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出口货物的征税范围及税率
(一)征税范围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以提高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我国对一般出口商品不征出口关税,只对出口盈利特高、需防止削价竞销,以及国内紧销的少数商品和需要保护的自然资源商品征收出口税。现行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有鳗鱼苗、钨矿砂、锑、镍、山羊板皮、生丝、对虾等35种。
(二)税率设计
我国出口不分普通和最低税率,只按一种差别比例税率征税。其中,最低为20%,最高为50%,分别为20%,25%,30%,40%,50%五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