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离婚面面观
“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讲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故事的女主人公刘兰芝是一位美丽、善良、聪明、勤劳的女子,她十七岁嫁给庐江府小吏焦仲卿为妻。焦仲卿整日忙于公务,二人在一起的时间很少。每天鸡刚叫兰芝就上机开始织绸子,到了晚上也不得休息。三天能织五匹绸子,可是婆婆还嫌她织得慢。兰芝非常委屈,赌气地对丈夫说:“并不是因为我织得慢,而是你家的媳妇难做啊!既然我做你家的媳妇不称职,白白留着也没有什么用。你现在就可以去禀告婆婆,趁早把我遣送回娘家。”
焦仲卿听了之后,心里很不是滋味,对母亲说:“我没有做高官、享厚禄的命,幸亏还能娶到这样一个贤惠能干的妻子,结婚后夫妻相亲相爱。兰芝的行为并没有什么不正当,什么地方让您感到不满意呢?”母亲听了生气地说:“你怎么这样没见识!这个女子没有礼节,一举一动全凭自己的意思。我早就憋了一肚子气。邻居有个贤惠、可爱的女子,名字叫秦罗敷,没有谁能比得上,我替你去求亲。你赶快休掉刘兰芝,打发她走!”焦仲卿跪到母亲面前说:“假如休掉刘兰芝,我一辈子不再娶妻!”母亲听了儿子的话,用拳头捶着桌子大发脾气:“大胆,怎么敢帮你媳妇说话!我和她恩义已断,绝对不会答应你的要求。”
焦仲卿无奈,只好回到自己房间,张嘴想对妻子说话,却哽咽地说不成句:“本来我不愿赶你走,但母亲逼迫,你只好暂时回娘家去。”刘兰芝伤心地对焦仲卿说:“那一年冬天,我辞别父母嫁到你家,侍奉婆婆总是顺从她的意思,哪里敢自作主张?白天黑夜勤恳操作,孤孤单单受尽辛苦折磨,一心一意侍奉婆婆。总以为没有过错,谁知最终还是被赶走了。”第二天,天刚亮,刘兰芝收拾好东西,离开了焦家。
这首叙事诗原为建安时期的民间创作,魏晋时期在流传过程中经过后人的修饰,南朝萧梁时期徐陵收入《玉台新咏》,原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刘兰芝是一个贤惠能干的妻子,与焦仲卿也夫妻恩爱,可是由于婆婆不满意,最后被迫与丈夫离婚。《礼记》“七出”即丈夫可与妻子离婚的七条理由中“不顺父母”居第一位,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仍然是男子提出离婚的重要理由。南齐时期有曾子之称的刘?,四十多岁的时候还没有娶媳妇,建元年间,齐高帝萧道成和司徒褚渊为他娶王氏女为妻。一次,王氏在墙上钉木橛,土落到了刘?母亲孔氏的床上,孔氏不高兴,刘?当即就把王氏休了。有的人为了给父母守丧而与妻子离婚。晋世许孜在父母死后,修建坟茔,与妻子离婚,自己搬到墓地为父母守丧。刘宋时期的鲁郡太守崔邪利被北魏军队俘虏,他的儿子崔怀慎本来和妻子感情笃厚、恩爱有加,听说父亲被俘,当天把妻子休掉,自己布衣蔬食,像父亲真的死了一样。更有甚者,为了养父母竟然把自己的妻子嫁掉。萧梁时期的徐孝克,十分孝顺母亲。梁末侯景之乱,京城中饿死者十有八九,徐孝克一家连粥也喝不上。他的妻子臧氏,颇有几分姿色,徐孝克就对她说:“现在饿死人在眼前,上顿不接下顿,我想把你嫁给富裕人家,也能接济一下我和母亲,共渡难关,不知你意下如何?”臧氏不答应。当时有个叫孔景行的人,是侯景手下的一名将领,家中很是富裕。徐孝克私下里托媒人到孔景行家里提亲。迎娶那天,臧氏哭泣不从,孔景行带领很多随从,强行把她接走了。

清代刺绣麒麟送子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无子”也是这一时期男子休妻的另一个重要的合理的原因。梁时张稷的大女儿楚瑗,嫁给会稽孔家为媳,因没有孩子而被赶回娘家。曹魏时期的平虏将军刘勋,妻子叫王宋,两人结婚二十多年,膝下无子。后来刘勋喜欢上了山阳司马氏家的女儿,就以王宋无子而把她休掉。这桩离婚事件中,无子固然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但刘勋休掉王宋最根本的原因是喜新厌旧。不然,二十多年了,都没有因为无子离婚,为什么在喜欢上司马氏之后就提出离婚了呢?
男子因喜新厌旧、贪淫好色而离婚的现象非常普遍。南齐时的张敬儿先娶妻子毛氏,生下儿子张道文。后来,张敬儿又娶了尚氏,尚氏姿色甚美,张敬儿就把毛氏休掉,而立尚氏为妻。北魏时期的崔僧渊和元配夫人房氏生有两个儿子,后崔僧渊又纳平原杜氏,逐渐疏远房氏。外出任官时,仅带杜氏,不带房氏。回来之后,又把房氏给休了。长孙稚和有夫之妇罗氏私通,二人合谋杀了罗氏的丈夫,长孙稚把元配夫人张氏休掉,将罗氏娶回家。王肃博学多艺,才辞美茂,为孝文帝陈说治乱之道,甚得器重。孝文帝授他以高官,并且把公主嫁给他。于是王肃就把妻子谢氏抛弃了。谢氏十分悲伤,写了一首五言诗给王肃,“本为簿上蚕,今作机上丝。得路逐胜去,颇忆缠绵时。”意思是说王肃你现在春风得意了,将我抛弃,可是我还不能忘记我们在一起恩爱的日子。这首诗被公主看见了,公主代王肃回诗一首:“针是贯线物,目中恒任丝。得帛缝新去,何能纳故时!”针孔总是要穿线的,缝新帛时,就要换上新线,哪里还用得着旧线呢?道出了男子喜新厌旧的本性。
当然,也有因为夫妻感情破裂而导致离婚的。我们在第一章中提到曹操和丁夫人离婚就是夫妻情绝的典型。刘宋时文帝刘义隆的第四个女儿海盐公主嫁给赵倩为妻。海盐公主没有出嫁之前,曾经与始兴王刘浚私通。后来被赵倩知道了,他入宫对公主破口大骂、大打出手。刘义隆得知此事后,诏令离婚。刘义隆的第九个儿子刘昶逃奔北魏,先后与武邑公主、建兴长公主、平阳公主结婚,他的儿子刘辉又娶宣武帝拓跋恪的姐姐兰陵长公主为妻。刘辉私幸公主的婢女,导致其怀孕,公主把婢女杀了。刘辉非常愤恨,冷落疏远公主。公主把此事告诉了灵太后,太后命令清河王元怿等人前去处理。经过几番调停,没有结果,元怿与高阳王元雍、广平王元怀只好上奏灵太后,言其二人不和之状,无可为夫妇之理,请离婚。
在社会上层,政治原因也是导致婚姻破裂的一个因素。官渡之战后,曹操为了离间袁绍的几个儿子,把女儿许配给袁绍的小儿子袁谭。当曹操军力达到足以消灭袁氏势力时,曹操给袁谭写了一封信,随便找了个借口,就断绝了与袁谭的婚事,将女儿接回,然后进军攻打袁谭。这种婚姻本来就是为了政治目的而缔结,也因政治原因而结束。
政治斗争的残酷性,使男女一方或其家族在权力斗争失败时,另一方不得不以离婚来保全自己的家族的利益。高贵乡公曹髦正元二年(255)正月,扬州都督毋丘俭因不满司马氏的夺权行为,在淮南举兵反叛,兵败被杀。其子毋丘甸的妻子荀氏应坐死,荀氏的族兄荀?上表要求和毋丘家断绝婚姻关系,以保全荀氏的性命。毋丘俭的女儿嫁给刘仲武,生了两个儿子正舒与正则。按照当时的法律,犯大逆罪的诛及已出之女,毋丘俭败后,刘仲武与妻子离婚,又娶王氏。背地里为毋丘氏在别处安家,暗中来往。政治斗争的残酷使刘仲武为了免受牵连,不得不以表面上的离婚来寻求解脱,而暗中和毋丘氏来往。西晋时期朝政混乱,贾后专权时,王衍的女儿为太子妃。后来,贾南风设计诬陷太子,王衍害怕祸及自身,上表请其女和太子离婚。东晋初年,羊聃为庐陵太守时诛杀无辜,晋成帝司马衍下诏将其赐死。羊聃的侄子羊贲娶公主为妻,为了求得皇帝对其家族的宽恕,上表请求解除与公主的婚姻关系。比较开明的司马衍下诏说:“羊聃是羊聃,羊贲是羊贲,羊聃虽然犯法,和羊贲没有什么关系。”没有准许他们离婚,挽救了一桩美满的婚姻。

中国最早的离婚协议书
也有因权力之争而导致离婚的,最典型的是东晋时期王、谢两大家族之间的联姻与离婚。琅琊王珣兄弟几人都是陈郡谢氏家族的女婿,王珣娶谢万的女儿,弟弟王珉娶谢安的女儿。两家因在政治斗争中互相猜忌而有嫌隙。家族首领谢安先让侄女和王珣离婚,又让女儿和王珉离婚,于是两家由亲家成了仇家。北齐时刘逖与秘书丞祖珽以文结友,感情笃厚,刘逖又为弟弟刘俊娶祖珽的女儿为妻。祖珽将要免赵彦深等的职,先告诉了刘逖,然后密封奏书,让他上奏朝廷。赵彦深等人事先已经知道祖珽要上奏自己,就先下手为强,先上书为自己申理。祖珽以为是刘逖告的密,刘逖就让弟弟和祖家离婚。
还有的离婚出于当权者的干预。北魏孝文帝时,穆真娶长城公主为妻,拜驸马都尉。后皇帝敕令穆真离婚,让他娶文明太后的姐姐为妻。这桩离婚事件完全是文明太后干政的结果。北魏末年,北边六镇发生起义,孝明帝拓跋诩孝昌二年(526)十一月下诏:“顷旧京沦覆,中原丧乱,宗室子女,属籍在七庙之内,为杂户滥门所拘辱者,悉听离绝。”[1]拓跋诩此诏是为了维护宗室女子高贵的身份与地位。
综观这一时期离婚的原因,无论是因为公婆、没有子女,还是因为复杂的政治原因,大多没有考虑到夫妻双方的感情,即使是相爱至深的夫妻也无力抗衡来自家庭和政治的巨大压力,导致一幕幕婚姻悲剧的发生,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古代社会婚姻对于政治和伦理的依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