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变第五
文字之变流皆因自然,非有人造之也。南、北地隔则音殊,古今时隔则音亦殊,盖无时不变,无地不变,此天理然。当其时地相接,则转变之渐可考焉。文字亦然,《汉志》称《史籀篇》者,周时史官教学童书也,与孔氏壁中古文异体,则非刘歆伪体,为周时真字也。其体则今《石鼓》及《说文》所存籀文是也。然则孔子之书《六经》,藏之于孔子之堂,分写于齐、鲁之儒皆是。秦之为篆,不过体势加长,笔画略减,如南、北朝书体之少异。盖时地少移,因籀文之转变,而李斯因其国俗之旧颁行天下耳。观《石鼓》文字与秦篆不同者无几,王筠〔1〕所谓其“盘灾敢弃,知文同籀法”是也。今秦篆犹存者,有《琅玡刻石》、《泰山刻石》、《会稽刻石》、《碣石门刻石》,皆李斯所作,以为正体,体并圆长,而秦权、秦量即变方匾。汉人承之而加少变,体在篆、隶间。以石考之,若《赵王上寿刻石》,为赵王遂廿二年,当文帝后元六年〔2〕,《鲁王泮池刻石》,当宣帝五凤二年〔3〕,体已变矣。然绝无后汉之隶也。至《厉王中殿刻石》〔4〕,几于隶体,然无年月,江藩〔5〕定为江都厉王,尚不足据。左方文字莫辨,《补访碑录》〔6〕审为“元凤”二字,《金石萃编》疑为“保岁庶”等字,则“元凤”固不确也。《金石聚》有《凤凰画像题字》,体近隶书,《金石聚》以为元狩〔7〕年作,江阴缪荃荪谓当从《补访碑录》释为元康〔8〕,则晋武帝时隶也。《麃孝禹碑》为河平三年〔9〕,则同治庚午〔10〕新出土者,亦为隶,顺德李文田〔11〕以为伪作无疑也。《叶子侯封田刻石》〔12〕,为始建国天凤三年〔13〕,亦隶书,嘉庆丁丑〔14〕新出土。前汉无此体,盖亦伪作,则西汉未有隶体也。降至东汉之初,若《建平郫县石刻》〔15〕、《永光三处阁道石刻》、《开通褒斜道石刻》、《裴岑纪功碑》、《石门残刻》、《郙阁颂》、《戚伯著碑》〔16〕、《杨淮表纪》〔17〕,皆以篆笔作隶者。《北海相景君铭》〔18〕,曳脚笔法犹然。若《三公山碑》、《是吾碑》,皆由篆变隶,篆多隶少者。吴《天发神谶》〔19〕,犹有此体。若《三老通碑》〔20〕、《尊楗阁记》,为建武〔21〕时碑,则由篆变隶,篆多隶少者。以汉钟鼎考之,唯高庙〔22〕、都仓、孝成〔23〕、上林〔24〕诸鼎,有秦隶意。《汾阴》〔25〕、《好畤》〔26〕则似秦权。至于《太官钟》〔27〕、《周阳侯铜》〔28〕、《丞相府漏壶》、《虑俿尺》〔29〕,若《食官钟铭》、《绥和钟铭》〔30〕,则体皆扁缪,在篆、隶之间矣。
【注释】
〔1〕 王筠:南朝梁人,字元礼。累官太子詹事,清静好学,善才名。所著文章,以一官为一集凡一百卷。
〔2〕 后汉六年:汉文帝年号,公元前158年。
〔3〕 五凤二年:汉宣帝年号,公元前56年。
〔4〕 《厉王中殿刻石》:《甘泉山元凤刻石残字》,又名《广陵中殿石题字》,《江都厉王墓石题字》。已裂成三段,现存不足十字。翁方纲考定为昭帝、宣帝时物,但赵之谦等曾见精拓本,有“元凤”二字,故可确定为汉昭帝元凤二年(前79年)所刻。
〔5〕 江藩:清江苏甘泉人。字子屏,号郑堂。监生,博综群经,精于训诂,旁及诸子佛老。所作古文辞,风格豪迈。著有《周易述补》、《国朝汉学师承记》、《国朝宋学渊源记》等。
〔6〕 《补访碑录》:《补环宇访碑录》,金石著作,清赵之谦撰。
〔7〕 元狩:汉武帝年号(前122年-前117年)。
〔8〕 缪荃荪:近代江苏江阴人,金石学家,收藏家,撰《艺风堂金石文字目》。博学,张之洞视蜀学,执贽门下,为撰《书目答问》。元康:晋惠帝年号(291-299年)。
〔9〕 《麃孝禹碑》:刻于西汉成帝河平三年(前26年)八月,隶书,亦有人疑为伪刻。河平三年:汉成帝年号,公元前26年。
〔10〕 同治庚午:清同治九年(1870年)。
〔11〕 李文田:清广东顺德人,字畬光,官至礼部侍郎,金石学家,工书画。
〔12〕 《叶子侯封田刻石》:王莽天凤三年(16年)刻,书体由古隶渐变八分。“葉”字有识作“莱”、“業”等字。
〔13〕 天凤三年:汉昭帝年号,公元前78年。
〔14〕 嘉庆丁丑:嘉庆二十三年(1817年)。
〔15〕 《建平郫县石刻》:汉碑刻。元寿元年(前2年)刻。又称范功平摩崖碑。
〔16〕 《戚伯著碑》:汉碑、隶书。见于欧阳修、赵明诚、洪适三家著录,后亡。有拓本,其真伪看法不一。
〔17〕 《杨淮表纪》:全称《司隶校尉杨淮表记》。东汉隶书摩崖石刻。熹平二年(173年)刻于褒斜道《今属陕西》崖壁。见《金石萃编》。
〔18〕 《北海相景君铭》:东汉隶书碑刻。石碑篆额题《汉故益州太守北海相景君铭》。汉安二年(143年)立于任城(今山东济宁)。见《金石萃编》。
〔19〕 《天发神谶》:亦称:《吴天玺纪功刻石》。三国吴篆书碑刻。传为皇象书(一说为苏建书)。天玺元年(276年)立于建业(今南京)。碑石于晋宋时已断为三段,固有《三段碑》之称。见《金石萃编》。
〔20〕 《三老通碑》:《三老讳字忌日刻石》。清咸丰二年在浙江余姚客星山出土。刻成年月约在东汉建武二十八年(52年)以后数年内,书体由古隶渐变为八分。
〔21〕 建武:汉光武帝年号(公元25-56年)。
〔22〕 高庙:指《定陶鼎》,盖与器铭共十六字,盖间有“高庙”二字,其字画复有变篆为隶之体,是其为高庙祀器无疑。
〔23〕 孝成:《蟠虺雷纹鼎》。盖与器共五十六字,是鼎虽孝成庙器,乃造于孝哀即位之三年(前4年)。又有曰建平三年(前4年)十月,工王褒造。
〔24〕 上林:《上林供官铜鼎》,西汉铜鼎,铭有监工李负刍。见《金石录》。
〔25〕 《汾阴》:西汉鼎,小似古陪鼎,刻其侧曰汾阴侯。另有《汾阴宫鼎》,不知何指。
〔26〕 《好畤》:《好畤共厨鼎》,汉鼎,有铭五十字,在腹二十,有二字在盖。见《考古图》。
〔27〕 《太官钟》:《太官壶》,铭三十二字,体制类壶,铭曰钟。
〔28〕 《周阳侯铜》:《周阳家钟》,铜,误,应为“钟”。藏欧阳公家,铭曰:“周阳侯家钟”。汉器,亦有周阳侯瓯,盖一时器也。见《钟鼎款识》。
〔29〕 《虑俿尺》:汉铜尺,建初六年(81年)八月十五日造。
〔30〕 《绥和钟铭》:《绥和壶》,汉器,铭四十三字,全用汉篆体,兼有八分之致(《墨林快事》)。
今焦山《陶陵鼎铭》,其体方折,与《启封镫》、及《王莽嘉量》〔1〕同为《天发神谶》之先声,亦无后汉之隶体者。以瓦当考之,秦瓦如《维天降灵》、《甲天下》、《大万乐当》、《嵬氏冢当》、《兰池宫当》、《延年瓦》、《方春萌芽》等瓦,为圆篆。至于汉瓦若“金”字、“乐”字、“延年”、“上林”、“右空”、“千秋万岁”、“汉并天下”、“长乐未央”、“上林”、“甘泉”、“延寿万岁”、“高安万世”、“万物咸成”、“狼千万延”、“宣灵万有”、“喜万岁”、“长乐万岁”、“长生无极”、“千秋长安”、“长生未央”、“永奉无疆”、“平荣阿宫”、“亿年无疆”、“仁义自成”、“揜衣中庭”、“上林农宫”、“延年益寿”,体兼方圆。其“转婴柞舍”、“六畜蕃息”及“便”字瓦,则方折近《郙阁》矣。盖西汉以前无熹平隶体,和帝以前,皆有篆意。其汉砖有竟宁、建平,秦阿房瓦“西凡廿九”、“六月宫人”字纯作隶体,恐不足据。盖自秦篆变汉隶,减省方折,出于风气迁变之自然。许慎《说文·叙》诋今学谓“诸生竞逐说字解经谊,称秦之隶书,为仓颉时书云。父子相传,何得改易?”盖是汉世实事。自苍颉来,虽有省改,要由迁变,非有人改作也。吾子行〔2〕曰:“崔子玉写《张平子碑》,多用隶法,不合《说文》,却可入印,全是汉人篆法故也。”桂未谷〔3〕曰:“《说文》所无之字见于缪篆者,不可枚举。缪篆与隶相通,各为一体,原不可以《说文》律之。”盖子玉所写之隶法,《说文》所无之缪篆,皆今学家师师相传,旧字旧体,展转传变可见也。《志》〔4〕乃谓秦时始建隶书,起于官狱多事,苟趋省易,施之于徒隶。许慎又谓程邈所作,盖皆刘歆伪撰古文,欲黜今学,故以徒隶之书比之,以重辱之,其实古无籀、篆、隶之名,但谓之文耳,创名而抑扬之,实自歆始。且孔子《五经》中无“籀、篆、隶”三字,唯伪《周官》〔5〕最多,则用《主子》、《韩非子》者,又“卿乘篆车”,此亦歆意也。于是篆、隶之名,行于二千年中不可破矣。夫以篆、隶之名承用之久,骤而攻之,鲜有不河汉者。吾为一证以解之,今人日作真书,兴于魏、晋之世,无一人能指为谁作者,然风气所渐移,非关人为之改作矣。
【注释】
〔1〕 《王莽嘉量》:新莽始建国元年(9年)所制铜质标准量器。器正面有八十一字总铭。现藏台湾故官博物院。
〔2〕 吾子行:吾邱衍,元龙游人,字子行,号贞白。精六书,工篆刻,与赵孟頫齐名。力矫唐宋六文八体之弊,以王筋篆入印,印学为之一变。著有《学古编》、《印式》等。
〔3〕 桂未谷:清曲阜人,字未谷,一字冬卉。乾隆进士。知永平县。以分隶篆刻著名,精于考证碑版。著有《说文义证》、《札朴》。
〔4〕 《志》:指《汉书·艺文志》。
〔5〕 《周官》:又称《周礼》。儒家经典。经古文家认为周公作,后人有所附益。经今文家认为成书于战国,或以为西汉末刘韵伪造。近参以周秦铜器铭文定为战国作品。系杂合周与战国制度,寓以儒家政治理想,编辑成书。
东汉之隶体,亦自然之变。然汉隶中有极近今真楷者,如《高君阙》〔1〕、“故、益、州、举、廉、丞、贯”等字,“阳”、“都”字之“邑”旁,直是今真书,尤似颜真卿。考《高颐碑》为建安十四年,此阙虽无年月,当同时也。《张迁表颂》〔2〕,其笔画直可置今真楷中。《杨震碑》〔3〕似褚遂良笔,盖中平三年者。《子游残石》〔4〕、《正直残石》〔5〕、《孔彪碑》〔6〕亦与真书近者。至吴《葛府君碑》则纯为真书矣。若吴之《谷朗碑》,晋之《郛休碑》、《枳阳府君碑》、《爨宝子碑》,北魏之《灵庙碑》、《吊比干文》、《鞠彦云志》、《惠感》、《郑长猷》、《灵藏造像》,皆在隶、楷之间。与汉碑之《是吾》、《三公山》、《尊楗阁》、《永光阁道刻石》在篆隶之间者正同,皆转变之渐至可见也。不能指出作今真书之人,而能指出作汉隶者,岂不妄哉。
【注释】
〔1〕 《高君阙》:《高颐阙》,东汉建安十四年(209年)刻。阙身北面刻“汉故益州太守武阳令上计史举孝廉诸部从事高君字贯方”二十四字隶书。据陆增祥《八琼室金石补正》,得知高颐以建安十四年死于益州太守任所。
〔2〕 《张迁表颂》:又名《张迁碑》。汉中平三年(186年)刻,明初出土。隶书十六行,行四十二字。额篆书题“汉故谷城长荡阴令张君表颂”。
〔3〕 《杨震碑》:篆额题《汉故太尉杨公神道碑》。隶书。
〔4〕 《子游残石》:俗称《安阳残石四种之一》。隶书。东汉元初二年(115年)六月刻。
〔5〕 《正直残石》:汉碑刻,原石埋于西门豹祠内颓坊下。存“正直……”等四十五字,隶书,计八行。刻制年月不明。有疑非汉刻,谓当在西晋,北魏间。
〔6〕 《孔彪碑》:东汉隶书碑刻。篆额题《汉故博陵太守孔府君碑》。建宁四年(171年)立于鲁县(曲阜)孔庙。
八分之说,议论纷纭,蔡文姬〔1〕述父邕语曰:“去隶八分取二分,去小篆二分取八分。”王愔曰:“王次仲始以古书方广少波势,建初中以隶草作楷法,字方八分。”张怀瓘曰:“八分减小篆之半,隶又减八分之半。”又云:“八分则小篆之捷,隶亦八分之捷。”蔡希综〔2〕曰:“上谷王次仲以隶书改为楷法,又以楷法变八分。”王应麟〔3〕曰:“自唐以前,皆谓楷字为隶,欧阳公《集古录》〔4〕始误以八分为隶。东魏《大觉寺碑》题曰“隶书”,盖今楷字也。洪迈〔5〕以晚汉之隶书为八分。吾邱衍以秦权、汉量为秦隶,未有挑法者为八分,比汉隶则似篆,以《石经》为汉隶有挑法者。包慎伯曰:“凡笔近篆而体近真者,皆隶书也。中郎变隶而作八分,八,背也。言其势左右分布相背然也。”按王愔、萧子良谓“上谷王次仲作八分”,卫恒云“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又叙梁鹄弟子毛宏,始云今八分皆宏法。按梁鹄已在魏时,毛宏更后,若毛宏始作八分,则汉、魏有挑法者,《石经》〔6〕等碑已备之矣。若如包氏〔7〕说中郎始变隶作八分,则中郎之前《王稚子阙》〔8〕、《嵩高铭》〔9〕、《封龙山》〔10〕、《乙瑛》〔11〕等碑已有挑法,何待中郎变之?且中郎《劝学篇》云“王次仲初变古形”,则非邕可知也。若如吾邱衍以篆未有挑法者为八分,则张昶八分碑乃即《华岳碑》〔12〕,卫觊金针八分书及《受禅表》〔13〕,皆有挑法者。若从王氏之说,以今楷书为隶书,以汉人书为八分,斥《集古》谓“汉人书曰隶”为误,则《序仙记》称“王次仲变苍颉书为今隶书”,则谓八分为隶亦可,是永叔亦不误也。王次仲作八分,张怀瓘从《序仙记》,以为始皇时人,王愔以为建初时人,萧子良以为灵帝时人。虽不能辨,而有挑法之隶起于安、和〔14〕之时,亦必为建初前人,必非灵帝时人也。且建武时《三老》、《尊楗》、《郫县石刻》,笔法已有汉隶体,则次仲之作,亦不可据。
【注释】
〔1〕 蔡文姬:蔡琰,汉末陈留圉人。蔡邕女。工诗,通音律。
〔2〕 蔡希综:唐曲阿人。希逸、希寂弟。工翰墨,兄弟三人皆为时重。著《法书论》。
〔3〕 王应麟:宋庆元人,字伯厚。淳祐元年进士,官至礼部尚书。博学多识,著有《深宁集》、《通鉴地理通释》、《困学纪闻》、《玉海》等二十三种。《宋史》有传。
〔4〕 《集古录》:宋欧阳修撰。十卷。亦作《集古录跋尾》。为我国现存著录金石最早的专著。
〔5〕 洪迈:宋鄱阳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绍兴十五年进士。官至端明殿学士。博学,尤熟悉宋代掌故。著有《容斋随笔》、《夷坚志》等。《宋史》有传。
〔6〕 《石经》:《熹平石经》,东汉隶书刻石。传为蔡邕书。熹平四年(175年)刻于洛阳。
〔7〕 包世:清安徽泾县人,字慎伯,号倦翁,泾县古名安吴,世称“包安吴”。嘉庆举人,官新喻知县。工书,名重于江南。著有《安吴四种》。
〔8〕 《王稚子阙》:东汉元兴元年(105年)刻,隶书。
〔9〕 《嵩高铭》:《嵩高山石阙铭》。又名《堂谿典请雨嵩高庙铭》、《季度铭》。东汉熹平四年(175年)刻。隶书十六行,行五字,今缺后半。
〔10〕 《封龙山》:《封龙山碑》,东汉隶书碑刻,延熹七年刻。
〔11〕 《乙瑛》:《乙瑛碑》,全称《鲁相乙瑛清置百石卒史碑》。东汉隶书碑刻。无额。永兴元年(153年)立于鲁县(曲阜)孔庙。
〔12〕 《华岳碑》:《书断·妙品·张昶》:“华岳庙前一碑,建安十年刻也。”
〔13〕 卫觊金针八分书:《闻人牟准卫敬侯碑阴》:“《魏群臣上尊号奏》,钟元常书,《魏受禅表》卫凯金针八分书。”凯应作觊。《受禅表》:三国魏隶书碑刻。传为梁鹄书(一说钟繇书),钟繇刻石,黄初元年(220年)立于许昌。
〔14〕 安、和:安,汉安帝,公元107-125年在位;和,汉和帝,公元89-105年在位。
张怀瓘《书断》又云:“楷隶初制,大范几同,后人惑之。学者务益高深,渐若八字分散,又名之为八分。”高南阜〔1〕《八分说》:“汉末伯喈始添掠捺,‘八’字左右而分布之,是谓八分。为分别之分,非分数之分也。”翁方纲《隶八分考》,据此两说,引《说文》“八”字条:“八,别也。象分别相背之形。”并引:“丐”字、“詹”字、“氽”字有“八”字义,以为必作“分别”、“分列”解,因攻齐胡公棺有隶为伪。诸家以八分先于隶为谬。又谓分剂、分量、分数之分,《玉篇》扶问切,在去声二十三问。《礼记》:“分无求多,礼达而分定是也。”此字自古无读平声之理。杜诗:“大、小二篆生八分。”押平声。即以“分”字音义论之,其为分布、分列之分可无疑惑,其说甚辨。按古音无平仄之分,《离骚》“好蔽美而称恶”,与“恐导言之不固”、“哲王又不寤”为韵,则以入声之“美恶”,读为去声之“好恶”。《急就章》:“万方来朝,臣妾使令。汉地广大,无不容盛。”是以“于以盛之”之平声为去声也。则汉人无平、去声之别可知。《玉篇》〔2〕、杜诗皆在沈约〔3〕之后,岂足据乎?
【注释】
〔1〕 高南阜:高凤翰,清胶州人,字西园,号南村,晚号南阜。诸生,雍正五年举孝友端方,官徽州绩溪知县。工书画,嗜砚,收藏甚富。著有《砚史》,《南阜诗抄》。
〔2〕 《玉篇》:字书。梁顾野王撰。三十卷。为《说文》之后一部重要字书。
〔3〕 沈约:南朝梁吴兴武康人,字休文。历仕宋齐二代,后助梁武帝继位,为尚书仆射,官至尚书令。工诗,时号系明体。创“四声八病”说。撰有《宋书》、《四声谱》等。
原诸说之极纷,而古今莫能定者,盖刘歆伪作篆、隶之名以乱之也。古者书但曰文,不止无篆、隶之名,即籀名亦不见称于西汉,盖今学家本无之。惟时时转变,形体少异,得旧日之八分,因以八分为名。盖汉人相传口说,如秦篆变《石鼓》体而得其八分,西汉人变秦篆长体为扁体,亦得秦篆之八分。东汉又变西汉而增挑法,且极扁,又得西汉之八分。正书变东汉隶体而为方形圆笔,又得东汉之八分。八分以度言,本是活称,伸缩无施不可。犹王次仲作楷法,则汉隶也,而今正书亦称楷。程邈作隶,秦隶也,而东魏《大觉寺》亦称隶。八分可为通称,亦犹是也。善乎刘督学熙载〔1〕曰:“汉隶可当小篆之八分,是小篆亦大篆之八分,正书亦汉隶之八分。”真知古今分合转变之由,其识甚通。以两汉碑考之,其次叙诚可见也。又如今人以汉文为散文,以六朝为骈文;而六朝人又有文笔〔2〕之异。汉、魏之间,骈、散莫分,而与西汉、六朝少异,既可上列于散文,亦可下次之俪体,随时所称,以为文字。八分之说殆犹是欤!中郎之说,盖当时之学家通称。但文姬述之不详,而为古学篆、隶所惑,故乱之千载耳。今为别之。自《石鼓》为孔子时正文外,秦篆得正文之八分,名曰“秦分”,吾邱衍说也。西汉无挑法,而在篆、隶之间者,名曰“西汉分”,蔡中郎说也。东汉有挑法者,为“东汉分”,总称之为“汉分”,王愔、张怀瓘说也。楷书为“今分”,蔡希综、刘熙载说也。八分之说定,篆、隶伪名从此可扫除矣。
【注释】
〔1〕 刘熙载:清江苏兴化人,字伯简,号融斋。道光进士,官至左春坊左中允,广东学政。后主讲上海龙门书院。撰有《艺概》。
〔2〕 文笔:六朝人区分文体为文、笔。无韵的文章称笔,有韵称文。见《文心雕龙·总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