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现行税制结构模式
我国现行税制是在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的基础上形成的。1994年,我国建立了以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营业税为两翼的流转税体系;颁布并实施了统一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目前,我国的税制结构与多数低收入国家的税制结构相似,均表现出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特征。这种税制结构格局是与我国生产力发展状况以及征收管理水平基本适应的。但需指出的是,1994年的税制改革过于强化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税种设计上过于突出增值税作用,使得该税所占比重过大,而对经济具有内在稳定功能的所得税则比重较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的比重过低。新税制运行以来,所得税比重虽然上升,但流转税跛足独行的局面并未得到根本扭转。这使得我国的税制结构缺乏弹性,在经济产生波动时,税收收入不仅难以满足政府的支出需要,而且限制了税收杠杆调节经济作用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