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

第十六章 税务代理

税务代理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物。它最早产生于20世纪初的日本。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立有比较完善的税务代理制度,如日本、美国、德国、韩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等。我国大陆的税务代理制度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1992年9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从法律上对税务代理加以肯定,并明确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这为我国税务代理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作为一种有关税务事宜的民事代理机构,它目前在我国大陆也已初步形成了一定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