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论
2025年09月23日
笔论
〔东汉〕蔡邕 撰
孟兆臣 校释
蔡邕(132或133—192)东汉陈留圉人。汉灵帝刘宏时为议郎,因上书论朝政得失,遭诬陷,流放朔方。遇赦后,畏宦官陷害,亡命江湖十余年。董卓专权,征为祭酒,累迁中郎将,后以卓党死狱中。工篆、隶,尤以隶书著称。熹平四年(175)与堂谿典等写定六经文字,部分由邕书丹于石,镌刻后立于太学门外,世称“熹平石经”。又创“飞白”书。好辞章,精音律,善鼓琴。著有《独断》等,后人辑其文为《蔡中郎集》。《后汉书》有传。
《笔论》文载于宋陈思《书苑菁华》。
书者,散也〔1〕。欲书先散怀抱〔2〕,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豪〔3〕,不能佳也。夫书,先默坐静思,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沉密神彩,如对至尊,则无不善矣。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
【注释】
〔1〕 散(săn):不自检束,不受约束。
〔2〕 散(sàn):抒发、排遣。
〔3〕 中山兔豪:用中山兔毛所制之笔,亦称中山玉兔毫。唐李白《殷十一赠粟冈砚》:“殷侯三玄士,赠我粟冈砚。洒染中山毫,光映吴门练。”王琦注引王羲之《笔经》:“诸郡毫,惟中山兔肥而毫长,可用练熟绢也。”中山,①山名,在江苏溧水县东十里。《元和郡县志》:“出兔毫,为笔精妙。”在今安徽宣城县,《戒庵漫笔》:“唐宣州中山也。宣州自来多名笔。”②中山国,古国名,春秋末年鲜虞人所建,后为魏灭,今河北定县。汉亦置中山国,景帝子胜为中山王,以庐奴为国治,即今河北定县,后魏置中山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