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果与讨论

四、结果与讨论

(一)历史与现状

1.发展历史

我省自1984年实施自考制度后,考生主要为受“文革”影响失去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社会在职人员,当时只有少数民主党派主办的教育机构和个别高校利用星期天和晚上业余时间对考生进行考前辅导,因此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省自考助学社会需求不突出,也没有形成相应规模。

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自考发展和社会信誉度提升,自考逐渐成为求学者的较好选择之一,但有些考生仅靠自学效果不理想学生家长和社会要求参加全日制助学的呼声日益强烈。从1993年开始,三联、勤业等6所民办学校开始举办全日制助学班,当年参加全日制助学班的学生共1800人左右,此后随着社会需求的增长,学生人数也逐年有所增加。

1997年后,随着民办助学机构的发展及原杭大、杭商、杭电等普通高校加入自考助学行列,全日制助学规模迅速增长,连续几年稳定在1.2万人左右。与此同时,省外的一些公办或民办学校利用中介机构等各种途径也来我省招收全日制自考助学学生(未经我省教育部门同意),而这些学校中有的不具备办学基本条件,冲击了我省自考助学招生的正常秩序,考生受骗上当事件也时有发生。为与省外助学机构争生源,我省有的助学单位也采取了一些不正常手段,出现了一些问题。为规范自考助学招生办学行为,1998年原省教委和省自考委下发文件,对自考助学实行许可证和年审制度,采取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自考办协助的体制对自考助学机构进行管理,原省自考办为此设立社会助学科,负责该项工作。1999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我省自学考试工作的通知》,规定我省自考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就业政策,许多原在外地就读的自考生返回本省,2000年我省全日制自考助学在校生达到1.5万人左右,之后逐年呈上升态势,但规模一直未达到2万人。

2004年国家取消学历文凭考试,当年停止招收新生,为充分利用原服务学历文凭考试教育资源,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省教育厅决定,积极支持其开展自考全日制助学。2004年和2005年部分专修学院相继开始转招自考全日制助学学生,到2006年全日制助学在校生达到4.28万人左右。2006年年底近3万名在校学历文凭考试学生相继毕业,我省38所原举办学历文凭考试的专修学院基本全部转为举办全日制自考助学。

2.管理体制演变

我省真正意义上对自考社会助学的管理工作始于全日制助学出现后的1993年,当时规定民办教育机构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方可招生办学,管理归口教育行政部门,自考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咨询服务。1997年后全日制自考助学有了较大发展,对办学行为加强日常监管显得较为迫切,1998年原省教委和省自考委下发浙教成[1998]155号和298号文件,对举办自考助学实行许可证和年审制度,文件对举办自考社会助学机构的设置标准、考评和年审、奖励与惩罚、申请和审批等作了明确规定,申报材料或年审材料先由自考机构审核,然后递交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2000年,省政府下发《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审批事项减少和保留目录的通知》(浙政发[2000]274号),将自考社会助学列为转移项目,之后社会助学的管理工作整体转移给自考机构负责。省考试院(原省自考办)在具体审核助学单位申报和年审材料时,除了继续遵循原省教委和省自考委的文件要求外,将民办教育机构是否持有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一直作为前置条件。

普通高校直接举办的自考助学班由于学校在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比较到位,基本上没出现过矛盾。普通高校举办全日制自考助学,作为学校行为由学校申报,归口成教学院管理,在各类助学形式中起到示范引导作用。如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师范大学自1997年起连续多年举办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每年规模在2000人左右,日常管理归口学校成教学院,教学依托离退休教师及各相关学院教师,学校建立了一整套管理制度以及党团组织活动制度。

3.全日制助学发展现状

截至2007年底,我省登记在册的自考社会助学单位188家,其中110家举办全日制助学,78家举办业余助学,规模不等,少则100多人,多则几千人。举办全日制的110家助学机构中普通高校(包括高职院校)38家,其余72家为民办教育机构。自考全日制助学在校生规模达83 360人,其中普通高校举办的全日制自考生33 495人,其他全日制助学机构自考生49 865人。全省各地的自考全日制助学规模分布不均,杭州市的全日制助学规模最大,达6.18万人。历年全省自考全日制学校数及在校生数统计情况详见表1。

表1 1993—2007年参加全日制自考学校及在校生人数统计

续表

目前,全省自考全日制助学机构已经拥有了一支相对稳定的教职工队伍,共有专职教师7 564人,兼职教师4 254人。开设的助学专业学科覆盖面广,除机电类和工科的电学类专业外,其余专业均已开设助学班。全日制助学机构开设专业的学科覆盖率已经达到了全省自考开设专业的95%以上。

(二)成效与问题

1.自考全日制助学的功能和作用

问卷调查的统计结果显示,助学这种形式得到了我省师生的广泛认同,对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帮助明显。在2008年的问卷调查中,我们从自考社会助学的效用、社会助学的意义两个角度调查自考社会助学工作的社会认可度。首先,针对“全日制社会助学活动对于开展自考学习是否有帮助”,对学生、教职员工、家长三类被试群体都进行了调查,备选项及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自考社会助学效用调查情况(2008年度)

表2显示,在三类被试群体中,近90%的学生和95%以上的教职员工和家长均认为社会助学对开展自考学习有帮助。

问卷还就课程通过率情况对教师群体开展了助学效果的调查。结果显示,认为其执教课程的学生参加统考的及格人数达到该课程培训学生总数的70%以上的教师占25.96%,认为及格人数约占50%~70%的教师占40.65%,认为及格人数约占30%~50%、10%~30%及10%以下的教师分别占22.21%、7.18%、4%。由此可见,参加自考社会助学对提高考生的课程通过率有一定的帮助,这一点在调查中也受到了教师群体的认可——83.02%的教师认为参与助学比完全依赖自学的学生的考试合格率要高;15.59%的教师认为合格率差不多;仅1.39%的教师认为合格率要低。

社会对自考社会助学的高度认可在我省2003年开展的大规模问卷调查中亦有佐证。2003年考生对普通高校社会助学的评价情况如图1所示,对其他社会实体举办的全日制助学的评价情况如图2所示。

图1 普通高校举办的自考全日制助学考生满意度调查(2003年度)

图2 其他社会实体举办的自考全日制助学考生满意度调查(2003年度)

结果表明,考生对普通高校举办的全日制助学辅导班的满意度普遍较高,感到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认为参与普通高校举办的助学活动对自考学习的帮助较大的占被试群体的85%;满意程度一般的占9%;感到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仅占被试群体总数的6%。认为其他社会实体全日制助学对自考学习的帮助较大的占被试群体的94%,满意程度一般的占1%;感到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总计占5%。从考生的反馈情况可见,普通高校和其他社会实体举办的自考全日制助学为学生提供了效果较好的教学服务,在提高自考教育质量方面社会助学这一环节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同时,我们对自考社会助学这种形式的意义开展了调查,统计结果如表3所示,三类被试对象对自学考试助学的教育功能、社会功能普遍予以认可,体现了助学活动本身的教育意义,自学考试与终身教育体系的逐步接轨,也反映了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存在价值。

表3 自考助学社会意义调查情况(2008年度)

注:A.社会助学有利于发挥和加强自学考试的教育功能,提高自考的教育质量;
B.有助于弥补个人自学条件的限制,达到教学互动和参与到实践性教学中;
C.依托助学机构对学习媒体和学习资源的整合,帮助提高学习效率;
D.助学机构的文化底蕴、校园生活和学习氛围,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
E.自学考试具有终身教育的基本特点,社会助学符合终身教育发展的需要。

上述调查结果可见,自考社会助学是自考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在自考制度的发展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会助学提升了自考教育质量。在自学、助学、考试三位一体的自考教育模式中,先天的不足就是缺乏面对面的教学环节,助学弥补了这一不足。有了助学,自学效率质量明显提高。据调查,几乎所有自学者都不同形式地接受过助学,在农村、基层,通过自考联络站为考生提供助学是我省自考工作的重要特色。

二是社会助学加快了人才培养。我省实施自考制度至今24年来,累计培养毕业生30多万名,遍及各行各业,很多成为岗位骨干力量。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始,自考年均本专科毕业生在2万名上下。其中,约有20%的毕业生是参加全日制助学班的考生,近年来比例上升。全日制助学班学生的毕业率明显高于社会考生。

三是社会助学促进了民办教育的勃兴和社会教育资源的利用。我省一些著名民办学校,如育英、长征等高职院校,初始都是从举办自考助学起步的。通过助学,社会教育资源得到更充分的挖掘和利用,锻炼了队伍,拥有了效益,形成了品牌,随后民办学校又进一步发展,才有了今天的规模和成就。实践证明,自考助学是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办教育的一条有效途径。

四是社会助学为高校服务社会提供了又一平台。普通高校是自考事业的两大支柱之一。高校通过参与自考教材编写、专业计划制定、助学办班、命题阅卷等业务,既发挥了人才资源优势、促进了自身学科建设,又拓展了直接服务社会的渠道、密切了与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才培养的联系。

五是社会助学推动了学习型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通过自考助学的形式,将数以万计的闲散在社会上的适龄青年组织起来学习,掌握了知识技能、提高了国民素质、减缓了就业压力、净化了社会风气,一些地方涌现出自考村、自考厂、自考家庭、自考夫妻,推动了学习型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

2.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原因剖析

自考发展到今天,有了不少新的变化。比如自考对象趋向年轻化,自考性质从补偿教育变为基本学历、非学历教育和终身教育形式之一;自考社会助学多样化,主体多样、形式多样,良莠不齐,管理复杂性增加。为客观地了解目前自考全日制助学中存在的问题,2008年度的问卷调查中设计了六个备选项供三类被试群体多项选择,统计情况如表4所示。

表4 全日制助学存在的主要问题调查情况(2008年度)

对于目前自考助学机构中已经反映出来的上述问题,调查结果显示,30%左右的学生、教职员工和家长对上述绝大部分突出问题表示认同,说明这些问题在各类助学机构中或多或少均有存在。对照而言,“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和“招生宣传不实事求是”是助学机构存在的最为突出的两个问题,三类被试对此的认同度较为一致。

我们还采集了被试对助学机构的教学质量、服务水平、学习风气、文化生活、生活硬件设施、学习环境等方面的评价信息,统计结果详见图3至图8。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三类被试群体对助学机构上述几个方面的总体评价趋向于“一般”或“较好”。调查还呈现一个趋势,学生被试群体与家长被试群体在教学质量、服务水平、学习风气、生活硬件设施、学习环境等方面的评价呈现趋同性,即以“一般”评价最为居多,“较好”次之;而教职员工被试群体的评价则最为集中在“较好”,在教学质量、服务水平、文化生活三方面的评价中,还有超过20%的教职员工认为“很好”。可见,教师群体对社会助学机构现状的认同水平显著高于学生和家长两类被试群体。

图3 教学质量评价

图4 服务水平评价

图5 学习风气评价

图6 文化生活评价

图7 生活硬件设施评价

图8 学习环境评价

问卷接着从办学条件入手,选取了五个维度,即代表软件水平的师资力量、代表硬件条件的教学设备(图书、教室)和生活设施(宿舍、食堂),了解被试认为最为薄弱,最需改进的环节。调查结果如表5所示。

表5 全日制助学机构办学条件薄弱环节调查情况(2008年度)

调查数据显示,教学设备中的图书资料普遍被认为是目前自考助学机构中最为薄弱的办学环节。值得注意的还有,除家长群体外,教职员工群体本身对助学机构的师资水平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质疑,近25%的被试认为最需改进的办学条件是师资力量。

上述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在自考全日制助学领域,在办学主体、招生宣传、办学条件、内部管理等多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办学主体名不副实。一些民办全日制助学机构,以联合办学名义,或打着普通高校牌子,进行办学活动。实际上有的高校只是名义上参与,收取一定管理费,具体办学行为均由民办机构实施,招生行为主体与实际办学主体“两张皮”。由于办学主体不明确,教学场所、住宿条件等与原先公布的高校情况相距甚远,致使学生产生较大落差,容易引发情绪波动影响稳定。

二是招生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招生行为有失规范、招生宣传不够真实。少数全日制助学机构以中介承包的形式组织招生;为完成招生指标,招生宣传不实事求是,夸大其词、含糊其辞、闪烁其词,甚至刊登虚假广告,欺骗误导考生。

三是办学条件与规模不适应。有的办学机构为降低办学成本,办学软件方面,存在着教师力量相对薄弱,教学偷工减料的情况;办学硬件方面,图书资料匮乏、教室和宿舍条件落后;条件与规模不适应,导致校方与学生矛盾突出。

四是内部管理滞后。有的助学单位专职人员较少,主要以兼职为主,疏于日常教学和管理,在教育教学中过分关注合格率,忽视学生素质的提升,没有形成良好的校园氛围。问卷调查反映出,学生和家长群体对助学机构的服务水平、学习风气、文化生活和学习环境的评价以一般居多,还有待于改善提高。有的助学机构管理体系不够完善,出现个别学生要求退费的情况后,不愿全额退费,应对问题反应慢,措施不力,容易引起个体纠纷,引发局部不稳定。

自考全日制助学活动中凸显出的这些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自学考试法规滞后。迄今为止,除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外,国家和省级没有出台专门针对自考教育教学的规范性法规,普通高校与其他形式举办的自考全日制助学行为缺乏有效的规范制度,间接导致了助学活动在联合、合作办学行为中出现失范和走样。

二是办学指导思想不端正。主要表现为一些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以经济效益为目标,将办助学视作办企业,完全按照市场运作方式来办教育,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忽视社会效益,这是影响办学投入、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相对薄弱,以及引发校园局部不稳定的关键因素。

三是管理体制落后于发展形势。自考助学的发展规模十分迅速,全日制助学单位的办学硬件条件滞后于办学规模的发展;管理体制机制仍停留在自考助学发展规模较初级规模水平,内部管理建章立制有欠完备、教师队伍的素质和稳定性亟待提升。管理体制机制的滞后直接影响了自考助学活动的效度,产生了这样那样的问题。

四是日常和过程监管力度不够。管理部门面对日益庞大的助学机构群体,由于人员力量等限制,主要精力放在面上审核把关。深入助学机构内部,对内部管理、教育教学、校园文化、考核评价等方面投入精力较少,过程监管力度不够,加之一些学校自律意识和制度相对缺失,使得助学中的一些问题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