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插曲

新文化插曲

自称“新文化运动”的运动发起于1915年,这并非偶然:它是对袁氏帝制的一种反应。用贾祖麟(Jerome Grieder)的话来说,新文化知识分子认为共和主义正在遇到“系统性的抵制……对企图展开的政治手段的文化拒绝,对革命带来的政治创新的文化拒绝”。因此,许多知识分子“寻求建立文化和社会条件,以滋养可能及时治愈这种疾病的个人和集体性格的特质”。 (68) 这些进步的知识分子以“科学与民主”的名义开展工作,以振兴中国的年轻人。从本质上讲,他们把袁世凯的专制倾向归咎于旧的思想习惯或儒学的枷锁。他们关注文化的转向只是对政治关注的暂时减弱,仅部分减弱且非常短暂。这实际上是一种试图通过非政治手段影响政治的尝试,进步的知识分子很快发现文化问题本质上是政治的。

与保守派相比,新文化知识分子像保守派一样瞧不起自己的同胞,但他们一直在努力扩大政治领域。1915年9月,陈独秀(1879—1942)创办了《青年杂志》,不久后改名《新青年》。自世纪之交以来,陈氏一直是一名革命者(尽管他从未加入过同盟会),并曾担任教师和记者。1917年,蔡元培聘请他为北京大学文科学长。 (69) 1916年袁世凯去世后,蔡元培就被任命为北大的校长。蔡元培迅速扩充了旧教师队伍,增加了一批自由派和保守派学者,后者包括刘师培和辜鸿铭。

正如许多学者指出的那样,《新青年》标志着一种激进但国际化的情感的崛起。然而,运动的直接刺激是复古主义的幽灵引起的恐惧和厌恶。 (70) 陈独秀之所以彻底谴责儒学,主要是因为他看到了袁世凯的帝制运动。陈氏认为,儒学本质上是一种等级制伦理,与近代共和主义伦理不相容。他以相信文明正在经历普遍阶段的方式来调和中国适应达尔文式社会的残酷竞争的需要。他的解决方案是:人类正在从专制和等级制社会发展为以尊重科学、人权和个人自治为标志的民主和平等主义的秩序。陈氏将合法国家定义为捍卫人民个人与集体权利的国家。国家是产生不可避免的权利斗争的舞台。一个进步的国家将产生一个稳定和民主的政府。对陈氏来说,权利既不是“天然的”(先于社会),也不是国家授予的;相反,它们是文明发展的一部分。个人具有意识,这使他们能够与过去决裂,成为自己的决策主体。陈氏否认这种个人主义会与社会或国家相抵触,相反,其适当地使个人主义有了良好的基础。拥有权利并因此具有自主性和独立性的个人对于建立强大的国家是必不可少的。通过这种方式,陈氏使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冲突降到最小。

对陈氏来说,儒学与他所信仰的一切恰恰相反。儒学是古老的社会等级制度,对皇帝的忠诚和重男轻女的权威。它没有为建立民主、自由、平等主义和人权提供依据。陈氏在《青年杂志》第1期上发表的《敬告青年》,旨在唤醒中国青年与老朽社会作斗争,从而变得独立、进步、大胆、国际化、务实和科学。 (71) 这篇著名的文章将自主、平等和人权的价值与一种熟悉的论调——奴隶制进行了对比。最惊人的是陈氏的乐观。历史的进步正在引导人类朝向从压迫者那里解放“弱者”——政治、宗教、经济和性自由的解放。陈氏将解放定义为获得完全自主和自由的人格,但前提是人人平等。陈氏并没有声称孔子本人是邪恶或落后的人,有时甚至认为孔子可能在历史上曾起过进步的作用。但陈氏的确有理由认为,正是由于孔子是那个时代的人,他对封建制的价值观完全沉迷,他的思想才可能不适用于当今时代。 (72)

儒家思想与中国帝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73) 陈氏不仅批评儒家的道德观,还抨击儒家的宇宙论将统治权归因于宇宙的产生力。 (74) 1917年中,陈氏指出,共和国的前途一片黯淡:

只因为此时,我们中国多数国民口里虽然是不反对共和,脑子里实在装满了帝制时代的旧思想。欧美社会国家的文明制度,连影儿也没有。所以口一张,手一伸,不知不觉都带君主专制臭味……如今要巩固共和,非先将国民脑子里所有反对共和的旧思想一一洗刷干净不可。 (75)

陈氏似乎把争取权利的群众斗争看作历史的动力。它解释了适者生存如何带来整个人类的进步。人民获得了自己的权利,在不久前创造了民主,目前正在建立社会主义。陈氏还使用民主的概念来驯服国家主义。陈氏之所以批评国家主义,是因为它倾向于损害人民权利的过度行为。 (76) 但是,国家主义的集体意识是民主运作所必需的。从历史上看,在封建制度和专制统治下,人民缺乏集体意识,这种“松散的沙子”在国家间的生存斗争中毫无用处。 (77) 国家主义是前进道路上必不可少的阶段。

吾人非崇拜国家主义,而作绝对之主张:良以国家之罪恶,已发见于欧洲,且料此物之终毁。第衡之吾国国情,国民犹在散沙时代,因时制宜,国家主义,实为吾人目前自救之良方。

惟国人欲采用此主义,必先了解此主义之内容。内容维何?欧、美政治学者诠释近世国家之通义曰:“国家者,乃人民集合之团体。辑内御外,以拥护全体人民之福利,非执政之私产也。”易词言之,近世国家主义,乃民主的国家,非民奴的国家。民主国家,真国家也,国民之公产也。以人民为主人,以执政为公仆者也。民奴国家,伪国家也,执政之私产也,以执政为主人,以国民为奴隶者也。真国家者,牺牲个人一部分之权利,以保全体国民之权利也。 (78)

这可能是梁启超讲过的话。诚然,陈氏没有像梁启超那样重视国家。他认为民主国家是解放的力量。但是像梁启超一样,陈氏认为“人民”是政治上定义的实体,而不是由种族、血统、文化、语言等定义的群体。在这种意义上,他谈到的不是个人的“自我意识”(自觉),而是人民的“自我意识”。 (79) 人民聚在一起组成国家,以保护自己的权利,并为共同利益谋划。欧洲的先进模式是通过宪法条款规定人民的权利。但是,中国统治者始终以完全自私的原则来建立国家。甚至所谓的“贤明的统治者和有价值的长官”也将自己的利益放在首位。陈氏总结说,因此中国还没有能力制造出不会扭曲的爱国主义。爱国主义是一种情感,而“自我意识”是一种理智的理解——自我意识会引导民族理解其目的在于实现其成员的利益。 (80) 当人们依赖他人时,他们变得“无意识”,这似乎意味着陈氏失去了自己作为决策者的能力。 (81) 中国还没有经历过真正的民族运动,例如法国和美国革命以及明治维新,这都是人们团结起来推翻一个共同的敌人。陈氏抱怨说,最近的中国经历,包括辛亥革命在内,反而都仅仅是少数人为争夺权力而斗争,在没有多数人民支持的情况下,他们无法取得基本的进展。

对于中国人民,陈氏坦言称他们落后,迫切需要“自我意识”。这造成了两难选择。目的是创建一个近代国家,但这恰恰是中国人还没有做好的准备。陈氏担心,落后的人民会产生一个压迫的国家。然而与梁启超不同的是,陈氏不相信专制独裁,无论独裁者多么开明,都不能使国家强大。无论共和国出现什么问题,独裁政权都会使情况恶化,如果重新建立独裁政权,情况还将再次恶化。“盖一国人民之智力,不能建设共和,亦未必宜于君主立宪,以其为代议之制则一也。代议政治,既有所不行,即有神武专制之君,亦不能保国于今世。” (82) 为了应对独裁、腐败、贫困、不道德和自然灾害,陈氏呼吁爱国者勤奋、节俭、诚实、廉洁、真诚和守信。这些都是过于理想而不切实际的美德,它们直接取自儒家文本或与之兼容。 (83) 尽管如此,陈氏并不是简单地尝试以梁启超的风格来培养私人道德作为公共利益的基础。他坚持认为,个人在逻辑和法律上都在集体之前,但是想象个人在集体社会存在之外是没有意义的。问题是,是什么样的集体?

一种可能的方法是重新考虑这个问题。如果国家只能由自由的人民建立,那么知识分子和政治精英都无法规定人民应该创造什么。正如李蕾(Leigh Jenco)所呈现的那样,章士钊(1881—1973)构筑了一个政治团体的概念,个人要在相互尊重的情况下共同努力解决分歧,即使未达成共识。 (84) 章氏是革命的早期支持者,但在20世纪10年代试图推动一个艰难的事业:在法律范围内建立民主制度,这实际上意味着接受袁世凯统治的合法性。他不认为资产阶级的自由秩序已经可以保证一定程度的宽容,而是主张中国人可以建立自己的秩序,将个人道德转变与持续参与的共同公共生活联系起来。章氏重视个人才华的潜在贡献,不仅限于精英。但是,10年代末,另一种民主的民粹主义(平民主义),不是精确地规定性的,而是更加激进的,开始在政治话语中占据主导地位。 (85) 曾在日本受过教育的北京大学图书馆员李大钊(1888—1927)是其最杰出、最乐观的支持者之一。对李氏而言,民主精神在于使工人、农民和妇女能够“发展自己的个性并享受其权利”。 (86) 李氏在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写道:

现代生活的种种方面都带着Democracy(民主)的颜色,都沿着Democracy的轨辙。……教育上有他,宗教上也有他,乃至文学上、艺术上,凡在人类生活中占一部位的东西,靡有不受他支配的。简单一句话,Democracy就是现代唯一的权威,现代的时代就是Democracy的时代。 (87)

李大钊把同盟国的胜利看作互助、平等、自由和劳动的胜利。他预测,随着时间的流逝,每个人都会成为平民,也就是工人。在李氏的无政府主义者对俄国革命的解读中,布尔什维克主义宣告了资本主义民族国家的终结,工人工会取代了政府。1911年的辛亥革命代表了中国民主的胜利,它的敌人注定要像袁世凯那样遭到破坏。 (88) 随着时间的推移,传统的政府将被“工人政府”的“管理”取代。像前人刘师培和章炳麟一样,李氏指出,资产阶级民主制是有缺陷的,但他倾向于认为资产阶级民主制是不充分的,而不是虚假的民主制。在他看来,近代国家的本质似乎暗示着强大的民主力量的存在;当今的解放运动,包括殖民主义运动、民族主义运动、农民运动、工人运动和妇女运动,从本质上都是民主的。 (89) 李氏声称,俄国的无产阶级专政不过是消灭资产阶级的过渡时期。李氏暗示,一旦社会仅由工人组成,其结构必然是民主的。他还把民主或民主思想本身视为历史力量。

“平民主义”是一种气质,是一种精神的风习,是一种生活的大观;不仅是一个具体的政治制度,实在是一个抽象的人生哲学;不仅是一个纯粹的理解的产物,实在是濡染了很深的感情、冲动、欲求的光泽。 (90)

由专制而变成共和,由中央集权而变成联邦自治,都是德谟克拉西(民主)的表现。德谟克拉西,原是要给个性以自由发展的机会,从前的君主制度,由一人专制压迫民众,决不能发展民众各自的个性,而给以自由。惟有德谟克拉西的制度,才能使个性自由发展。……

Democracy这个名词……含有“民治”(People' rule)的意思。演进至于今日,德谟克拉西的涵义,已无复最初Rule之意了。Rule云者,是以一人或一部分为治人者,统治其他的人的意思。一主治,一被治;一统制,一服从。这样的关系,不是纯粹德谟克拉西的关系。现代德谟克拉西的意义,不是对人的统治,乃是对事物的管理或执行。我们若欲实现德谟克拉西,不必研究怎样可以得著权力,应该研究管理事物的技术。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