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增值税

第六章 增值税

增值税是流转税的主要税种,也是中国现行税制的第一大税种。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时,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建立了一个以规范化增值税为核心,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互相协调配套的流转税制,即在工业生产、商品流通领域普遍征收增值税;有选择地对某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对交通运输、金融保险、建筑安装、文化教育、娱乐业、服务业、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转让等产业征收营业税;在进口环节征收关税。另外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上进行附加,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本章主要阐述增值税和增值额的概念,增值税的产生和发展,国际上增值税的类型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并按照增值税的税制要素,分别回答增值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详尽介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及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介绍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进口增值税的计算、增值税出口退税的计算和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