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社会群体——妓女

第二节 特殊的社会群体——妓女

作为专为男子提供色艺服务的妓女行业,是一项古老的职业,自古至今顽固地存在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禁而不绝。千百年来,男子们既瞧不起妓女,又舍不得她们,她们的存在构成了社会发展中一道特殊的风景。

中国妓女起源于奴隶社会中奴隶主所蓄养的家妓。当一夫一妻制初发生的时候,有权力的族长、酋长都采取一夫一妻的婚姻形式。一部分女奴隶未能被选入妻妾之列,便有意识地卖身以博取利益,一部分氏族内的下层女性也有这种倾向,于是妓女便以家妓的形式出现了。纵观中国古代,妓女的种类极其繁多,明代著名文学家冯梦龙的《黄莺儿》一书中列出了四十多种。我们没有必要作出如此细致的分类,简单而言,妓女按服务对象划分,可以分为宫妓、家妓、官妓、营妓(或称军妓)、市妓。

名妓花

中国的妓女中最早的官妓是奴隶主所拥有的,如果奴隶主是帝王,那么这些妓女就是宫妓;如果奴隶主是贵族,那么这些妓女就是家妓;这些妓女为极少数的人服务,是主人的私有财产。官妓是由国家开设的妓院,妓女面向社会,服务大众,国家收取一定的税钱,即所谓的“花粉税”。最早的官妓是由春秋时期齐国的宰相管仲设“女闾”开始的,“闾”是门的意思,在宫中以门为市,使女子居之,为社会上的男子服务,以缓解社会上男子无处发泄性欲的苦恼。营妓在战国时期越国的军队中便开始出现,《吴越春秋》中记载,公元前470年左右,“越王勾践输有过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溺之,以娱其意”。不过,营妓制度的正式确立,是在汉代,汉武帝好大喜功,连年征讨,几十万将士长期在外作战,无法与妻子家人团聚。为了稳定军心,提高士气,汉武帝命人在军中设立营妓制度,让将士们的性欲得以发泄,《汉武帝外史》载:“汉武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市妓又称“商妓”,她们公开向嫖客提供声色服务,以获得金钱等物质报酬,这种类型的妓女,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先秦、秦汉时期,是宫妓兴盛的时代,《管子·轻重篇》中载夏桀之时,“女乐三万人,端噪晨乐闻于三衢”;汉刘向《烈女传》中载夏桀“求美女积于后宫,收倡优、侏儒、狎徒能为奇伟戏者,聚之于旁”。同时,贵族、士大夫蓄养家妓的风气也开始流行。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皇权的衰落,贵族势力的强大,家妓盛行超过了宫妓,这在第五章中已经浓墨重彩地描述过了,这里重点介绍一下当时的营妓与市妓。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仍,许多男子一生之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南征北战之中度过,这就为营妓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另外,大量的俘虏也保证了营妓的来源。于是,营妓成为这一时期军中的普遍现象。夏侯淳征孙权有功,曹操曾赐给他“妓乐名娼”,于军中享用。南朝萧梁时章昭达奉命出征途中,“每饮食,必盛女伎杂乐,备羌胡之声,音律姿容,并一时之妙,虽临敌而弗之废也”。[1]宋后废帝每出入去来,都自称刘统或李将军,他与右卫翌辇营女子私通,每次与之游玩,都要花数千钱供酒食之费。北魏秦州刺史元琛还利用营妓朝云诱使叛乱的羌人投降。这一时期最著名的营妓当数曹操营中的来莺儿。

来莺儿是东汉末年洛阳城中著名的乐妓,尤其擅长唱歌,许多名门贵族都仰慕其名而前来追求,但来莺儿性情高傲,谁也没有看在眼里。汉末董卓篡权,一把大火烧了洛阳城,来莺儿也被迫流离飘荡。几经周折之后,来莺儿在曹操的军营之中安顿下来,作为营妓成为曹操身边的侍妾。

不久,来莺儿爱上了曹操身边的一名侍卫,二人经常秘密幽会。有一次,曹操命这名侍卫带领士兵去偷袭敌人的囤粮地。侍卫向来莺儿辞行,两人依依不舍,竟然忘记了出发的时间。按照军法,贻误军情是要被处以死刑的,侍卫当然也不能例外。来莺儿不顾一切,将与侍卫之间的恋情和盘托出,恳请曹操赦免他。曹操十分恼火,说:“军令是不可违抗的,如果一定要赦免他,除非有人愿意替他去死。”来莺儿当即表示自己可以替情人去死。

面对此情此景,曹操心中不免也有几分赞叹。他沉思了一会儿,表示可以答应她的请求,但是,她在军中唱歌的职责无人代替。来莺儿要求给她一个月的时间来训练其他歌女,可以让她们达到自己的歌唱水平,曹操也就不会因为来莺儿的死而损失什么。经曹操允诺,来莺儿在随军乐妓中挑选了四名歌女,每天加以严格的训练。她让这四个人相距三尺,自己在中间走来走去,听她们的演唱,分别予以指导。一个月过去后,四名歌女的演唱水平基本上赶上了来莺儿。

来莺儿到曹操面前复命,这时的曹操显然不再像一个月前那样愤怒,他问来莺儿是否想见侍卫一面。来莺儿说:“只要他生活得好,我死也满足了。”曹操不禁为她的痴情、忠诚与刚烈所感动,他让来莺儿暂时退下,叫来侍卫,问他是否真心爱来莺儿,如果真心爱她,可以赦免来莺儿,成全他们的好事。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侍卫表示并不是真心喜欢来莺儿,更不愿意娶她为妻。此时的曹操更加同情来莺儿,他如约释放了侍卫,同时表示也可以赦免来莺儿。来莺儿谢绝了曹操的好意,从容地走向了刑场,结束了自己被人当做玩物的命运。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战乱的原因,人口流动性大大增加,加之南北朝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妓开始活跃起来。市妓和家妓、营妓不同,她们不为某个官僚、地主或富豪所有,不是对个别或极少数人出卖肉体,不专门为军队服务,而是面向社会的一切男子。她们中的大多数不是靠高超的歌舞技艺来博取男人的欢心,而主要是出卖肉体,是为了解决社会上众多男子的性饥饿而存在,手工业者、商人、市民以及一些散兵游勇,都是她们的顾客。

《洛阳伽蓝记》中载,北魏都城“市南有调音、乐律二里。里内之人,丝竹讴歌,天人妙伎出焉”。这意味着歌舞乐妓成为一种社会职业,是城市人口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阶层。江南一带繁华的城市中,市妓也较为活跃,《玉台新咏》和《乐府诗集》的一些诗中对此有所反映。如《襄阳乐》中云“朝发襄阳城,暮至大堤宿。大堤诸女儿,花艳惊郎目”,反映出襄阳地区市妓之盛。《浔阳乐》中的“鸡亭故人去,九里新人还。送一却迎两,无有暂时闲”,《石城乐》中的“生长石城下,开窗对城楼,城中诸少年,出入见依投”,都反映出当时的嫖客之多,妓女们几乎是应接不暇。

苏小小像

市妓在长江一带的城市中较为发达,出现了一些名妓,有的甚至流传后世,为文人墨客一再吟咏,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南朝萧齐时期的苏小小和萧梁时期的莫愁。

“妾乘油壁车,郎骑青骢马。何处结同心?西陵松柏下。”这首《西陵歌》是苏小小所作,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首出自妓女之手的诗歌。苏小小是钱塘地区有名的歌妓,多才多艺,能歌善舞,是一个天生丽质、冰雪聪明的才女。小小出身殷实人家,先祖曾在东晋朝廷为官,晋亡后举家流落到钱塘。苏小小的父母一代,家里还是身价显赫的富商。苏小小是父母的独生女儿,长得玲珑娇小,因而取名小小,被视为掌上明珠,能书善诗,文才横溢。可惜的是,小小十五岁时,父母相继谢世,小小只好带着乳母贾姨搬到城西的西泠桥畔,因生活所迫,误落风尘,死后葬于西泠桥畔。后人仰慕其文采,在此建苏小小墓。此墓据说南宋时已经出现。清乾隆时,又在墓上筑亭一座,后几经毁建,至1964年12月墓被平毁,1988年在墓亭原址上修建了六角攒尖顶亭,名“慕才亭”,亭上题着一副楹联“千载芳名留古迹,六朝韵事著西泠”。2004年,为保护历史风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杭州市重新修复苏小小墓及墓亭。

作为一代名妓,苏小小不断地出现在历代的诗文、小说、戏曲中,她的形象也因此而变得丰满起来。唐代诗人白居易曾有诗云:“苏州杨柳任君夸,更有钱塘胜馆娃。若解多情寻小小,绿杨深处是苏家。”在诗人眼中,苏小小的美貌胜过了吴王馆娃宫中的西施,多情似垂柳,柔情似绿水。在后世的小说戏曲中,苏小小被塑造成一个痴情女子,她爱上了一个名门公子阮郁,二人如胶似漆,形影不离。半年之后,身在京城建康的阮父听说儿子在钱塘与妓女混在一起,立即派人把阮郁叫了回去,在家中严加看管,不许他迈出大门半步。阮郁走后,小小在家闭门不出,整日企盼情郎归来。一个月过去了,不见情郎的踪影;一年过去了,还是连一点音信也没有。小小由渴望、失望到绝望,终于病倒在床上。此时她遇到了书生鲍仁,鲍仁赴京赶考,盘缠短缺,无法成行,小小变卖首饰,倾囊相助。次年春天,小小受了风寒,因调治不及,加之心情忧郁,年仅二十四岁的她香消玉殒,魂飘九霄。此时的鲍仁已在京城金榜题名,出任滑州刺史。他在赴任时顺道经过钱塘,专程赶到西泠桥畔答谢苏小小,没想到却正赶上她的葬礼。鲍仁抚棺大哭,遵照苏小小的遗嘱,把她安葬在离西泠桥不远的山水极佳处,墓前立碑,上刻“钱塘苏小小之墓”。

提起莫愁,人们总会想到南京城西的莫愁湖、莫愁女与梁武帝萧衍为其所作的《河中之水歌》。不过,这只是众多莫愁女中的一个。南朝时期,出现了众多的莫愁女,洛阳莫愁、石城莫愁、金陵莫愁等等,莫愁不是具体指哪一个人,而是水边乐妓群体的代称。通过当时对莫愁形象的描述,我们可以窥知南朝时期水边乐妓的生活。《旧唐书·乐志》中载:“石城有位乐妓,叫莫愁,善于唱歌谣。”南朝僧人智匠在《古今乐录》中讲《莫愁乐》的由来时说:“《莫愁乐》者,本石城乐妓,而有此调。石城西有女子名莫愁,善歌谣,且在《石城乐》中有‘妾莫愁’声,因名此歌。”由此看来,石城(今湖北钟祥)莫愁是莫愁女的原型,是一位擅长歌唱的乐妓,《莫愁乐》也因之而得名。

秋闺思妇图

从《莫愁乐》的歌词来看,莫愁的生活与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莫愁在何处?莫愁石城西,艇子打双桨,催送莫愁来。”这几句点明了莫愁居住在石城之中,即陆上为居,可是盼望莫愁到来的却是水上船中之人,莫愁要乘江中小船——艇子才能到达大船之上。等待莫愁到来的既不是她的丈夫,也不是她的父母儿女,那么到底是什么人呢?“闻欢下扬州,相送楚山头。探手抱腰看,江水断不流。”在大船之上等待她的,是被莫愁称为“欢”的人。“欢”是情人、相好的代称。在长江中下游一带的都市、城镇中,由于水运和商业贸易的繁盛,一些船工、商人由于长期离家在外,无法与妻子团聚,性需求得不到满足,于是江边乐妓应运而生。由于这些船工、商人是经常过往的船客,他们便与乐妓结为相对固定的相好关系,即“欢”。莫愁的相好多是商人,商人要去扬州做生意,她送情人到江边山头。商船要开了,这位莫愁女不愿意情人离去,因此才会有“江水断不流”的主观愿望。

相思与别离、未来的不可知性、命运的漂泊不定,使莫愁女的心中充满了无尽的愁思。恰恰因为她们的“愁”太多,人们才用“莫愁”来为她们命名,以宽慰她们忧伤的心灵。

唐代之前,男人们对妓的要求,以艺为主,以色为辅,特别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名士们对丝竹歌舞以及生活品位的追求,对妓女们特别是家妓的歌舞技艺提出了较高的、有时甚至是苛刻的要求,他们也不惜重金对家妓们进行严格的训练。当时有名的妓女无不有出色的技艺,如曹营中的来莺儿,石崇家中的翾风和绿珠,羊侃家中的弹筝人陆太喜,舞人张净婉、孙荆玉,善歌者王娥儿等等,个个身怀绝技。她们在乐舞表演、乐器演奏、声乐演唱等方面取得了非常重要的成就。

以六朝时期盛行的《白纻舞》表演为例,当时的乐妓们创造了独舞、双人舞、五人舞以及群舞等多种舞蹈形式。歌词中的“纤腰袅袅不任衣,娇怨独立特为谁”,反映了舞伎独舞的形态与神情;“转眄流精艳辉光,将流将引双雁行”反映了双人舞的姿态;“俱动齐息不相违,令彼嘉客淡忘归”反映了群舞的整齐与对客人的吸引。舞者的手、眼、身、步等技巧都极为娴熟、传神。“高举两手白鹄翔”“扬眉转袖若雪飞”,手袖像白鸽飞翔一样轻逸自如而又富有韵律节奏,像雪花飞舞一样飞旋变幻、目不暇接;“凝停善睐客仪光”“流目送笑不敢言”,眼神既要焕发光彩,又微笑含蓄不语;“将转未转恒如疑”“如推若引留且行”,以欲行又止、婉转多变的身姿调动观赏者内心的感情变化;“舞女趁节体自轻”“珠屣飒沓纨袖飞”,以节奏的变化、体态的轻盈来表现舞蹈的律动感。《白纻舞》还要求从事演奏、演唱的乐妓配之以美妙而热烈的音乐表演,“凝笳哀琴时相合”“秦筝赵瑟挟笙竽”的诗句告诉我们,《白纻舞》的音乐是丝、竹等多种管弦乐器的合奏。《白纻舞》的歌舞表演,曾经达到相当完美而又艺术化的地步,意味着古代乐舞表演技艺在某些方面的进一步成熟。

说起这一时期歌舞艺术的成就不能不提到胡乐的传入。胡乐是盛行于西域地区的音乐,由胡妓带入中原并在大江南北广为传播,以龟兹乐舞最为著名。今天新疆拜城的克孜尔石窟壁画中保存有龟兹乐舞的表演形象,这些形象或者手舞腰摆,或者演奏乐器,观其形若闻其声。演奏者所使用的乐器有排箫、箜篌、笛、唢呐、琵琶、碰星、答腊鼓等,明显地受到印度天竺音乐的影响,为中国的音乐艺术注入了新的元素。

伎乐天

尽管妓女们在歌舞艺术上取得了卓越的成就,可以说是当时著名的艺术家,可是她们的地位却十分低下。她们大多来自于战争中的俘虏或社会上罪犯的妻女。《南史·沈庆之传》中言:“庆之前后所获蛮,并移都下,以为营户。”据清人俞正燮考证,“营户”中的乐妓称营妓,即军妓。这类户籍一旦确定,便不得随意更改,其技艺代代相传,作为谋生的手段。《魏书·刑罚志》中载:“有司奏立严制: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其不杀人者,及赃不满五匹,魁首斩,从者死,妻子以为乐户。”“乐户”即指女乐、倡优等歌舞艺人的户籍,乐户与营户一样,身份低贱,不属于良民,乐户中的女子就是妓女。而大臣犯罪被斩,妻女一般没入后宫中做奴隶。

营妓是军人们玩弄的对象,市妓是社会上男子玩弄的对象,她们虽然向往美好的爱情,拥有一颗真心、一片痴情,可是没有任何一个男子真心爱她们,更不愿意娶她们为妻,就连来莺儿舍命救下的那名侍卫也不愿与她结为夫妇。宫妓与家妓只是主人的私有财产,她们为主人带来欢乐和享受,可是在主人眼里,她们如同器物、牲畜,可以任意买卖、赠送,随意处置,丝毫没有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可言。曹魏时期的曹璋看中了别人的一匹白鹘马,用美妾将之换回。西晋时期王恺请王敦等人来家中做客,命家妓吹笛,有个吹笛妓女不慎吹错了一处,王恺就让人把她活活打死。北齐时期卢宗道在家中设宴,宾朋满座。中书舍人马士达称赞弹箜篌的女妓说“手甚纤素”,意即这名女妓的手纤巧洁白。卢宗道听了,马上表示要把这名女妓送给马士达,马士达推辞不要,卢宗道就命人把这名女妓的手砍下来,送给马士达。无奈之下,马士达只好收下了这名女妓。

当然,也有的女妓因得到主人的宠爱而享尽荣华,不过在她们年老色衰之时,也只有独守空房,备受冷落,只有极少数的人能够找到最终的归宿。石崇的乐妓宋祎在石崇死后,经过一番周折,到东晋明帝司马绍的宫中当了一名乐妓,并深得司马绍的宠爱。司马绍由于酒色过度,终于卧病不起,临终之时将宋祎送给阮咸,做了一名侍妾。不过,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大多数的妓女都不能逃脱注定的悲惨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