。 (137) 当地精英的主要阶层已经完全反对清朝,而其他人则不再愿意捍卫清朝。革命者能够与士绅和其他社会团体,特别是商人以及得到一些农民支持的秘密社团达成了共同的事业。

袁氏寻求与革命者进行谈判。到12月初宣布停火之时,中国中部、南部以及北部的山西和陕西都处于革命者手中。革命者在月底之前能够占领14个省。在袁世凯的推动下,清朝答应将自己转变成真正的君主立宪制国家。可以理解,这对革命者是无法接受的。但是如果皇室退位,大多数革命者愿意答应给予他们良好的待遇。很多(可能是大多数)革命者愿意让北方的强人袁世凯升任总统。袁氏也是最受外国势力欢迎的领导人,他们的态度是革命者非常关心的。袁氏的主要谈判代表是唐绍仪(1862—1938),他是孙中山的同乡,也接受过西方教育。达成交易的要素已经就位。

辛亥革命期间,反满暴力事件席卷了武昌、西安、太原、镇江、福州和南京。 (138) 这些城市的满人地区被烧毁。很难评估反满主义在革命的特定事件中的作用;在任何情况下,此类事件都需要考虑当地情况。但是,“复仇”一词至少表明,反满意识形态是如何被用来将屠杀合法化的。 (139) “种族记忆”在革命言论中起着双重作用。汉人可能因忘记而被指责,但可能通过记忆被唤醒民族命运。记忆被创造并整合到自我之中,从而使种群或汉人和满人的“种族”得以精炼。 (140) 将满人作为替罪羊不仅是将无法遏制的对西方帝国主义的愤怒转移到少数派上的问题,而且是定义国家机构的一种方式。1912年,新的汉人领导者在面对政治真空的时候,采用章炳麟的“中华”一词(中华民国)来代表这个实体。清朝消亡了,国家建设的任务就在眼前。

(1) 181

(2) 学术界早已达成了共识。参见熊月之:《中国近代民主思想史》,第7章;Gasster, Chinese Intellectuals and the Revolution of 1911, esp. chaps.3-4,以及他的“The Republican Revolutionary Movement(1900—13)”, esp. pp.490-499。

(3) Edmund S. K. Fung(冯兆基), The Military Dimension of the Chinese Revolution; Esherick(周锡瑞), Reform and Revolution in China; McCord(麦科德), The Power of the Gun, chaps.1-2.

(4) 182

(5) 对革命活动最全面的概述仍然是张玉法的《清季的革命团体》。

(6) 章太炎:《驳康有为论革命书》,《章太炎全集》第4册,第173—184页。感谢汪荣祖帮助我阅读了章氏的信件。

(7) 对同盟会成立的全面探讨是Bergère, Sun Yat⁃sen, chap.4。

(8) 183

(9) 章太炎:《中华民国解》,《民报》第15号(1907年7月5日),第1—17页。

(10) 章太炎:《演说录》,《民报》第6号(1907年1月10日),第11—12页。

(11) 章太炎:《演说录》,《民报》第6号(1907年1月10日),第9—15页。

(12) 184

(13) 章太炎:《演说录》,《民报》第6号(1907年1月10日),第6—9页。

(14) 章太炎:《演说录》,《民报》第6号(1907年1月10日),第4—6页。

(15) 章太炎:《代议然否论》,《民报》第14号(1908年10月10日),第1—27页;《中华民国解》,第11—13页。后一篇文章以“中华民国的光辉”为标题,但并不完全清楚章氏的“民国”究竟指的是不是共和政体,尽管这已经成为该术语的公认含义;章氏的兴趣在于中华民族的演变,而不是国家的演变,他可能用民国来简单地指代中国对其人民的“复归”。

(16) 《五无论》,《民报》第16号(1907年7月25日),第1—22页。“无”在这里翻译传达出“否定”的同时,也让人联想到佛教的“空”概念,暗示章氏正在讨论幻想。这篇文章对政治理论本身提出了挑战。章氏首先坚持认为国家缺乏自性或任何本质的现实。另见章太炎:《国家论》,《民报》第17号(1907年10月24日),第1页。正如汪晖指出的,章氏关注的是“主权”作为民族的种族和文化财产,而并非领土国家,见Wang Hui, “Zhang Taiyan's Concept of the Individual and Modern Chinese Identity”, pp.243-244。然而,我不能同意章氏的国家主权概念“完全是种族的,而不是政治的”——章氏不仅提倡集体公共行动,而且即使在攻击国家主义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把集体生活的制度考虑到了他接受国家的程度。

(17) 185

(18) Zarrow, Anarchism and Chinese Political Culture, pp.182-185.

(19) 章太炎:《政闻社员大会破坏状》,《民报》第17号(1907年10月24日),第2—3页;《代议然否论》,《民报》第24号(1908年10月10日),第1页。

(20) 章太炎:《政闻社员大会破坏状》,《民报》第17号(1907年10月24日),第7页。

(21) Juan Wang, “Imagining Citizenship”, pp.45-47.

(22) 寄生(汪东):《论支那立宪必先以革命》,《民报》第2号(1905年11月26日),第1—10页。

(23) 186

(24) 胡汉民:《民报之六大主义》,《民报》第3号(1906年4月15日),第10页。

(25) 洛克菲勒(John D.Rockfeller,1839—1937),美国近代史上著名实业家和慈善家,1870年创办埃克森美孚公司(Exxon Mobil Corporation),1882年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托拉斯,被称为“石油大王”。卡耐基(Dale Carnegie,1888—1955),美国著名成人教育家,擅长用大量普通人不断努力取得成功的故事,通过演讲和书激励人们取得成功,代表作《人性的弱点》被称为继《圣经》之后出版史上第二大畅销书。——译者注

(26) 章太炎:《代议然否论》,《民报》第24号(1908年10月15日),第1页。

(27) 胡汉民:《民报之六大主义》,《民报》第3号(1906年4月15日),第11页。

(28) 胡汉民:《民报之六大主义》,《民报》第3号(1906年4月15日),第9页。

(29) 187

(30) 汪精卫:《驳新民丛报最近之非革命论》,《民报》第4号(1906年4月28日),第1—44页;汪精卫:《再驳新民丛报最近之非革命论》,《民报》第6号(1906年8月23日),第79—98页;汪精卫:《再驳新民丛报之政治革命论》,《民报》第7号(1906年9月5日),第33—62页。关于梁启超的“开明专制”,参见第三章。

(31) 在汪精卫看来,他不会像梁启超那样担心外国占领中国。汪氏基本上认为,革命(而且只有革命)会产生一个强大而稳定的政府,可以抵抗进一步的侵略。参见汪精卫:《驳革命可以召瓜分说》,《民报》第6号(1906年8月23日),第17—39页。

(32) 汪精卫:《驳新民丛报最近之非革命论》,《民报》第4号(1906年4月28日),第12—14页。

(33) 汪精卫:《驳新民丛报最近之非革命论》,《民报》第4号(1906年4月28日),第29—30页。

(34) 汪精卫:《驳新民丛报最近之非革命论》,《民报》第4号(1906年4月28日),第31—32页。

(35) 汪精卫:《再驳新民丛报之政治革命论》,《民报》第7号(1906年9月5日),第44页。

(36) 汪精卫:《再驳新民丛报之政治革命论》,《民报》第7号(1906年9月5日),第45—48页。

(37) 汪精卫:《驳新民丛报最近之非革命论》,《民报》第4号(1906年4月28日),第8页。

 188

(38) 汪精卫:《再驳新民丛报之政治革命论》,《民报》第7号(1906年9月5日),第38—39页。

(39) 汪精卫:《驳新民丛报最近之非革命论》,《民报》第4号(1906年4月28日),第9、38页。

(40) 汪精卫:《驳新民丛报最近之非革命论》,《民报》第4号(1906年4月28日),第10—11页。

(41) 汪精卫:《再驳新民丛报最近之非革命论》,《民报》第6号(1906年8月23日),第89页

(42) 汪精卫:《再驳新民丛报最近之非革命论》,《民报》第6号(1906年8月23日),第97页。

(43) 189

(44) 汪精卫:《再驳新民丛报最近之非革命论》,《民报》第6号(1906年8月23日),第84页。

(45) 汪精卫:《再驳新民丛报之政治革命论》,《民报》第7号(1906年9月5日),第33—37页。汪氏否认三权分立对国家主权(国权)构成威胁,认为这只是划分了行使主权(即国家权力)的官员们。

(46) 关于这场德国辩论的背景,参见Koskenniemi, The Gentle Civilizer of Nations, chap.3; Kelly, “Revisiting the Rights of Man”。

(47) 汪精卫:《驳新民丛报最近之非革命论》,《民报》第4号(1906年4月28日),第39—43页。(汪精卫也不太看好梁启超的日文。)

(48) 190

(49) 宋教仁:《我之历史》。以下注释将按日记写作日期(年月日),以及原始卷和页码。宋教仁写作了一本日记,记录他从1907年抵达日本后的访日经历。1919年他去世后出版了一个删节版,我们可以推测他不是为了出版而写的。宋教仁记录了他的情绪起伏以及偶尔的想法。权威传记可参见K. S. Liew(刘吉祥), Struggle for Democracy; Price, “Escape from Disillusionment”; Price, “Constitutional Alternative and Democracy in the Revolution of 1911”。

(50) Jing Tsu, Failure, Nationalism, and Literature.

(51) 191

(52) Haiyan Lee(李海燕), “All the Feelings That Are Fit to Print”.

(53) Fitzgerald, “Nationalism, Democracy, and Dignity in Twentieth⁃Century China”.

(54) 宋教仁:《我之历史》,1905年9月13日,第2卷,第35b页,

(55) 宋教仁:《我之历史》,1906年3月14日,第3卷,第20a—20b页。

(56) 宋教仁:《我之历史》,1906年8月20日,第4卷,第13a页。

(57) 192

(58) 宋教仁:《我之历史》,1906年9月26日,第4卷,第35b页。

(59) 宋教仁:《我之历史》,1906年10月1日,第5卷,第1页。

(60) 宋教仁:《我之历史》,1906年10月5日,第5卷,第3b页。

(61) 英文译名有The Water Margin, Outlaws of the Marsh, All Men Are Brothers, The Marshes of Mount Liang。

(62) 宋教仁多次提到他正在阅读《水浒传》(宋教仁:《我之历史》,1904年11月3日,第1卷,第6b页),后来又被吴樾和陈天华的英勇牺牲感动落泪(宋教仁:《我之历史》,1906年9月6日,第4卷,第24a页)。

(63) 宋教仁:《我之历史》,1904年10月4—5日,第1卷,第2b—3a页。

(64) 193

(65) 宋教仁:《我之历史》,1904年9月9日,第1卷,第3b—4a页;1904年11月3日,第1卷,第6b页。

(66) 宋教仁:《我之历史》,1905年1月1日,第2卷,第1a页。

(67) 宋教仁:《我之历史》,1905年1月15日,第2卷,第2b—3a页。

(68) 宋教仁:《我之历史》,1906年8月16日,第4卷,第12a—b页。

(69) 宋教仁:《我之历史》,1906年1月11日,第3卷,第3a页。薛敬轩(1389—1464)是明初的著名学者,程朱理学的追随者。《明儒学案》是黄宗羲的以传记为基础的明代思想史。

(70) 宋教仁:《我之历史》,1906年1月22—27日,第3卷,第5a—6b页。《传习录》包含了王阳明对其弟子的教导和他“心学”的概括。

(71) 宋教仁:《我之历史》,1905年9月9日,第2卷,第24b—35a页。

(72) 宋教仁:《我之历史》,1906年2月13日,第3卷,第11a—b页。

(73) 194

(74) 宋教仁:《我之历史》,1906年3月26日,第3卷,第23b—24a页。

(75) 195

(76) 宋教仁:《我之历史》,1906年2月14—18日,第3卷,第11b—12b页。

(77) 宋教仁:《我之历史》,1906年2月21日,第3卷,第13a—b页。

(78) 宋教仁:《我之历史》,1906年5月21日,第3卷,第32b页。

(79) 宋教仁跟他的私人朋友李和生之间复杂而痛苦的冲突可能是导致他住院的一个主要因素,参见 《我之历史》 的各种参考资料,1906年3月和6月至8月。

(80) 梁启超爱上了他1900年在夏威夷遇到的一个华裔美国人,参见丁文江编:《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第136页。在宋教仁这里,他对一个日本女人的爱可能是导致他住院的一个因素,参见宋教仁:《我之历史》,1906年3月14日,第3卷,第20a—b页;《我之历史》,1906年3月26日,第3卷,第23b页;《我之历史》,1906年3月19日,第3卷,第21b—22a页。

(81) 关于此主题的更详细的考察,参见Zarrow, “Anti⁃Despotism and ‘Rights Talk’”。

(82) 196

(83) 邹容:《革命军》,第29页。Angle and Svensson, eds., The Chinese Human Rights Reader, pp.32-33.

(84) 《说国民》,《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上册,第72—77页。Angle and Svensson, eds., The Chinese Human Rights Reader, pp.3-5.

(85) 《说国民》,《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上册,第72—73页。Angle and Svensson, eds., The Chinese Human Rights Reader, p.4.

(86) 《说国民》,《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上册,第73页。Angle and Svensson, eds., The Chinese Human Rights Reader, p.4.

(87) 197

(88) 《说国民》,《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上册,第76页。

(89) Fang⁃yen Yang, “Nation, People, Anarchy”, pp.233-249; Zarrow, “Citizenship and Human Rights in Early Twentieth⁃Century Chinese Thought”, pp.213-218; Angle, Human Rights and Chinese Thought, pp.162-175.

(90) 刘师培:《伦理教科书》,《刘师培全集》第4册,第123—170页。

(91) 刘师培:《中国民约精义》,《刘师培全集》第1册,第566页。

(92) 刘师培:《伦理教科书》,《刘师培全集》第4册,第137页。

(93) 198

(94) 刘师培:《无政府主义之平等观》,《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二卷下册,第918页。参见石川洋:《平等と嫉忌心》。

(95) 申叔:《人类均力说》,《天义报》第3期(1907年7月10日),第24—36页。

(96) 申叔:《人类均力说》,《天义报》第3期(1907年7月10日),第30页。

(97) 《权利篇》,《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上册,第479—484页(最初载于《直说》第2期,1903年3月)。全文英文翻译参见Angle and Svensson, eds., The Chinese Human Rights Reader, pp.15-23。《直说》是1903年拒俄运动最激烈的时候,由直隶学生在日本创办的存在时间很短的杂志。参见王晓秋:《直说》,载于丁守和编:《辛亥革命时期期刊介绍》第1册,第259—268页。

(98) 199

(99) 杨廷栋:《法律学》,第60—61页。参见第三章。

(100) 梁启超:《论权利思想》,《饮冰室合集》专集第4册,第31—40页。另见Angle and Svensson, eds., The Chinese Human Rights Reader, pp.5-15。在将“思想”用于泛指一般意识方面,我延续的是Angle, Human Rights and Chinese Thought, pp.141-162。

(101) Angle, Human Rights and Chinese Thought, pp.150-157.

(102) 200

(103) 梁启超:《论权利思想》,《饮冰室合集》专集第4册,第38—39页。Angle and Svensson, eds., The Chinese Human Rights Reader, p.13.

(104) 201

(105) 姜义华:《社会主义学说在中国的初期传播》。

(106) Bernal, Chinese Socialism to 1907, pp.94-99; Yu⁃ning Li(李又宁), The Introduction of Socialism into China, pp.12-13.

(107) Fan⁃shen Wang, “Evolving Prescriptions for Social Life in the Late Qing and Early Republic”; Michael Tsin, “Imagining ‘Society’ in Early Twentieth⁃Century China”.

(108) Dirlik(德里克), “Socialism and Capitalism in Chinese Socialist Thinking: The Origins”, in his Marxism in the Chinese Revolution, pp.17-44; Scalapino(斯卡拉皮诺) and Schiffrin(史扶邻), “Early Socialist Currents in the Chinese Revolutionary Movement”.

(109) 202

(110) 严复:《原强》,《严复合集》第1册,第59页。

(111) 胡汉民:《民报之六大主义》,《民报》第3号(1906年4月15日),第11—14页。

(112) 203

(113) 如参见冯自由:《录中国日报民生主义与中国政治革命之前途》,《民报》第4号(1906年4月28日),第97—122页。另见Bergère, Sun Yat⁃sen, pp.167-172。

(114) 胡汉民:《民报之六大主义》,《民报》第3号(1906年4月15日),第12页。

(115) 县解(朱执信):《论社会革命当与政治革命并行》,《民报》第5号(1906年6月26日),第43—66页。

(116) 如参见梁启超:《驳某报之土地国有论》,《饮冰室合集》文集第18册,第1—59页;梁启超:《答某报第四号对于新民丛报之驳论》,《饮冰室合集》文集第18册,第59—131页。

(117) 梁启超:《干涉与放任》,《饮冰室合集》专集第2册,第86—87页。

(118) 204

(119) 205

(120) 县解(朱执信):《论社会革命当与政治革命并行》,《民报》第5号(1906年6月26日),第43页。

(121) 县解(朱执信):《论社会革命当与政治革命并行》,《民报》第5号(1906年6月26日),第45页。

(122) 县解(朱执信):《论社会革命当与政治革命并行》,《民报》第5号(1906年6月26日),第59页。

(123) 县解(朱执信):《土地国有与财政》,《民报》第15号(1907年7月5日),第67—99页;《民报》第16号(1907年9月25日),第33—71页。

(124) 206

(125) 章太炎:《演说录》,《民报》第6号(1907年1月10日),第12页。

(126) Zarrow, Anarchism and Chinese Political Culture, chap.5.

(127) 震(何震)、申叔(刘师培):《论种族革命与无政府革命之得失》,《天义报》第6期(1907年9月1日),第139页。

(128) 孙中山:《国父全集》第3册,第9—10页。

 207

(129) Juan Wang, “Officialdom Unmasked”; “Imagining Citizenship”, pp.29-53.

(130) David Der⁃wei Wang(王德威), Fin⁃de⁃Siècle Splendor, chaps.2-3, 5.

(131) Juan Wang, “Officialdom Unmasked”, p.101.

 208

(132) 正如Wang Juan所言,“在中国的政治文化中,一个政权的统治委任权依赖于它的道德权威,在一个官员被认为比政治制度更重要的地方,公众对道德堕落的看法会腐蚀一个政权的权力”。见“Officialdom Unmasked”,p.112。

(133) Cheng⁃hua Wang(王正华), “The Photographed Images of the Empress Dowager Cixi, ca. 1904”.

(134) 209

(135) 《梁启超特来断送》,《民立报》1911年11月16日,第3页。

(136) 210

(137) Esherick, Reform and Revolution in China; Rhoads, Manchus and Han, chaps.3-4; Rankin, “Nationalistic Contestation and Mobilization Politics”; Danke Li, “Popular Culture in the Making of Anti⁃Imperialist and Nationalist Sentiments in Sichuan”.

(138) Rhoads, Manchus and Han, pp.187-205.

(139) Rhoads, Manchus and Han, pp.189-191.

(140) 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