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税的概念

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作为一种商品劳务税,是一个比较古老的税种。早在中国的周代已出现了具有营业税性质的“商家虞衡”课税;汉代的“算缗钱”;明代的“市肆门摊税”;清代的当税、牙税、屠宰税,都具有营业税的性质,只是未冠以营业税之名罢了。欧洲中世纪,法国政府规定对营业商户不论营业规模大小,均征以同样数目的许可金才准营业,并于1791年将许可金改为营业税,按营业额大小征收。至此,营业税的名字正式出现,随后各国相继仿行。它曾作为各国的主要税收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仍在开征营业税。中国现行营业税是根据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征收的,而且适用于内、外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