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发展趋势

三、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发展趋势

在我国,内、外资企业两种企业所得税同时并存已实施了20余年,从税收实践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是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定产物,对吸收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促进我国对外开放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内、外资企业两种企业所得税同时并存也有其缺陷和局限性,主要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发展,内、外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需要有一个统一规范、公平合理的法律制度,而内、外资企业两种企业所得税同时并存无法建立这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统一规范、公平合理的税法制度,不利于内、外资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2007年3月1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并授权财政部制定施行细则,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