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字性质的不同意见
第二节 关于汉字性质的不同意见
一、汉字曾被认是象形文字,直到现在仍然有人坚持这种观点。例如有人认为:“今天我们用的老方块汉字,不管你怎么说,它已不是古象形文字,而是表意又表音的文字。这是由于我们怕提象形文字是最落后的文字,说表意表音文字便可摘掉落后的帽子。但表意的形符却是象形字,表音的音符本来也是象形字。有人说这些象形字已经写成了楷书隶书,不再象形了。但尽管变了形,仍是象形文字。”
这种说法的根据是汉字中的确有一部分是象形字,形声字的形符和音符本来也是象形字。但是,这种说法是不能成立的。第一,象形字在全部汉字中所占比例甚小,绝不能用它来确定整个汉字的性质。在甲骨文中,象形字所占的比例大一些。但据统计,在已经认识的一千几百个字中,象形字不如会意字和形声字多。在《说文解字》中,象形字只占2。8%,而形声字却占82%。以后,象形字所占的比例逐渐下降。形声字在现代汉字中所占的比例却高达80%。第二,判断某种文字是否是象形文字,应该看它的构字规则是否是“画成其物,随体诘诎”,而不应看它的构成原件是否是象形的,即只看它的整体是否象形,而不应看它的某个构件是否来源于象形。英文被人们公认为拼音文字,它所使用的拉丁字母,也是由象形符号发展变化而耒的。可是谁也不会把它们看成象形文字。日文的假名是从汉字的笔画借去的,有谁能说日文也是象形文字呢?例如日文的假名(a)是汉字安的草书,片假名
(a)是汉字阿的前两笔。按照上述观点,自然也应该算是“象形文字”了。可是,谁都知道,日文是音节文字,决不是什么象形文字。
其实,只要深入思考一下就会知道,单纯的象形字是构不成成熟的文字体系的。因为用象形的办法只能表现名词,很难表现动词和形容词,根本无法表现连词、语气词等虚词。可是任何一种发达的语言,绝不能只有名词,而没有其它各类词。这就是说,世界上就不可能有成功的记录某种语言的象形文字。
二、汉字是表意文字,或者说是属于表意体系的文字。这是当前占主导地位的说法。例如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的《现代汉语》认为:“世界上的文字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表音文字(字母文字),一类是表意文字(非字母文字)。汉字是表意体系的文字,同表音文字有着本质的区别。”“由于汉字同意义直接相联系,同汉语的语音只是间接的相联系,随着方言的不同,同一个汉字可以有不同的读音。例如,‘人’这个字,普通话念rén,方言可以念其它的音:沈阳念(ín),苏州念(nìn),广州念(jn),厦门念(la
),等等。汉字中有许多形声字,形声字的表音部分(声旁),本身仍未脱离表意体系,声旁数量繁多,并非同音字就用同一声旁,不等于表音文字的字母。所以说从文字体系上看,带有表音成分的形声字很多,说明了汉字是发展到了最后阶段的表意文字。”(1983年甘肃人民出版社,第161页)
再例如张静同志主编的《现代汉语》教材关于汉字的性质,是这样论述的:“现代汉字虽然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形声字带有表音成分,如洋、汪、湖、涨等字的声旁羊、王、胡、张,但它们并没有摆脱表意性。一方面形旁“氵”保留着明显的表意作用,另一方面声旁本身往往还是一个可以单独使用的表意字,只是偶尔被借出来表示一个字的读音。这只能说汉字在应用上有了音化的倾向,跟表音文字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此外,汉字里还有许多假借字,一个字可以代表几个不同的词或词素。如‘革’,原来指皮革,后来又借它来表示‘改革’‘革命’的‘革’;‘口’原来指嘴,后来又用来表示‘关口’‘伤口’‘进口’‘门口’的‘口’。这种借字表音的方法也只是汉字的一种音化倾向,不能算表音文字。因为表音文的‘音’既是从语言组织中分析出来的成分,又能把这些成分分类集成语言组织,而假借字不具备这两方面的条件,仍是表音文字。
“汉字是现今世界上表意文字的典型代表。它一方面还留有表形文字的一些痕迹,另一方面已经有了音化的倾向。就是说,汉字处于世界文字发展的中间阶段,既不是表形的,又不是表音的,而是兼有表形和表音的作用。文字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国外其它表意文字都已经改用表音文字了,如英文、俄文、日文、法文等,我国的蒙文、藏文、维吾尔文等也都是表音文字。唯独汉字,自殷代的甲骨文,到现代的方块汉字,仍然停滞在表意阶段。”(《现代汉语》上册55~60页)
这种说法是值得商榷的。第一,形声字不只是说明汉字在应用上有了音化的倾向,而且说明汉字在构字方式上有了崭新的东西,它跟表意字比增加了音符,跟表音字比增加了意符,从文字的功能讲,同时也克服了它们各自的缺点。应该说,形声字的出现在汉字来说是一个了不起的创造,是我们祖先对文字学的一大贡献。形声字出现后发展很快,不久在数量上占了绝对的优势,说明他比表意字和表音字具有更大的优越性,更强的生命力。如果硬把形声字看成表意字的一种,则不仅抹杀了两者的原则区别,而且违背了汉字发展的历史。第二,不能认为世界上只有表意文字和表音文字两种文字,某种文字不是表音文字就非得是表意文字不可。上面已经讲到,文字记录语言的方法共有四种而不是两种,文字的类型也是四种而不是两种。事实上,汉字中的形声字就既与表意文字不同,又与表音文字不同。我们应该从汉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确立意音文字的理论。否则我们就不能解释,为什么世界上古代的表意文字都没有流传下来,而唯独汉字还保存着旺盛的活力。
有人承认形声字中声旁具有表音功能,但又认为,在现代汉字中这种功能已经十分微弱,甚至认为强调声旁还有一定的表音功能不但没有好处,反而增加思想混乱。这是不符合实际的。周有光在《汉字声旁读音便查》一书中,对这个问题做了有力的回答。他指出,在现代汉字(指1971年版《新华字典》所收正字)中,含旁字——形声字和少量的准形声字——共6542个,共用声旁1348个。其中同音声旁(声调不计)共433个,占35%;多音声旁共642个,占48%;异音声旁共233个,占21%。在6542个含旁字中,同音含旁字共3426个,占52%;减去其中多音字309个,还有3117个,占48%。只是由于声旁中有10%是多音字,同音含旁字有65%含多音声旁,更由于多音声旁同时又管更多的非同音含旁字,同音含旁字中声旁的表音功能才被大大损害了。因此,只要记住声旁有几个读音,或包含声旁的字有几个读音,那么有关含旁字的读音便不难记住了。例如用“包”做声旁的字,有的读bao,如胞、饱、抱、雹、苞等;有的读pao,如跑、炮、泡、袍、咆、刨、狍等。知道了以“包”作声旁的字共有bao、pao两种读音,就容易记住上述十七个字的读音了。
其实,形声字声旁的表音功能强不强,并不能影响汉字的性质。人们可以用更换声旁的办法增强其表音功能。如果搞得好,完全可以做到见其形知其声,而毫不改变汉字的构字规则。应该说,汉字的性质倒是要求我们去解决形声字声旁表音不准的问题。