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字阶段

第一节 古文字阶段

一、甲骨文

甲骨文是刻在龟甲和兽骨(主要是牛的肩胛骨)上的文字,是现在能见到的最早的成批的汉字。甲骨文应用的年代主要是商代后期和周代前期,距今有三千多年的历史。至今为止,出土的带字甲骨有十六万片,除少量属于西周时期的以外,都是商代后期的。因此,人们通常所说的甲骨文,主要是指商代后期的甲骨文。

(一)甲骨文的发现

甲骨文发现于河南省安阳县小屯村,那里是商代后期都城遗址。据《史记·殷本纪》注引《竹书纪年》说:“自盘庚徙殷至纣之死,二百七十三年更不迁都。”当时是奴隶社会,科学文化还很不发达,人们不理解各种自然现象发生变化的原因,认为一切都是鬼神操纵着,祖先的灵魂可以预知未来,可以决定人们的命运,所以当时盛行占卜。商代统治者每遇田猎、征伐、年景、生育、疾病等都要进行占卜,并把占卜结果记录下来。殷墟遗址地下埋藏着商代遗物,当地农民在生产、建筑等活动中无疑会发现一些。据说宋代以来不断有商代铜器出土,甲骨自然也会有所发现。可惜在很长时期里,人们不懂得它的价值,挖出来的甲骨,不是被毁弃,就是被当作龙骨卖给药材商。直到1899年,清末文学家王懿。荣才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发现所谓的龙骨上一般都刻着一种很有价值的古文字。他“细为考订,始知为商代卜骨,至其文字则确在篆籀之前。”(引自王宇信《建国以来甲骨文研究》第5页)

王懿荣的发现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此后努力搜集甲骨的除王氏外,还有孟定生、王襄、刘鹗、罗振玉等。1903年刘鹗编印出版了《铁云藏龟》),1904年孙贻让著《契文举例》,1912年罗振玉编印《殷虚书契》,1914年罗氏又编印《殷虚书契精华》,1917年王国维著《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开始了对甲骨文的研究。

1949年以前,发现甲骨文的地点只有殷墟一处。1953年在郑州二里岗发现了少量商代甲骨,1954年又在山西省洪赵县坊堆村,1956年在陕西省长安县张家坡,1975年在北京市昌平县白浮村,1977年在陕西岐山县风雏村,先后发现了一些周代甲骨,但数量不多,无法与安阳小屯村出土的相比。因此,人们又把安阳小屯村出土的甲骨上刻的文字叫“殷虚文字”,又因为这种甲骨文是用于占卜的,所以有人叫它“卜辞”。此外还有叫“契文”、“殷契”、“殷虚书契”的,这是因为它多数是刻的,少数是书写的缘故。

(二)甲骨文的内容和价值

殷墟甲骨文大部分是卜辞。每片完整的甲骨卜辞都包括占卜日期、贞人的名字、占卜的事项、占卜的结果及应验与否的情况。不过,很多卜辞是不完整的,往往只有几项,例如有一片甲骨上刻着这样的内容:“癸丑卜,贞,勿隹王征方,上下弗若,不我其受祐。”这里,“癸丑”是占卜日期;“”是贞人即占卜者的名字;“勿隹王征方”是占卜的事情;“不我其受祐”是占卜的结果。这片卜辞的意思是,癸丑这天,由占卜,王要征伐方,大臣们不同意,问征伐到底吉利不吉利?占卜的结果是神不保佑我。

周代甲骨文主要发现于陕西省岐山县周原地区,那里是周人早期建都之地。七十年代以来,陆续出土西周甲骨1700多片,经初步整理,已清理出有字卜甲190多片。这批甲骨字体纤细,需用五倍放大镜才能辨识清楚,记日不用“干支法”,而用“月象法”(即把一个月根据月象分为“初吉”,“既生霸”、“既望”、“既死霸”四个阶段),说明周文化与殷商文化既有很多一致的方面,又有不少自己的特色。

虽然甲骨文大部分是卜辞,记载的内容多为占卜吉凶,表面看来价值并不很大,但它是迄今能见到的最早的成批的古文字,是商代和西周遣物中最丰富的部分。所以它在历史学和古汉语、古文字学的研究上,都有重要价值。两千四百多年前,孔子曾为殷礼无徵而慨叹;现在,由于甲骨文的发现,我们对商代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都有了相当的了解。郭沫若关于商代是奴隶社会的科学论断,很多证据来源于甲骨文。他在《读了〈殷周殉人之史实〉》、《申述一下关于殷代殉人的问题》、《奴隶制时代》等论文里,特别是在他主编的《中国史稿》里,通过对大量甲骨文资料和其他考古材料的分析,论述了商朝奴隶制国家的建立和发展。他指出:卜辞里面的众字作日下三人形(即作),说明他们是在田野里从事集体耕作的奴隶;有的卜辞问:“王大令众曰‘田’,其受年?十一月。”(《殷契粹编》866)这是商王强迫“众人”从事集体生产的记录,字就象征用三把(或多把)木耒用力并耕的情景。“众人”除了主要担负农业生产劳动外,还被迫从事狩猎、修路、建筑等各项繁重的苦役。在当时的频繁战争中,“众人”常被征发来当徒兵,服军事劳役。在战争或戍守中,“众人”往往有大量的死伤或逃亡,所以商代有关征伐的卜辞里经常提到“丧众”“不丧众”的问题。他根据“臣”、“妾”(也作“”)的字形,指出“臣”是家用奴隶,“妾”是女性奴隶,他们都要对主人俯首屈从。他们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可以由奴隶主拿去赏赐、赠送或交换,就是杀死“臣”、“妾”,也不算犯罪。在祭祀祖先和神灵时,奴隶主常常要杀掉数十个到数百个战俘和奴隶,实在令人发指!如一次祭祀先王的“多妣”,就用了“小臣卅,小妾卅”,男女奴隶共死了六十人。奴隶主对奴隶们的残酷剥削和野蛮杀戮,自然会激起奴隶们的反抗。在商代后期,许多奴隶逃亡的事件屡有发生。《甲骨文合集》第109有如下记载:“癸酉卜,亘贞,臣得?王曰:‘其得,惟甲、乙。’甲戍臣涉,舟,弗告。旬又五日丁亥执。”这是说,武丁时代,王室的奴隶曾成批逃走,武丁下令追捕,在占卜时还预言三天就能抓回来。然而由于逃亡的奴隶们很快渡过了河,追击的船只未能赶上,直到第十五天才捕捉回来。于省吾在《甲骨文字释林》中,也通过对係()、執()、)、伐()等字的训释,深刻揭露了奴隶主对奴隶们的践踏和刑杀,也都令人信服。另外有许多学者通过甲骨文所提供的资料,研究了商代的农业、手工业发展情况,研究了当时的天文和历法,均都取得了重要成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甲骨文的研究不仅可以弥补原来历史研究的某些空白,还可以纠正史书中的某些错误。例如王国维的《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其《续考》,就是利用甲骨文提供的资料,纠正了《史记·殷本纪》和《三代世表》关于商王个别世次的排列错误。

由于陶文数量太少,其中有些是否就是文字,目前学术界还有歧议,所以甲骨文便是最古的成批汉字,对研究古汉语和古文字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对此,裘锡圭在《殷虚甲骨文研究概说》(载《中学语文教学》1979年第6期)中曾经作过很好的说明。他指出:《说文》“追”、“逐”互训,在古籍里也看不出两字的用法有什么明显的区别。但是杨树达研究甲骨卜辞里“追”、“逐”二字的用法,发现“追”的对象一定是人,如“追羌”、“追龙”(羌、龙都是方国名);“逐”的对象一定是兽。再联系字形,“逐”甲骨文中作,像追豕;“追”甲骨文作即師,在甲骨文中经常当“師”字用。“追”字从,大概是既取其声,又取其义;可见“追”的本义是追人,“逐”的本义是追兽,后来才混而不分。《说文》说“自”的本义是鼻,从字形看是靠得住的,但是在古书里,连一个当鼻子讲的“自”字也找不出来。甲骨卜辞里有“疾自”之语,意思是鼻子有毛病;这就给“自”的本义提供了实例。使动和意动在古汉语中常见,不少学者把它们看成是使语言精练的一种方法,或说是修辞上的一种手段,认为相当于化递系式和“以⋯⋯为⋯⋯”式为简单形式,有人甚至认为使动和意动的普遍应用,始于春秋末期或战国初期。但是在甲骨卜辞里,根本看不到意义较虚的“使”的递系式和“以⋯⋯为⋯⋯”一类结构,却可以看到使动和意动的用法。例如“戊寅,子卜:丁归()在川人。”(《殷虚书契》8—6—3)“归在川人”即使在川之人归,“归”为使动用法; “已亥卜,王:余弗其子妇(婦)侄子。”(《殷虚书契》1—25—3)“子妇侄子”即以妇侄所生之子为子,第一个“子”为意动用法。可见在古汉语发展过程里,是先有所谓“使动”和“意动”用法,后来才出现意义较虚的“使”的递系式和“以⋯⋯为⋯⋯”一类结构。他还指出:依靠甲骨文研究的研究成果,传统文字学解释字形的许多错误,已经得到纠正。举例说:甲骨文“至”字作,像(矢)射到一个地方,以此表示到的意思,可见《说文》认为“至”字像“鸟从高下至地”是错误的。甲骨文“老”字作,像一个长发柱杖的老人,《说文》认为“老”字“从人、毛、匕(化)会意”是错误的。甲骨文“行”字作,像交叉的十字路,《说文》认为“行”的本义是“人之步趋”是错误的。甲骨文“伐”字作,像用戈砍人头,《说文》认为“伐”字“从人持戈会意”是错误的。甲骨文“卩”字作,像席地而跪坐的人,从卩的字大都与人有关,《说文》认为“卩”的本义是“瑞信”,字“象相合之形”,是错误的,对从“卩”字的解释不少有问题。甲骨文“止”作,像人的脚掌,在用作偏旁的时候,可以象征往前、往外或往上走,可以象征往里或往下走。所以(步)表示走路,(涉)表示走过一条小河,(出)表示从居穴里出去,(各)表示从外面走来,(之,本义为往、到)表示离开一个地方到他处去, (陟)表示登高,(降)表示由高而下。《说文》认为“止”字“象草木出有址”是错误的。《说文》对从“止”字的字形分析也大都有问题。

(三)甲骨文的特点

至今所见的甲骨文上不同的字大约有四千五百多个,已识的有三分之一左右。从已识的甲骨文来看,它已经脱离了图画而成为比较成熟的文字(少数甲骨上有文字与图画混用的情况)。它不仅可以记录名词,还可以记录动词、形容词、数词;不仅可以记录一个个单词,还可以记录一句句完整的话;它不仅有大量的象形字和会意字,而且也有了一批形声字,假借字用得也很多;不仅可以记录具体事物,而且可以记录抽象事物、表示语法关系。行文成行,使得语意能够正确理解。总之它已是能够成功地记录汉语的成系统的文字了。不过,它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特点,说明它离初创阶段还不太久远。这些特点是:

1、象形程度高:甲骨文中的许多字很像一幅简化了的图画,虽然有些笔道已变为象征性的符号了。例如:

2、字形不稳定;甲骨文中的每个字,虽然都有基本的形态,但又有各种写法,笔道的多少和方向往往又不固定。例如:

3、繁简不一;甲骨文中的许多字,繁体简体并存,有的差别还比较大。例如:

4、合文很多:在甲骨文中,一字一体、逐字排列的体制已基本形成,但也有不少例外。有时两三个字挤在一起,有时两个字共用一个笔道。这就是合文。例如:

5、行文款式不定;每行从上到下,但行与行之间,或从左向右,或从右向左。

商代后期的甲骨文有二百七十多年的历史,其间字形也有所不同,专家们一般把它分为早晚两期。早期比晚期更象形,晚期比早期更简化。

二、金文

金文是铸刻在铜器上的铭文。据专家们考证,在我国,铜的冶练和铜器的制造最迟在商代的早期就已经开始,到商代的晚期和整个周代已经十分发达,到战国末期才被铁的冶炼和铁器的制造所取代。当时铸造的铜器数量一定很多,仅后世出土的就有上万件,其中很多铸刻有文字。因为周以前把铜也叫金,所以铜器上的铭文就叫作“金文”或“吉金文字”;又因为这类铜器以钟鼎字数最多,所以过去又叫作“钟鼎文”。金文应用的年代,上自商代的早期,下至秦灭六国,约1200多年。至于金文的字数,据容庚《金文编》第四版载,已识的字共2420个,未识的字共1352字,共计3722个。这个数字虽然不一定准确,但大概与实际情况相差不远。

(一)金文的内容和价值

铜器上的铭文,字数多少不等,内容也很不相同。商代的铜器,特别是商代早期的铜器,铭文字数很少,有的只有一个字,就是族徽;有的有两三个字,主要是族徽再加上“祖某”、“父某”、“妣某”等字。这些被称为“族名金文”或“记名金文”,这大概是由于铜器是“重器”,可以永久保存,又是当时最先进的工艺品,奴隶主用它来显示自己的地位和财富,用它来祭祀自己的祖先。到了西周,青铜器的使用范围更广了,种类也更多了,除了酒器和烹煮器外,还有盥洗用的盘匜,盛食物用的簋、,祭祀用的鼎,奏乐用的钟、,以及各种兵器和生产工具。铭文的内容由单纯记名发展为记事,字数也由几个字发展为几百个字,著名的大孟鼎就有291字,毛公鼎就有498个字,简直是一篇长篇大作。这类记事金文涉及面广,诸如祭祀、赏赐、册命、旌功、训诰、约制、战事等,都在记录范围,其主要内容大多是颂扬祖先及王候们的功绩,同时也记录了重大历史事件。大概是由于铜器制造业已十分发达,制工精美,受人喜爱而又便于保存,有时还要把重要文件也铸在铜器上,例如西周的《盘》就记录了从文王、武王到当时在世的恭王等王族的谱系。春秋时期的郑国和晋国,还把刑法铸在鼎上,这就是史书上有名的铸刑鼎。

大孟鼎

金文在考古研究上的价值是显而易见的。一个古墓的年代往往难于断定,但只要其中有一件铜器的铭文上有明确的时代记录,这个问题便迎刃而解。金文在历史研究上的价值更是令人瞩目的。铜器上的铭文不能改动,自然没有后人窜改的嫌疑,比起《诗经》、《尚书》、《左传》、《史记》这些不知经过多少人转抄的古籍来,当然更加可信,是历史研究的最珍贵的资料。记事金文所记载的历史事件和所反映的社会生活,往往可以或印证或纠正史书的记载,甚至可以弥补史书的某些重大空白。郭沫若在《青铜时代》、《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金文丛考》等书里,以金文为根据,以古籍为佐证,在商、周史的研究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例如在很长的时间里,学者们认为周代为封建社会,但郭氏却从周代的铜器里,发现了畜养、使用、赐予、买卖奴隶的大量证据。《大盂鼎》:“锡汝一卣,冕衣市车马。锡乃祖南公旅用兽。锡汝邦司四伯、人鬲自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锡夷司王臣十又三伯、人鬲千又五十夫。”《舀鼎》:“买()丝五夫,用百寽(锊)⋯⋯受丝五夫,曰陪,曰恒,曰,曰、曰。”他指出,既然奴隶可以和器物车马一样赐人、买卖、抵债,动辄几个几十个甚至成百上千个,而且奴隶之赐予以家数计,可知奴隶是家传世袭,他们就决不是农奴或自由民,西周社会只能是奴隶社会。

从武王灭商到秦始皇统一天下,是我国社会飞跃发展的时期,其间语言文字必然也会发生巨大变化。金文便是研究这一时期语言文字的绝好资料。管燮初的《西周金文语法研究》,虽然描述的是西周金文的语法,但事实上反映了西周时期汉语语法的某些面貌。把甲骨文的语法和金文的语法加以比较,则不难发现商周时期汉语的发展规律。例如甲骨文中各种句子成分虽然已基本齐备,但句子结构一般比较简单,修饰成分少,充当定语和状语的词类和词组还不多。可在金文中,这种情况便有了明显的变化。结构助词在甲骨文中尚未发现,金文中在西周便出现了。《中方鼎》:“唯王令南官伐虎方之年。”《虢季子白盘》:“搏伐狁,于洛之阳。”这类“之”字在典籍中常见。甲骨文中介宾结构作定语用得不多,而在金文中就很明显了。《毁》:“易田,于五十田,于早五十田。”意思是赏赐在处的土地五十田,在早处的土地五十田。其中“于”、“于早”为介宾结构作定语。《大盂鼎》:“易女邦四伯,人鬲自至于庶于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意思是赏赐给你邦四伯,六百五十九个自驭至于庶人的人鬲。其中“自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九夫”是人鬲的后置定语。这种复杂的词组作定语而又后置的现象,在后世典籍中未见。甲骨文的复杂谓语大多是单一的双宾语、连动、兼语等结构形式,很少有几种结构混合使用的情况。金文则大量使用几种结构混合套用的办法,使谓语更加复杂化。《明公尊》;“唯王令明公遣三族伐东或。”这是兼语套连动式。《貉子卣》:“王令士归貉子鹿三。”这是兼语套双宾语式。《大鼎》:“王呼善夫召大小以厥友入攼。”这是兼语套兼语再套连动式。

由于商代的青铜器并不比甲骨文晚,而且制作铜器的范模质地松软,在上面写字笔道的粗细形态可随意掌握,所以金文中的有些字体要比甲骨文更象形,更象事物的图画。金文中的族徽文字可能是,或者可能更接近最早的原始汉字。由于金文应用的年代长达1200多年,其间汉字的形体发生了不小变化,所以它是研究西周、春秋、战国文字的主要资料。是研究汉字早期形体演变的重要依据。

和甲骨文比较起来,金文的时间跨度要长得多,所以金文形体和结构的变化比甲骨文的象形性强,繁简不一、字形不稳定等特点,金文在不同程度上也都存在。不过金文还有白已的特点,早期金文和晚期金文也有明显不同:

1、早期金文比甲骨文更象形、更保守:

2、早期金文笔道圆转肥粗,多团块:

3、后期金文的笔道由圆转肥粗变为线条化:

4、后期出现了美术化的倾向:合文基本消失,字形大小趋于一致,形态趋向美观,行列趋向整齐,给人以美感。

从春秋中叶至战国末年,铜器的制造术更加成熟,器物更加精巧,花纹更加精细。与此相应的是字体刻求美化。笔道或故作波磔,或多加点饰,使字的笔画大都变为鸟形。实在无法演变者则径直加上鸟形的装饰,被称为鸟虫书。

很明显,早期金文与甲骨文不同的地方,主要是由书写工具造成的。甲骨文是用刀在质地坚硬的甲骨上刻出来的,所以笔道细,直笔多,转折处多为方形;而金文大部分是在模具上刻好铸成的,模具质地松软,笔道粗细直弯可随意掌握,所以笔道肥粗,弯笔多,团块多。后期金文的特点则是由应用范围的扩大和应用目的改变造成的。

三、籀文

籀文是春秋战国时期秦国使用的文字,又称大篆,是由西周金文发展而来的。籀文出自《史籀篇》,据《汉书·艺文志》载,《史籀十五篇》是周时史官教学童的书,并注:“周宣王(公元前827年-前781年在位)太史籀作大篆十五篇,建武时(公元25年至27年)亡六篇矣。”魏晋以后此书全部亡佚,幸亏《说文解字》里保存了二百二十个籀文,作为异体附在正文之后,使我们至今还能看到籀文的大概面貌。对《史籕篇》,段玉裁推测“其书必四言成文,教学童诵之,《仓颉》、《爰历》、《博学》实仿其体。”王国维把《说文》中所收籀文辑出加以解释,作《史籀篇疏证》,认为籀文“作法大抵左右均一,稍涉繁复,象形象事之意少,而规旋短折之意多。”这与西周晚期铜器铭文出现的字体方正、行款整齐、偏旁结构固定的新书体相近,而被秦国长期使用。

随唐之际,在天兴县(今陕西凤翔县)发现了十个石碣,样子像高脚馒头,又有些像鼓,遂名石鼓。每个石碣上都刻着一首六七十字的四言诗,记载秦君打猎游玩的情形,风格与《诗经》中同类题材的作品十分相似。据专家考证,这些石鼓是春秋末年到战国初年的东西,其诗是歌颂秦王的。石鼓文是现存最早的石刻文字。由于年代久远,很多文字已残泐不清,能辨认的大约只有三百来个。这些石鼓现在保存在故官博物院里。

北宋时发现了三块刻字石头,文字内容是秦王诅咒楚王,后称诅楚文。这些原石和拓片都已亡佚,现在能见到的只有摹刻本。对诅楚文的具体年代,专家们认识还不统一,但都认为是战国晚期的秦国文字。

籀文、石鼓文、诅楚文和部分秦国金文,都属同一字体,统称籀文或大篆。籀文笔道匀称,字体整齐,说明它是官定的标准文字。籕文里有些字结构繁复,在一个字里,同一偏旁往往重复出现,例如雷、败、副、麈、涉等字,在籀文里是这样写的:

如果把这几个字的每一部分转换成现在的写法,再组成字,就是样的:

“雷”字里的田和已,“败”字里的“贝”字,“副”字里的“副”,“涉”字里的水,“麈”字里的“鹿”和“土”,都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石鼓文里的“吾”字就更复杂,写作“”,不仅“”(五)重复出现,而且还多出了一个“”(辶)和“”(午)。

四、六国古文

汉武帝(公元前140年-前87年在位)末年,鲁恭王要扩大他的宅第,在拆毁孔子的故宅时,于夹壁墙中发现了一批古书,有《尚书》、《礼记》、《论语》、《孝经》等。这些书的用字与当时通用的小篆和隶书都不同,汉朝人就认为这是最古的文字,称之为古文。后来,经专家们研究,才知道这些书是战国期抄录的,所用的字是战国时期鲁国的文字。战国时期是我国的封建社会急剧取代奴隶社会的时期。生产力的急速发展,阶段斗争的尖锐复杂,科学文化的异常繁荣,使文字应用的范围越来越广,使用文字的人数越来越多,文字的变化就十分突出。由于地理的和政治的原因,当时关东六国使用的文字与秦国使用的文字有很大差别,文字学界便称前者为“六国古文”。现在保留六国古文较多的有《说文解字》,《三体石经》残石的摹本,湖南、湖北、河南出土的大批战国竹简。《说文解字》保留六国古文500多个,最易查找。《三体石经》是曹魏正始年间由政府下令竖立的石碑。它把《老子》、《春秋》两本经书用古文、小篆、隶书三种字体刻在碑上,供人们学习。

由于《说文解字》经过近两千年的辗转传抄,字体难免失真;《三体石经》保存的文字不多,刻写时离战国已四百多年,字体难免走样;所以最可靠的还是后世出土的战国陶器、兵器、钱币、印玺和竹筒,其中以竹简因数量大文字多,尤为重要。六国古文最显著的特点是俗体的流行,其中最常见的便是简体。六国古文不但与当时秦国使用的文字不同,而且彼此之间也不相同。例如:

(转引自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其中部分“者”取自偏旁。)

由于六国古文中文字异形的现象十分严重,不利于各国的交流,因此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便实行“书同文”的政策,把六国古文中“不与秦文合者”统统罢掉。这样,六国古文对后世影响不大,只是某些简体被后世采用。

五、篆文

篆文本是大篆、小篆的合称,因为习惯上把籀文称作大篆,故后世常用篆文专指小篆。小篆又称秦篆,是由大篆省改而来的一种字体。它产生于战国后期的秦国,通行于秦代和西汉前期。《说文解字·叙》说:“至孔子书六经、左丘明述春秋传,皆以古文,厥意可得而说。其后,诸候力政不统於王,⋯⋯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根据这种说法,似乎小篆是由李斯(统一文字时只是廷尉,还不是丞相)等少数人直接从大篆省改出来的一种字体。从出土的秦国文物来看,小篆是由大篆逐渐演变而来的,两者之间并无截然分明的时代界限。大篆有些字比较繁复,书写不便,不符合社会发展对文字的要求,所以从春秋起就开始简化,到战国就明显加快,李斯等人不过是把社会上已经通行的小篆字体加以搜集整理,把它作为标准字体,向全社会推广而已。钱玄同曾经指出:“许叔重(许慎)谓李斯诸人取大篆省改为小篆,实则战国时秦文已如此,可见李斯诸人但取固有的省改之体来统一推行,并非创自他们也。”这是符合事实的。

篆文省改籀文,主要表现在省略偏旁和简化笔画。例如:

汉字发展到篆书,已经实现了线条化,符号化和规律化,所谓线条化,就是把甲骨文、金文里有圆点、团块、尖笔和粗细不同的笔道改为粗细一样的线条。这种变化在籀文里已经很普遍,而在篆文里可以说是完成了。所谓符号化,就是把结构复杂的图形变为简单的符号。所谓规律化,就是确定某个字由哪些偏旁组成,确定它们在字中的位置,因而确定了一个字的基本写法。

籀书发展为篆书,是一大进步,作为书面交际的工具,它已经便于应用了。作为统一全国文字的字体,篆书的历史地位是十分重要的。从文字学看,篆书是古文字阶段的最后一种字体,是古文字通向近代文字的桥梁。要研究古文字,要追究汉字的源渊,必须利用篆书,许多字隶书以后的形体与籀书以前的形体差别较大,没有篆书便很难联系起来。

现在能见到的篆书,除《说文解字》保留的9353个外,还有秦代的刻石(如泰山刻石、琅玡刻石、峄山刻石、会稽刻石等)、秦量、秦权、诏版、玺印以及《三体石经》中的文字,资料相当丰富。由于汉代人能见到的古文字资料太少,影响到他们对字形的理解,加上后世传抄中的错误,今本《说文解字》所载篆书字体,难免失真,如“戎”字,西周金文作等形,峄山刻石作,而《说文》却作,并分析为“从戈从甲”,可见《说文》是不对的。这说明,查阅小篆应把几种资料互相比较,不可只迷信《说文》。

篆文的特点是很多笔道圆转弯曲,不仅转折的地方要写成工整的弧形,而且很多斜笔也要写成工整的弧形。

这样作字形固然更规整更匀称了,但写起来相当费时间,还不够方便。因此,篆书作为标准字体统一了全国的文字,但在社会上作为通用文字应用的时间并不长,不久便被隶书取代了。

三体石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