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采取简易征税办法的纳税人在计算征收增值税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开具普通发票计算征税。但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可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简易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1)销售额的确定原理同一般纳税人,公式中的销售额比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确定。

(2)不含税销售额的确定。如果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含税价格的,应将含税价格换算为不含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公式中的征收率有4%和6%两档。凡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无论会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4%;其他小规模纳税人和简易方法征税的纳税人,按6%的征收率计算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